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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城地库停车被撞门门事件说明

2012-06-25 13:58阅读:
我就不明白了,在中国怎么道理就讲不通,消费者维权怎么就那么难!商家的权利、利益跟责任总是分离的,只收费,不承担责任,遇事儿就打太极推责任。政府行政部门态度还不错,但说到底就是一句话:你们协商,这事儿我们也插不了手。于是商家有恃无恐,“大不了打官司”,反正咱小民是最耗不起的。说到这儿,再表示一下对老罗的支持与敬意!
我遇到的这件事儿是发生在,崇文门国瑞城商场地下停车场。北京时间6月24日,晚8时许,结束了愉快的购物打算回家时,愕然发现,停在该商场地库的爱车左前门出现一个明显的凹陷,据我推算,应该是其他人倒车时车尾顶到了我车门的防滑条位置,所以车门凹陷变形但没有车漆刮蹭的痕迹。
遇上这种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咱也不是豪车,修一下就几百块的事儿,没当回事儿,找责任人解决了就完了。但接下来的经历确实极度的恶心,让听惯了午间法制节目里故事的我来了一次亲身体会。
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我只好与停车场管理人员联系,寻求解决,然后就开始了,百般的推卸责任。报警寻求司法介入,但交警称必须提供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但停车场十分“凑巧”的,故障了我车位头顶上的一个监控头。于是,第一责任人找不到了。那作为收取管理费的停车场有责任承担这一问题吧?这时候停车场负责人邢主管出现了,他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你的车是在我们这里损坏的么?”
因为监控摄像头的故障,没有直接证据,于是他要求看我的车入场时的画面,看车门是否有问题,但停车场入口的监控只有正对着入场车辆一个角度,不说看不到侧面,车灯开着时连车的牌照都看不到,完全是个摆设。这下邢主管有理了,他抛出了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你们要提供你们车辆进入停车场前是完好的证明!”看看,多么磊落,“你证明是在我这儿被撞得我就陪你!”多不含糊。就好像本应该作为铁证的监控资料缺失就是天灾人祸,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试问,停车场的监控设备不完善,还是我的责任了!
监控资料的问题陷入僵局,迫于我的“不肯轻易吃哑巴亏”,邢主管到车位进行现场勘
查。很快就十分欣喜的告诉我,“你看,你这防滑条跟车门之间有泥,证明你在被撞后还行驶过,要不然应该是干净的!”
因为车门凹陷,铁皮跟防滑条之间出现了空袭,而在原先防滑条儿位置的上沿儿内测,有一条很整齐的泥线,十分坚硬,个别位置有被雨水流下带出的痕迹,但主体一条横线十分清晰(应为防滑条密封不紧,平日渗入的灰尘)。当日户外有中雨,我是一路冒雨从南三环开来的,我真的不明白如果我的车被撞后冒雨开到商场,为什么还有那么清晰的泥痕,而不是飞溅状。
再往后事情就更没有道理可讲了,完全变为了扯皮。再理论也没有意义,警察都不管,停车场没啥怕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结果就是他们预料的,我只能自认倒霉。

既然收取了车主费用,车主和“停车场”基于存放车辆的关系,实际上已经形成一种保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 374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丢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道理归道理,跟有些人永远讲不通。国瑞城的会员卡我已经扔了,虽然停车场跟商场其实没啥关系,但形象是一体的,受点连坐也不冤。在中国停车场问题越来越敏感,因为停车费一直在涨,而刮蹭、失窃、碎玻璃也一直无法得到解决。请所有开车的朋友一起转发,有些事情需要有人重视,有人规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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