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甫帖》证伪事件的学术伦理思考——由药品上市流程想到的
2023-01-31 00:34阅读:
《功甫帖》证伪事件的学术伦理思考
由药品上市流程想到的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是唐代诗人杜甫的千古名句,摆在每个学者面前则是践行一生的课题。
今天的理解,学者可以有观点有见解,这些观点或见解未必没有道理,但如果停留在口头或随笔,其文责是不如学术论文的。一件古代书画藏品展示出来,鉴赏者都可以发表见解和观点,每每见到有朋友说故宫、上博某件藏品是伪作,这不意外,也完全有可能正确,但这些见解和观点获得学界藏界认可成为共识并不容易。获得证据与逻辑支持并形成论文发表,则是更高一个层次的见解和观点,无论“得失”,都会传播久远,于己于人于物关系更加重大,所以一定要有文责意识,慎之又慎。一个学者的见解或论文得到和多次得到学术认可,形成共识,那么他的其他论文连带非论文见解就会变成重要(但未必正确的)意见,这其实是信用等级的上升,反之则是信用等级下降。现代学术体系下的论文发表,需要一整套审查和纠错机制,避免错误的发表、传播,并有挽回因此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措施,学术研究与大众传播藉以形成良性的信任、谅解与互动。
其实这样的机制与药品上市流程有很好的可比性。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其“得失”关系更加重大。又由于用药与后果之间影响因素和逻辑联系非常复杂,医患个体难以直观判断,因此需要一套公正严格的统计评价审查体系。以FDA上市新药为例,从实验室合成新化合物到成为治疗疾病的药物,需要进行临床前、临床一期、二期、三期试验,这些试验采用随机、双盲、多种心、大样本的循证医学原则,屏蔽带主观倾向或带作弊性质的判断,经过相应的申请和严格的评审程序,每一个步骤都可能把有可能不合格的药品屏蔽在上市门槛之外。一个公司通常需要花费5亿美元资金,用
12到15年的时间才能将一个新药从实验室推上市场。在5000个临床前化合物中大约只有5个化合物可以进入临床试验,而这5个化合物中只有一个才能被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病人,成为真正的药物。
论文从投稿到发表,最高水平的学术刊物通常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
编辑首先作为初审,判断论文价值,并陈述给编委讨论决定。通过初审的论文,编辑
对暴露作者信息的文本进行过滤,再交给审稿人。这样审稿人就无法获知作者的真实身份,作者也无从知道审稿人是谁。其实这样的审稿类似于高考阅卷和药品的双盲试验。这种制度的严格执行,有助于对论文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避免了收藏界至今还在迷信和期待的鉴定权威和一槌定音,有助于提高学术质量、保证学术公平。在严格的审查面前,一个在校学生和资历深厚的研究员是平等的,而企图破坏这种平等绕过审查的往往质量低下。
与阅卷不同的是,同一篇论文可能交给多个匿名审稿人,审稿人之间也互相匿名,这就避免了单个审稿人的盲区和对论文的主观意见,也避免了一槌定音。审稿人可以通过编辑与作者互动。审稿人除了代表自己,还要代表普通读者,因此会提出很多看上去近乎幼稚的问题,要作者回答。比如上海博物馆两位研究员发表在大众媒体上的《<功甫帖>辨伪新证(上)》里的这句话“而作为安岐前辈暨《功甫帖》的拥藏者——梁清标不于本幅钤印之可能性亦微乎其微”,在论文中作为关键性证据提出,在研究员看来,自己就是权威,想怎么说怎么说,并且这样的判断也貌似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匿名审稿人不这么看,文章里出现未经论证的判断,无需动用专业知识,只是根据句式和语法就会提出“有何证据,有没有反例”,这样的匿名意见作者必须正面回答、举证或者删除论文中相关判断。尽管这些问题看上去很刁钻,但刁钻可以最大限度把错误扼杀在了摇篮里,这种纠错行为绝非多余。事实上只需稍加查验就会发现“梁清标不于本幅钤印之可能性‘巨’乎其‘巨’”,研究员提出判断的过程根本就没有研究,纯属想当然,而整篇文章除了无关结论的叙述,大多数观点、论据和逻辑其实都和这个问题类似,一经追究就轰然倒塌。如:再后来发表的《<功甫帖>辨伪新证(下)》,又有《功甫帖》原作毁于战火,流水作业分工合作仿品这类没有证据支持就下结论的低级论点。
那么有了审稿人制度,是否专业刊物就不会发表错误的论文了呢?回答是否定的,作者和审稿人都天然存在认知局限,严格执行审稿制度的专业刊物同样有发表错误论文的概率。当然也有因为鼓励创新、前沿课题的原因发表一些可能、献疑性质的判断,审稿人无法作出否决,这种情况论文里作出献疑或猜想声明是可以发表的,事后这些献疑和猜想很可能被证实或证伪,那么少量以献疑形式出现的判断可以认为是有利于学术进步的。对待这些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术界也都是以审慎的目光来看待的,少数人的审稿会变成整个学术界的审稿,如果观点正确或错误,学术界会予以评价、正面引用和提出驳议,从而形成确定的正面或负面共识或无法确定的争议,这时的文章我们可以称之为“得失众心知”。经过数年或数十年的沉淀,没有争议的判断才能逐渐成为学术界和大众常识,最后甚至被写进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这也是我们看到一些高等级的学术奖项如诺贝尔奖等为什么总是奖励那些已经发表几十年的成果而不是奖励刚刚冒出来的创新性成果的原因。其实老一代古代书画鉴定家也并非从一开始就获得认可,他们的信用也是通过一篇论文一篇论文、一件作品一件作品的见解达成共识之后才建立起来的。
这个过程类似于药品从处方药到非处方药的过程,药品上市了,但对药品疗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价一直没有停止。很多处方药经历这个过程后会发现比最初的判断更好更安全,也有很多会发现原来的试验中没有发现的问题而被注销。因此严厉禁止未经长期临床考验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宣示疗效和安全的广告以及以新闻形式出现的报道是必要的。
专业刊物和大众媒体的严肃性是不同的,获得同行评议、专业认可与利用大众媒体赚眼球、搏出位不是一个级别的。如果放到专业刊物发表,研究员们满篇低级常识性错误和荒谬逻辑的文章,连初审阶段都难以通过,更不要谈浪费学术资源在学术界引起讨论了。《功甫帖》论辩中,上海博物馆三位研究员发表论文不是选择专业刊物,而是盗用博物馆馆方名义,将自己都未作充分研究的学术问题以最终定论和知识普及的面目引向大众媒体,甚至提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首先就是动机不纯,有违职业操守。而如此数量庞大的常识性错误在古书画知识以及审稿流程并不专业的大众媒体编辑看来却是无懈可击和充满正义的,并且还兴高采烈地夹带上充满煽动性的编者按,跳过审稿、发表、专业认可的过程,直接将错误的判断投放给大众媒体。这就如同某些小地方市民小报和电视台并不懂得未经严格试验的药物疗效和危险,给钱就敢上广告,还充满道德优越感地自认为是在为百姓健康着想,最后造成难以挽回的代价。
针对药品上市后新发现的适应症、长期健康效益、安全隐患、安全事件,监管机构制定了不同级别的申请和补救措施,如申请增加或修改适应症、申请非处方药、修改适用范围、召回、停止生产、退市、赔偿等。论文在专业刊物发表后,也同样存在类似的效益或危害,这就要求学者能够本着学术的精神坦然对待。如果支撑观点的论据和逻辑都不成立,作者如果仍然坚持个人观点,但务必注明“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我的观点”,并且不要再以貌似论文的形式蒙蔽和蛊惑公众。
让人遗憾的是,即便通过非正常方式发表在公众媒体上的“论文”被指出大量低级常识性错误后,研究员们采取的策略却是自免文责,拒绝正面回应,继续重复原有错误论据和错误观点,补充新的错误论据和错误逻辑,不断释放错误观点,并且鼓动媒体纠集受蒙蔽群众组织类似观点的文章和评论持续发表,在部分地方媒体上形成一边倒局面。这犹如药品未经谨慎临床试验直接投放非处方市场,出现了致人死亡的严重事件,在大量证据面前,不仅拒绝召回、道歉、赔偿,反而加大市场投放力度,同时投放另一种或多种未经临床试验,后来被证明也会致人死亡的药品作为配合,并且还动用公关和广告,使用医生和患者形象诉说疗效、安全等违法医药广告手段,这个性质的恶劣程度已经超出了药品一般行政监管的判断权限,应该交由司法判断了。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能得到遏制和惩罚,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动摇公众对整个体系的信任。那么对于严重学术不端的研究员们的行为呢,难道我们就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