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认互贷”深化为“互认互提” 川南经济区推进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封面新闻2024年8月26日
8月26日起,内江市开始实施在川南经济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互认互提”政策。
实际上,今年7月30日,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上,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四个城市就在公积金“互认互提”上达成了共识。泸州宜宾已于7月1日开始施行“互认互提”,自贡也将在近期推行该政策。
深化业务协作机制
川南四市将落实互认互提政策
近年来,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分别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提取政策,对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进行了限制。今年,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各地开始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
在此背景下,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根据形势变化,在优化服务标准的同时推进区域协作。
2023年1月,宜宾、泸州、自贡、内江公积金中心共同签署《推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四市围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建立四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助机制、加强行业治理联动等八个方面展开了深入合作。
2024年7月30日,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上,四个城市签字确定了《2024年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这个文件的第一点就是:落实在四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支持在四地间还贷提取享受同城待遇。该政策试行期为2年。
宜宾泸州先行先试
7月1日率先实施公积金“互认互提”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有关精神,推动宜泸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宜宾和泸州先行先试,率先实行宜宾—泸州“互认互提”政策。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洪表示,7月1日,宜宾开始实施宜宾—泸州“互认互提”政策。按照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泸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凯告诉记者,泸州市也在7月1日开始实
封面新闻2024年8月26日
8月26日起,内江市开始实施在川南经济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互认互提”政策。
实际上,今年7月30日,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上,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四个城市就在公积金“互认互提”上达成了共识。泸州宜宾已于7月1日开始施行“互认互提”,自贡也将在近期推行该政策。
深化业务协作机制
川南四市将落实互认互提政策
近年来,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分别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提取政策,对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进行了限制。今年,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各地开始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
在此背景下,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根据形势变化,在优化服务标准的同时推进区域协作。
2023年1月,宜宾、泸州、自贡、内江公积金中心共同签署《推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四市围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建立四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助机制、加强行业治理联动等八个方面展开了深入合作。
2024年7月30日,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上,四个城市签字确定了《2024年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这个文件的第一点就是:落实在四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支持在四地间还贷提取享受同城待遇。该政策试行期为2年。
宜宾泸州先行先试
7月1日率先实施公积金“互认互提”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有关精神,推动宜泸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宜宾和泸州先行先试,率先实行宜宾—泸州“互认互提”政策。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洪表示,7月1日,宜宾开始实施宜宾—泸州“互认互提”政策。按照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泸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凯告诉记者,泸州市也在7月1日开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