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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的失联、失踪与失事

2014-03-23 11:30阅读:
怎样区别航空器的失联、失踪与失事?

有不少人对飞机的“失联、失踪与失事”认识不清,存在认识误区。
“失联” 是指飞机失去了和外界的联络,没有求救信号,没有目击者,甚至没有在雷达系统上留下任何痕迹。经过搜寻救援后,后面的结果有可能是找到了飞机,旅客和机组人员生还,也可能是确定为失踪或机毁人亡。
“失联”并不等于“失踪”,失踪是有明确界定的法律含义的,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定义﹐对航空器失踪的解释为“在官方搜寻工作已经結束但是仍然找不能飞机的残骸时﹐即认为航空器失踪”。所以目前马航的飞机还处在失联状态,尚不能认定为失踪。我们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冷静,等待搜寻救援工作的结束,最后的结论才会出现。
我们通常所说的“失事”在学理上的准确说法应为“事故”。有些人认为只要航空器出了问题就是航空器的事故,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的定义,航空器事故是指:在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由该航空器运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的事件。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1、任何人在飞机上或者与飞机直接接触式伤亡。2、飞机本身遭到重大破坏,飞机的结构强度、性能或飞行特性造成不利影响,需要大修。3、飞机失踪或处于完全不能接近的地方。
航空器的失联、失踪与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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