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的魔掌——孩子们要挺住啊
2010-12-20 09:48阅读:
今天早上听到一则令人发指的消息,让我感到我国的执法力度已经达到了非一般‘人性化’的水准,对此我感到自己很愚蠢,我竟然还在遵纪守法,这太out了;也让我感到很不安,这样的社会我们的安定何在,现在的孩子竟然在如此的教育环境下成长…
据报道:
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通报称,2010年
12月14日11时许,板桥幼儿园老师易某在该幼儿园大一班教室,因部分幼儿调皮嬉戏,对嬉戏幼儿进行训斥,并用加热的微型电熨斗烫伤幼儿脸部。经法医鉴定,幼儿的伤病属于轻微伤,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兴化人民医院的一位副院长则称,该医院对幼儿的伤情进行鉴定后,确认为轻度烧伤,医院会有效遏制孩子的心理创伤。“7名受伤孩子中,有两人正常上学,两人应家长要求前往上海治疗,其余患儿恢复良好。”
板桥幼儿园的童院长也出席了发布会,称其对于幼儿园发生这样的事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鞠躬道歉。“对于教师的日常行为规范,我深表痛心;对7名幼儿和家长,我深表歉意。”事件发生后,该市教育局已经要求板桥幼儿园限期整改。
这叫什么事,烫伤7名儿童,竟然只拘留10天罚款500元,把人当物品算得话,相对伤害每个孩子的处罚是71.43元以及34.29小时,带给一个孩子身心伤害的处罚仅仅就是这些!!!这相当的让我感到震撼,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在助长暴力?!还是在倡导犯罪?不是说维护弱者的权益为先吗!孩子和老师哪个是弱者,这个很明显,那孩子的权益在哪里呢!!!
新闻发布会强调其余患儿伤情恢复良好,是怎么样,你们觉得这样的处罚很合理事吗?衷心地想推广是吗?如果有人伤残,你们就多拘留几天是伐?多罚500是伐?孩子是廉价商品吗!换作是你们自己的孩子受到这样的待遇,你们会怎样?近来岁末年初的都在打折,原来连处罚力度也有带打折的现象,真的是面面俱到的没话说了。
附上海瑞金医院的相关报道:
12月18日上午,在瑞金医院烧伤中心,晨报记者见到了那两个来沪就医的孩子,他们不停打闹,似乎忘记了前几天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不过,孩子们脸上烫伤的伤疤很显眼,看得让人心痛:一个男孩的颧骨和下巴上各有一块铜板大小伤痕,而另一个男孩的左右脸颊上有一块硬币大小的伤疤。一旁的4位家长忧心忡忡。
瑞金医院烧伤专家们进行仔细检查后确诊,颧骨被烫伤的男孩伤势比较重,烫伤比较深,已经达到深二度,以后可能会留下疤痕。左右颊烫伤的男孩情况稍好。幸运的是,两个孩子无需住院隔离治疗,仅需门诊换药随访即可。“一切顺利的话,孩子的伤口会在三个星期内长好。”瑞金医院烧伤科主任郇京宁告诉记者,“至于疤痕的控制,可能要到半年后才能进行判断。如果需要疤痕修复,要到一两年后才能进行。”
深二度啊同学们,就算你要暴力惩罚,至于弄个深二度出来吗?!这老师是跟学生有仇还是天生生性残暴啊!从编外的消息得知,那位老师竟然在家长发现孩子伤势后声称这是摔伤所致,还恐吓学生“谁说就烫谁”!这也就是说,老师并不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不然她为何如此,既然知道是不对的还去做,还进行恐吓,这种人做老师根本就是教育界的耻辱。该肇事老师还声称他是拔了熨斗的插头良久后以为不烫了才拿起来借此恐吓学生的,如果仅仅是恐吓,那怎么会烫伤,竟然拿这种危险物来恐吓孩子,教育的方式难道只剩下恐吓了不成!以为不烫了,“以为”…多么简单的一个词,你怎么不先烫烫你自己呀,那么冷的天你干脆拿它当暖宝宝好了,简直又没知识又没常识,没有就没有吧,还出来害人,这种人的存在根本就是暴殄天物。
私人幼儿园就能这么草率的聘请老师吗?就算你聘社会人员来当老师,有没有教育资格我们先不说,那起码做人的常识总该需要的吧,拿熨衣服的东西来熨脸,你这算是高温换肤美容吗?还有报道中提到这位肇事老师30岁未婚,这跟整个事件有什么关系,30岁未婚的老师就能残害学生吗?还是想隐射她有不同常人的精神状态,亦或人格分裂,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的造成院方逃不了干系,不要以为赔偿了就可以一了百了。
伤势可以治疗,破相可以整容,那心理受的创如何去平复。不要跟我说小孩么,哪来的心,简直屁话,没心人能活伐?有多少人是因为小时候的阴影造成后来的巨大伤害,我们看的还不够多吗。
教育界同类事件层出不穷,有谁能切实的去约束?唉~~~
孩子们是哪里错了,一出生就是战争的开始,奶粉已经到了家长亲身尝试的地步,古有李时珍尝百草,现有奶粉哥试千奶;冲过奶粉这关,接下来的关就更难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漫长的战争啊…孩子们~你们要挺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