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再为自己换个造型也换种心情,暑假太长心情有些抑郁.事实证明人确实是个奇怪的动物,上学的时侯特别盼着放假,放假了之后又觉任何事情都变得松弛和平淡!
一般做头发的时间都比较长,以往的理发店都会亲切的送上几本杂志,但是这家理发店却在每个顾客前面设置了一个小的液晶电视,当然里面大多数还是关于洗发水和护肤品的广告,不过也有一些电影的片断,我就是这样第一次触电<<阿甘正传>>!
(前言)阿甘简介: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闭塞小镇,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而且腿上还戴着用来矫正骨骼畸形的金属支架。然而阿甘的妈妈是一位性格坚强的女性,她不断的鼓励儿子:“相信你自己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所以她终于在满足了一次校长的肉体需要之后将弱智的阿甘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
屏幕里智商只有75的小阿甘,第一次被妈妈送上校车,同学们都排斥他,没有人让座给他,他就那么孤伶伶的一个人站在车厢里,这时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响起:'我的座位没人,让给你座!'于是阿甘幸福的坐在了可爱的小女孩身边,而那个女孩就是珍妮,阿甘认为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下一个片断是,腿上还戴着用来矫正骨骼畸形的金属支架的阿甘和珍妮遇到一些大龄儿童的欺负,阿甘一心一意的要保护着珍妮,却对惹火烧身的麻烦无能为力,而此时珍妮便会向阿甘大喊:“快跑!阿甘快跑!”在这时阿甘就会拼命的向前跑,甩掉金属支架,甩掉一切追赶他的人群!而上帝也因为此无比的眷顾着阿甘,赐予了他一双健步
如飞的长腿,总能将身后的恶棍甩得无影无踪.
接着阿甘热爱上了跑步,突然有一个清晨的早上,阿甘又开始不顾一切的向前跑去,他不知道该跑向哪里,3年多跑遍了美国的每个角落。从青年跑到了中年,很多人在后面追赶着阿甘,把这个举动看成一个笑柄,也有人问阿甘为什么要跑,阿甘说不为什么!整个影片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里,其实有时侯人做事情就要不为什么,凭着那股子热情和冲动去做,就算做过了做完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我就喜欢这股傻劲,当然事实也证明阿甘正是凭着这股傻劲,凭着他只有75的智商,凭着他的正直,不做作,诚实没有太多的心思,所有的反应都是下意识的,不会想很多诸如困难和其中很多不确定性才获得的成功!
其实我一直坚定的认为,成功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有一颗执着的执念和乐观的态度,永不放弃的信念,以及不贪前怕后的精神,那么你就已经成功了!
而当阿甘准备放弃跑步时,那群身后追随的人竟不知所措:“他不跑了,我们怎么办?”他们找不到人生的答案,盲目的尾随着前面的人。他们认为阿甘是一个弱智是一个笑柄,其实真正可悲的是他们,因为他们的人生没有标!这是美国当时的一种社会现实,人们对现实失望,找不到生活的动力和意义,只好将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而阿甘总能乐观的看待一切,虽然他的行为往往是偶然、下意识的反应,目标也不很明确,但却一直把握着自己。在他看来,跑就是希望。
(后语)阿甘的经历:阿甘首先跑进了大学的橄榄球场,他被大学破格录取,成了球场上最善跑的明星,并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而不久那个曾经接见他的肯尼迪总统遇刺意外身亡,这就是二战后的美国!
拿到大学学位后的阿甘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参军入伍。在军营里,阿甘被教官誉为智商达到160的最聪明的士兵,因为上帝还赐给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他只知道服从,任何训练科目他总能鹤立鸡群。他还结识了热衷捕虾的布巴,两个偏执狂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
接着阿甘又参加了战争,战争是残酷的,他们遇到了偷袭,阿甘想起了珍妮的话,甩开腿不停的跑,当他跑出很远才发现只有他一人逃脱了敌人的火力范围,他想起了布巴和泰勒中尉,于是又返回丛林一次次背回受伤的战友。最后,他救出了奄奄一息的布巴,布巴只说了一句“我想回家”便死在了阿甘的怀里。一颗子弹钻进了阿甘的屁股,而泰勒中尉却被截肢。在医院里养伤的阿甘学会了打乒乓球,而且很快成了他的专长,甚至开始表演。暗自苦闷的泰勒不断的埋怨阿甘不该救他,害他成了废人。战争结束后阿甘成了英雄,约翰逊总统亲手授予他国会荣誉勋章。
不久,阿甘又受到了尼克松总统的接见,而他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不法分子落入发网,最终导致了尼克松的下台。
退役回家的阿甘果真实现了战友布巴的遗愿,买了条捕虾船,并取名珍妮开始出海捕虾,然而满腔热情换回的却是一无所获。来给阿甘作大副的泰勒让他去教堂向上帝祈祷能够有所转机,而一场意外的龙卷风却让他们因祸得福,只有阿甘的船幸免遇难。随之而来的是挡都挡不住的收获,阿甘发了财,有了12条船,成了百万富翁。
阿甘的母亲因癌症去世。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做了义务割草工。珍妮回来了,送给他一双跑鞋。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第二天清晨却悄然离去。
阿甘决定跑步,但他不知道该跑向哪里,3年多跑遍了美国的每个角落。终于一天,他感觉累了,准备回家。
阿甘接到了珍妮的信,按照地址找到了珍妮和他们的儿子,值得欣慰的是小阿甘聪明机灵。结婚之后他们度过了一段幸福时光,但一切阻止不了珍妮病情的恶化。阿甘将珍妮埋在儿时的树下,经常来陪她聊天。
小阿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一根被夹在书里的羽毛落到地上,被风吹起,又开始飞上天空……
阿甘经历了美国三十多年来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并参与谱写了一些重要的篇章,先后得到三位总统的接见,成为那个时代的亮点和宠儿,但不能否认的是阿甘是个弱智,一个品味了常人无法企及的人生的弱智。
这就是<阿甘正传>,熬夜看完后心中似乎又有了激情,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情,我希望我也是个弱智,脑子里不会有太多的想法,一根筋的只会做自己喜欢作的事.他纯真质朴、正直善良、脚踏实地,视诺如金,勇敢坚定地走自己的路。而我们呢,我们这些智商正常的“聪明人”却像小学课本中那只掰玉米的猴子,朝三暮四,见异思迁。在顺境中投机取巧,好大喜功。在逆境中手足无措,沦为平庸。
于是,我决定向阿甘学习!
嗯,回归自己,坚强,独立,坦然面对生命中的任何事情!
嗯,跑就是希望,让我们都向着阿甘奔跑,速度80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