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作者自云、自又云”提供的证据,作者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不再视自己为作者,而是视自己为神瑛侍者;视念及的当日之女子,为绛珠仙子等。
因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是神不是人,所以在记神瑛绛珠等这个问题上,是人不是神之曹雪芹,败于石头:
一、神瑛下凡,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绛珠下凡,警幻亦曾问及;又有一干风流冤家为之作陪,所以“是人不是神之曹雪芹”不能被“夹带”于中,为之而记,所以曹雪芹被淘汰。
二、、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因女娲氏未用,没有去女娲氏所之天,而是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