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第一次认识Jim
Rogers(罗杰斯)是2004左右通过他的书Adventure
Capitalist(《资本家的冒险》)。那时并不知道他是投资大师,但却深深被他的书所打动,心潮澎湃,幻想着什么时候也能做一个云游世界的大侠。他在书中对中国的描写颇有见地。他曾经两次横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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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骑摩托车,一次开着特制的奔驰车。据他说他是完成横跨中国自助游得第一人。就一个人,不懂中文,了不起的老外!
后来很久没有跟踪他的情况,有一次在书店里翻了翻他的新书,书上写着,'这本书献给我会将中文的女儿 (To My Chinese Speaking Daughter)'。他举家迁到了新加坡,可能是为了女儿,可能是为了更接近亚洲,尤其是中国。
今天有一则新闻,说罗杰斯参加会议,都要带着5岁的女儿乐乐。一旦人们问到他对中国投资的预期,他就会让女儿背诵唐诗《清明》做为回答,说女儿是在中国最成功的投资。这极大的引起了我的兴趣,就查找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罗杰斯爱女心切,看起来是个好爸爸。罗杰斯为女儿乐乐写了这本书《投资大师罗杰斯给宝贝女儿的12封信》(A Gift to My Children: A Father's Lessons For Life And Investing),罗杰斯将他过去做为投资家和
后来很久没有跟踪他的情况,有一次在书店里翻了翻他的新书,书上写着,'这本书献给我会将中文的女儿 (To My Chinese Speaking Daughter)'。他举家迁到了新加坡,可能是为了女儿,可能是为了更接近亚洲,尤其是中国。
今天有一则新闻,说罗杰斯参加会议,都要带着5岁的女儿乐乐。一旦人们问到他对中国投资的预期,他就会让女儿背诵唐诗《清明》做为回答,说女儿是在中国最成功的投资。这极大的引起了我的兴趣,就查找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罗杰斯爱女心切,看起来是个好爸爸。罗杰斯为女儿乐乐写了这本书《投资大师罗杰斯给宝贝女儿的12封信》(A Gift to My Children: A Father's Lessons For Life And Investing),罗杰斯将他过去做为投资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