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氏书室属“姓氏书院”。清代广州城内有数百家姓氏书院,却都不是“课艺之所”。清初广东民间组织保留强烈的反清意识,清朝统治者为“防微杜渐”,严禁广东建合族宗祠。为避开这一禁令,广州大多数合族宗祠易名为书院、书室或试馆,但宗祠的祭祀功能和作用丝毫未变。
邱氏书室由增城举人邱觉黄在1804年倡议,经由“广东十府十州八十县”的邱姓决议,于1808年始建。书室为三间三进、两天井、硬山顶的祠堂式建筑。碌灰筒瓦,两边保留有部分灰塑,青砖墙石脚,砖木结构,面阔三间,深三进,面积约为663平方米。门额上刻有“邱氏书室”四个大字。
康有为租赁邱氏书室后,参照其师朱次琦礼山草堂的成规,手撰《长兴学记》以为学规。在德育方面,提出格物、厉节、慎独、养心、习礼、检摄威仪、敦行孝悌、崇尚任恤、同体饥溺等中国传统的道德训诲。在智育方面,提出义理、经世、考据、词章以及礼、乐、书、图、枪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康有为讲课虽不可能完全摆脱科举考试的影响,完全取消时文帖试的内容,但却介绍了西学以及别开生面的孔子改制、大同之世诸说,使厌倦了旧式书院、渴求新知的青年士子感到新鲜,相率而至。
康有为讲学重“今文学”,讲课内容,涉及汉、唐、两宋政治、世界大势、列强压迫等。每论一学、论一事,必上下今古,并引欧美事例作比较证明。他最爱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