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名鞅,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宗族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孝公剪除弊政、变法图强。商鞅在秦国执政十九年,国家大治、兵马强壮,道不拾遗、家给人足,实力凌驾于山东六强之上,史称“商鞅变法”。故而商鞅也成为了先秦诸子中唯一一位在有生之年实现了自身政治理想的人物。其主要思想收录在《商君书》中,该书也称《商子》,现存二十四篇,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商君书》的文体多样,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归纳演绎,首尾呼应,间杂比喻、排比、对比、借代等修辞手法,说理透彻,其强大的感染力着实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内容上,《商君书》侧重记载了法家革新变法、重农重战、重刑少赏、重本抑末,反对儒术等言论,体现了战国初期法家政治思想的精华。
除了《商君书》外,“商鞅变法”这一政治行为也是我们了解商鞅法家思想的最为主要途径之一。商鞅于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在秦国先后两次实行变法,所定的秦律不是一两条律令所能概括的,它是一套来源于魏国律令而又有所改进的律法,具体的内容如今已无从知晓。但《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这次变法的内容主体:商鞅任秦左庶长之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从上述这段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立“耕战”为国策,建立郡县制,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根据个人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须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由此可见,商鞅所颁布的新法是一种军政合一的新型国家法律体系,其高明之处在于紧紧抓住了封建国家的两大主题,对内促进农耕,以农为本发展生产;对外发动战争,以战养战拓土开疆。没有强大的农耕,没有充足的军粮作为保证,
除了《商君书》外,“商鞅变法”这一政治行为也是我们了解商鞅法家思想的最为主要途径之一。商鞅于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在秦国先后两次实行变法,所定的秦律不是一两条律令所能概括的,它是一套来源于魏国律令而又有所改进的律法,具体的内容如今已无从知晓。但《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这次变法的内容主体:商鞅任秦左庶长之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从上述这段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立“耕战”为国策,建立郡县制,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根据个人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须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由此可见,商鞅所颁布的新法是一种军政合一的新型国家法律体系,其高明之处在于紧紧抓住了封建国家的两大主题,对内促进农耕,以农为本发展生产;对外发动战争,以战养战拓土开疆。没有强大的农耕,没有充足的军粮作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