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段说OTT:多屏互动那些事儿
2013-10-10 11:09阅读:
段有桥,爱奇艺人。从互联网公司到DTV、IPTV、STB和OTT,12年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互联网公司,路程不短但距离为零。多屏互动,是个炙手可热的话题,老段也来凑凑热闹,欢迎商榷!
我一直说,多屏互动的DLNA和Airplay只是给电视指明了前景,并没有给电视带来什么钱景,反而差一点儿毁了电视。
因为第一,这个协议非常不稳定,用起来经常得“碰运气”,究其原因,既有协议本身的问题,也有家庭局域网、路由器以及TCPIP本身机制的问题。
第二,把手机上的网络视频甩到电视上去,就像近观某美女一样,大屏、高清屏让本来在小屏上看起来清晰度还不错的视频没法看了,从而让用户惯性地去认为电视还不如PHONE和PAD享受。
第三,把网络视频甩到电视上去,以后如果想换个电视剧的集、看看视频的相关推荐、切换一下清晰度、做些设置如跳过片头、片尾等等,都得回到手机上重新从头操作,人是能懒就懒的动物,这种手和眼频繁地在电视和手机之间来回变换的操作太复杂了。
所以,我一直倡导
“没有云端的多屏互动是没有用户体验可言的”,只有云端参与的多屏互动,才能彻底把多屏互动从卖点的客户体验做成用户体验。当然这个观点不包括两个本地设备之间的类似M
IRACAST之类的应用在内。所以,最近顶着100亿投资光环并带着100市值腰包、街头巷尾并茶余饭后兜售“摸摸看“多屏互动的袁明同学从某视频网站一出来,就来到另外某视频网站,和我聊聊多屏互动那些事儿了!在我眼里,袁总不像一个市值百亿公司的董事长,更像一个锱铢必较的产品经理,胸怀梦想,有点JOBS那种理想主义和执着或固执,我很喜欢。争论之后,我们俩都断言对方脑子进水了!呵呵,到底谁进谁没进,三个月后见分晓。下一回合我去深圳,同洲继续遇上爱奇艺。
话说回来,我有个观点“未来电视和手机将互为配件”,电视是手机的大屏幕,手机是电视的遥控器。看来我比同龄的雷军同学的中学政治课要学得好,他只说“电视是手机的配件”显然不如我更有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啊!呵呵,目前除了上述最简单的只用标准的DLNA和UPNP协议的多屏互动之外,致力于提高手机和电视的多屏互动体验的产品方向或者模式有三种:
(1)手机模式:
这种模式就是所有事儿,都交给手机去做,只有在播放时才用上电视这个大屏幕,也就是说在播放之前,你的手和眼都在手机屏幕上忙活。电视端几乎没有操控的UI和界面。典型的就是苹果的Airplay,在播放界面才有那个投屏的按钮。另外,几乎所有的dongle产品都无一例外采取这种模式,最近的CHROMECAST和百度影棒,是其中的新贵。
这种模式的优势是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简单,手机端和电视端的关联只限于传输一些协议参数,和基础的DLNA相比可以传输超越快进、快退、暂停、音量的操控等命令。劣势电视上依然播和手机同样清晰度的视频,很杯具,继续着抹黑电视机大屏幕清晰度的事业,呵呵!另外,其他的操控都在手机上,屏幕小,不太方便,也不太适合长期的客厅或卧室场景。而且,无法在电视上直接做比如换集、换清晰度、推荐、互动等等的操作。这种模式适合只有手机客户端而没有电视客户端和硬件的角色,也就是更多地从手机端向电视端延伸的公司。
(2)电视模式:
就是手机客户端的所有界面都可以把任何一个图标、文字和视频推到电视上或者拉回来(而不是手机播放后再推片到电视,如果在客厅里想在电视上看视频还必须首先在手机上播一下,我觉得有句俗语很适合:脱了裤子XXXX,呵呵,粗口了!),而且电视上播放清晰度更高的视频。另外,就是只用一个统一的手机客户端,推片之后手机屏幕马上变身“盲控”的遥控器,不仅可以遥控这个视频客户端,主页、游戏、应用一切都可以遥控,可以和遥控器说再见。和手机模式的重要区别在于在电视端有UI界面,人是眼睛着电视屏幕,手里拿着手机像遥控器一样操作电视机。
和标准的DLNA相比,这种产品和技术比较复杂,涉及到两个端之间的协同,适合既有手机端软件又有电视端软件的公司做。当然会因此用户体验要好得多。爱奇艺和小米采用的是这种模式,爱奇艺因为没有自有品牌硬件因此是直接在手机视频客户端上做这个功能,小米因为没有手机视频客户端而有硬件,聚焦在自有硬件上做好本地推片和远程遥控,用户体验做的也很好。还有很多产品,包括乐视等几乎所有各类电视机厂商,都有一个独立的手机遥控电视的客户端,和手机视频客户端是分离的,我认为这种模式的体验是差的,下载量和使用频度已经证明了这个观点。而爱奇艺的这个功能,在TCL爱奇艺电视和目前仅仅内测的创维爱奇艺超清盒子上使用频度非常高,电视上播高清和能盲控所有界面,是某些场景下非常好的用户体验。让用户为了遥控一下电视(代替遥控器)而单独下载、使用另一个手机客户端,这些产品经理们显然高估了用户的耐心,如果只是个卖点倒也已经达到了目的。
(3)传屏模式:
就是把电视屏幕的界面实时同步、传屏到手机上,然后在手机上采用触控的方式操作电视机。这要求手机触控时得“知道”每个电视上可点击的焦点的坐标。随着手机和机顶盒CPU和RAM的增强,以前乔布斯发布IPHONE时那种128M内存的捉襟见肘的纠结一去不复返了。这种模式的关键是操作都在手机上,人眼睛在粗略的浏览时可以看着电视,比如滑屏翻页,但在精细的操控,还是必须手和眼都回到手机上。理论上,这种是上述第一种模式和第二种模式的中间状态。
同洲的摸摸看是传屏模式的典型产品,华为的解决方案部门也有类似的产品,但没怎么推广。这种模式的困难之处在于把有焦点的电视界面怎么做到适合触控操作,或者反过来。我说袁明是个理想主义者不是开玩笑,这个操控必须有手机端和电视端的配合,两方都得适合对方才行,有焦点的操控和滑屏的触控是不是能够在用户体验上统一至今还是个学术问题。而且在卧室和客厅这样闲适的场景下,这种手眼转换是否会被用户接受,是有些路要走的。不过,和第一种模式不同,袁总还是给每台机顶盒配了一个遥控器,呵呵!
非常喜欢甚至和袁明的讨论和争论,好在这个袁布斯还没到像乔布斯那样粗口狂妄的地步,呵呵!除了因为身在爱奇艺拥有海量用户的手机视频客户端和电视视频客户端、因为身在同洲拥有硬件机顶盒这个出身和资源不同之外,我们的争论可以多多少少会流露出一些关于未来的手机和电视的多屏互动的一些线索,或共识或分歧,抛砖引玉或者至少引砖也不错,供大家继续讨论和争论:
(1)电视端是否应该有可操作的UI界面,操控时用户的眼睛到底看哪里。
我认为认为手机端的遥控应该去迎合遥控器的操控体验,把推拉片作为给电视增加的局部时间、局部场合的新功能,而非全部。看电视有两种场景,第一种是本来是拿着手机在看或在找视频,回到家里或移动到卧室后,把视频推到电视上,然后因为手机在手里而不是遥控器在手里,顺便可以使用手机来操控这个视频的所有功能并且可以用手机来操控视频以外的其他电视所有功能。而且因为电视端有UI界面,这种操控不论在键位、习惯、界面、功能、流程上和电视本来的遥控器操作要保持最高程度的一致性。第二种场景,就是在沙发和被窝里看电视,如果没有推拉片和多屏互动的需求,最好还是用遥控器,这个淘宝上卖7.5元、39键并且已经兴旺了57年的小东西,在本质上或者其核心优势的方面,还是2000元的安卓手机甚至4000元的苹果手机替代不了的。遥控器依然具备更好的易得性,操作简单、容易。手机会有电话、短信、微信进来,有待机、上锁等等一系列东西,作为客户体验(卖点)很棒但用户体验(长期连续使用)是不行的,原因很简单,这是多功能手机的一个辅助功能,而手机是一个人24小时不离身随时都会有事要发生的设备,是不能在某个局部时间和场合“全部身心”都放到遥控电视上面,比如在看电视的过程中,手机应该放到什么状态,想一想就不难有结论了。遥控器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两个,简单和便宜,这不是手机比的了的。
(2)多不如少,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革命不如革新。
最近2000年,高喊革命和颠覆的不计其数,但真的革命和颠覆也就那么几十个、甚至只有十几个。就像最后,是看起来不怎么高科技的电话线和WIFI而不是那些所谓的革命性新技术推动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一样,产品的易得性、易用性和用户的懒惰性,是我们经常忽略的重要产品理念。平时操作电视时用遥控器,手机里刚好有个爱爱奇艺的手机客户端,可以方便的推高清内容到电视上去,这时正好顺手用手机操控一下电视,当然用遥控器也OK,而且他们都能操作电视这时的所有功能,而不是像DLNA和Airplay一样只是部分功能。这才是符合人性的操作体验。多屏互动和互联网电视一样,都不是什么颠覆的东西,没有什么革命性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就不可能不是一场从马车到汽车的彻底革命,因此手机操控在某些场景下代替遥控器是可以的,更方便、更好用,但不会彻底取代遥控器,更不会在所有的场景下都优于遥控器。大多数多功能的东西,用户体验都无法做到最佳,道理不言而喻。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西餐来了,不错、我们也喜欢,在某些场景下吃吃很惬意,但我们还是不会彻底改掉吃中餐的习惯。这往大了说,其实也乔布斯提倡的科技精神和人文情怀的交叉很异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