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免税 关乎国家战略
2013-03-11 13:49阅读:
文/阳光
日前,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在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对国内电子商务加强监管并征税的提案,在业界引发了诸多争议。在他看来,国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因为缺乏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引发了诸多‘混乱的市场竞争”,并主张对电商征税是天经地义云云。言之堂堂,慷慨激昂。事实上果真如此吗?眼下,电商企业之间的竞争的确异常激烈,其间也不乏乱象,但这仅仅只是因为缺乏政府监管所致吗?国家对电商征税,果真到了刻不容缓的时间点了吗?
在笔者看来,张近东等一批传统家电企业负责人对电商的误读,不仅戴上了这一行业的“有色眼镜”看待新问题,而且纯粹只是以一个商人的眼光看待一个关系到未来主流商业形态的重要问题。事实上,电商的免税政策,惠及的不只是阿里巴巴等苏宁的竞争对手,在现阶段这一政策更应该成为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的高新技术发展战略。这一提案引发的争议,恰恰暴露了我国现阶段在发展电子商务等高科技领域暴露出来的明确的国家战略缺失现象。
美国是全球第一电子商务大国。为促进电子商务等新兴高科技商业的发展,美国政府从1995年就开始成立了国家级的电子商务工作组,明确制定了一系列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即政府的目标是支持并执行一个适用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可预知的、始终如一的、简单的法律环境,避免对电子商务进行不适当的限制。1997年,美国颁布了有关电子商务的总统令,要求财政部与州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保证不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的税种。在此基础上,1998年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法案规定,网上销售数字产品免税,只要销售商在该区域未设立连锁店、仓库等实体,线上销售商品一律不得征收销售税。美国的一系列电子商务减免税政策,有力促进了互联网商业在美国的繁荣,以美国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亚马逊为例,其2012年实现净营收610亿美元(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集团2012年的营收为40.8亿美元,只有前者的1/15)。一直到2008年纽约通过一项法律迫使亚马逊征收销售税,美国一些州才效法开始对电子商务征税,这已经是互联网商业出现在美国之后的第13个年头了。
中国的电子商务真正开始于2003年前后,在最近三年来一直保持着超过60%的年符合增长率,只能算是起步阶段。根据艾瑞的研究报告,中国2012年整个网购交易规模突破13000亿元人民币,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左右,而根据美国市场研究机构comScore的研究报告,2012年美国零售电子商务营收为1862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了15%,美国消费者的零售电商支出达到零售总支出的10%(其中不包括食品、汽油和汽车)。比照中国巨大的人口红利,国内电子商务市场未来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电子商务等高科技领域,减免税等优惠扶持政策都有力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快速进步。中国正处在发展电子商务行业的培育期,面临的真正问题并不是该不该征税,而是何时开征、如何征税的问题。有人测算,阿里巴巴集团2012年曾宣称其营业额高达一万多亿元人民币,那么该企业就应该补交各种税项达350亿元之多!事实上,像淘宝这样的C2C业务就是一个聚沙成塔的长尾市场,对这些小型商家的征税不仅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反过来则会伤害这一高速成长中的未成熟市场。至于B2C业务,发展相对成熟,商家的避税问题并不突出。
值得注意的恰恰是张近东提出这一议案的背后玄机。事实上,他所列举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三宗罪”,根本就不值一驳:第一是资本问题,电子商务企业采用VIE结构,涉及到外资,会危及“行业发展”;其次是商业模式问题,电子商务企业“恶性竞争,不关心盈利”,一心只想上市,会“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其三,电子商务企业缺乏监管,建议商务部、证监会、工商和税务等部门都来管一管。
这番言论,让人们看到,张近东不仅将苏宁的业绩衰退表现在脸上,更是直接写在了议案里,这和当年马云的“公报私仇”,其策略如出一辙。
根据前不久苏宁公布的年报,2012年苏宁的营业总收入为983亿,同比只增长了4.78%;净利润为26.8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了44.37%,在营业收入陷入增长停滞的同时,苏宁第一次放慢了扩张门店的步伐,比2011年只增加了24家新的店面,与此同时,其可比店面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2.38%。苏宁业绩下滑的背后元凶就是最近两三年来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企业的“动物凶猛”式增长,2012年京东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