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实名举报】常德芷兰实验学校“国有民办”的外衣下掩藏了什么
2011-08-17 19:46阅读:
转自湖南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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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一中杨大可 联系电话:0736-7230986
关于芷兰实验学校违法办校的情况,我于2009年向教育部长、湖南省长分别写过信,他们都给我打过电话,回复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相信常德有关部门和芷兰学校也接到过通知,芷兰学校也有所改变,比如从今年起不再办励志班,但这远远是不够的。
芷兰这所所谓“贵族化”、高起点、高收费的“国有民办”学校,可以说是一所经过精心策划的,愚弄常德市市民的骗子学校。
一、高标准收费的依据何在?
办校方可能所持的依据之一:我们是国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不能等同公办学校,所以另定。
【反驳】芷兰学校性质是公办,不是民办。因为是市政府投资兴办的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副校长等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有的担任督学,有的已经平调到其他公办学校担任副校长。
办校方可能所持的依据之二:我们的教师是民办教师,不高收费如何养得起这些教师?
【反驳】
1.关于芷兰学校到底有多少民办教师,是一笔糊涂账。传闻有三种说法,据芷兰学校有位教师说,只有最近几年招聘来的几个研究生是没有编的,其他全部有编;但也的教师说,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有编;问芷兰领导,则一律说是全部是民办教师,档案都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
2.其实即使全部教师是民办教师,也好办,那就按照一般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问问城区几个民办学校就知道了,他们的高中最多也就是收2000元一年的学费吧?然而,且不说芷兰的学费高得惊人,就拿赞助费来说,少于励志班分数线1分就交1000元,30分则交3万元,这些赞助费是应该退给家长的。因为其他民办学校从来没有收过赞助费。
办校方可能所持的依据之三:我们的学校是优质教育资源,所以要高收费。
【反驳】芷兰的优质教育资源是什么?
是校舍等硬件吗?城区其他中学的硬件都差不多吧?
是教师与领导的水平吗?不说比芷兰强,城区其他中学的教师、领导都差不多吧?
是文化底蕴吗?芷兰与其他中学比,恐怕只能是一片沙漠吧?
那就看结果,只剩下高考成绩了。
用什么标准来衡量芷兰的高考成绩呢?其他学校办所谓励志班用高价挖生源、买生源了吗?没有。
那就是说,论教学质量,拿励志班的成绩与其他学校相比,是没有可比性的。而唯一可以比的是其他中学的慢班与芷兰的直升班(慢班)。
芷兰的直升班有四个,两个文科,一个理科,一个小专业班。
这里有一个准确的数字:2011年高考芷兰的直升班中的理科班上二本线的竟然只有一人!与市三中的慢班中的理科班一样!普通理科班上二本线的都只有一个学生!
由此看来,芷兰学校的教学质量是比不上市三中的。因为市三中没有实行全封闭管理,没有收取高额的学费。根据芷兰的思维方式,教学质量是可以用金钱来提高的。
可惜现实告诉我们,教育质量,不是靠金钱来提高的;教师的教学热情,也不纯粹是用金钱来激励的。
现实还告诉我们,如果有了金钱,如果向芷兰学习,都可以用金钱买生源,用金钱毒害学生,而且也可以制造出虚假成绩装饰门面来欺骗公众。但是,这是为一般教育界人士所不齿的。
办校方可能所持的依据之四,赞助费是学生家长自愿交的,不存在什么退回的问题。
【反驳】
首先,芷兰学校是用商业运作方式来办校的,所以必然存在商业欺诈问题。先以复读班高考成绩欺骗家长,后以重金引诱各区县优秀学生,继而靠这些不交学费且有奖赏的优秀学生为其创造高考成绩,从而造成芷兰教学质量“优异”的虚假繁荣,让广大家长大上其当。
其次,即便家长自愿交赞助费,那么这么高昂的赞助费标准是谁定的呢?当然是芷兰的校长——有行政级别的国家公务员制定的。制定高昂的赞助费标准有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呢?没有。
办校方可能所持的依据之五:学费标准和赞助费标准是物价局审定的,你找物价局说理去。
【反驳】我们希望办校方不会这样寡廉鲜耻到如此地步,说出这样的话来。但是也不排除他们这样狡辩。
第一,是芷兰设陷阱在先,以前面第一至第三种理由欺骗物价局;第二,如果物价局是知情的话,物价局也存在问题了。因为物价局也必须依据相关法规与政策来审定。这里要看物价局是否知内情。
二、芷兰学校有关责任人违犯了哪些法纪?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2.借用政府投资修建学校的资源以及背后的权力集团手中的优势牟取暴利,办学成本十分低廉,但收取高昂的学费和赞助费。
3.财务不公开。存在很多漏洞:赢利金额模糊不清,收入分配方案模糊不清;赢利是否上缴国库模糊不清;学费标准依据模糊不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是对民办学校提出的要求,而利用国有资源牟取暴利更令人不能容忍。
芷兰的财务问题,只有省里派人来审计,才可能有真相。
4.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芷兰在高中分励志班(快班)与直升班《慢班》,人为地把学生分成等级,给慢班学生造成心理伤害,从而学习兴趣大降,厌学成为普遍现象,前面所提的2011年慢班的高考成绩也说明了这点。
分快慢班是虽然在其他学校也有,但芷兰尤为恶劣。因为芷兰慢班的学生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在人格上受歧视,二是在经济上受盘剥,三是师资方面的资源享受不平等,四是出钱养成绩好的,成绩好则不用交学费而且享受奖金,导致心理严重失衡,五是高考考试结果等于零,钱出了一大堆,因为冤枉出钱而后悔一辈子。
那么,快班的学生则容易养成这样的价值观:这个世界上只有金钱才是唯一的。我活在世上就是为了钱。学校的收费标准形象地教育了我:读书就是为了“挣大钱”。你看,学校不就是这样挣钱的吗?学校不就是让我们的成绩为他们涂脂抹粉欺骗家长来赚钱吗?
三、芷兰今后的路如何走?
1. 学校体制有两条路:
一是转为真正的民办。但这条路是很难走通的。芷兰教职员工400多人,大多数原来是有编的,从下面各区县应聘到芷兰,相信当时校方也必然许诺与公办教师一样待遇,甚至超过其他中学公办教师待遇。如果转为私人办的民办学校,可能就朝不虑夕了。这些教师怎么会愿意呢?势必造成不稳定因素。
二是转为真正的公办。
也许会有人认为财政负负担不了。但我认为可以采取变通方式。允许收一部分自费学生,解决教师的工资问题。但绝对不能像原来一样收取高额学费,公费和自费学生的学费要上交财政。教职工工资再按其他中学相应待遇下拨。
原来校长年薪15万,副校长年薪9万,高三教师年薪7、8万的现象再也不能存在了。
其次要严格审定芷兰学校的现有编制,防止有人趁机塞人进校。
芷兰应该和其他公办学校一样,由财政包干,这样才可以避免腐败现象产生。
2.要依法办校,以德治校。
一是虽有自费学生,但不能编自费学生班,否则又和以前的励志班一样了。用自费班学生的钱养公费班,据说在今年招生时又在向下面区县学生许诺,先交学费,然后根据平时成绩奖给学生高额奖金,还是和励志班一样。
常德市一中在90年代也招过自费学生,但都是混合编班的。从来没有搞过什么快班慢班。
二是取消复读班。现在任何公办的高中学校都禁止办复读班。为什么给芷兰学校这样的特权呢?复读属于重复教育,占用国有资源是不应该的。
3.2003年2月时任常德市委书记的程海波授予芷兰实验学校“明星学校”招牌,全市仅两所。这是滑天下之大稽的,应该先行摘取。
总而言之,芷兰学校是所假民办学校:资源是国家的;干部是国家的;收费是高昂的;财务是秘密的;分配是违规的……
我是个退休教师,但“位卑未敢忘忧国”,关心常德的教育发展,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不希望芷兰学校以种种非法手段扰乱常德教育秩序。我希望常德教育是一片净土。像石门一中、澧县一中、常德市一中等学校都是因地制宜,根据各自特点实施素质教育,并且都没有办快慢班和复读班的,应该成为芷兰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