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是个语言(学)宝藏
2018-06-18 12:11阅读: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后统称《爱丽丝》)大家都熟悉,就不介绍了。可是你能把它和语言学联系起来吗?我第一次在语言学作品中看到它的身影,是阅读Patrick
Hanks的Lexical analysis: norms and
exploitations(2013)一书,书的扉页引用了《爱丽丝》的一段话:
“The question is,” said Alice, “whether you can use
words to mean so many different things.”
—Lewis Carroll, Through the
Looking-Glass
文中又具体引用了前后文,如下:
矮胖子轻蔑地笑了:“你当然不懂,等我告诉你。我的意思是你在争论中彻底失败了。”
……
“问题是你怎么能造出一些词,它可以包含许多不同的意思呢?”
“问题是哪个是主宰的——关键就在这里。”矮胖子说。(第142-3页)
这个引用意在展示反对格莱斯理论的极端观点,即一段文本或一个单词的意义完全取决于读者。
除此之外,还有一处引用,是炸脖龙(Jabberwocky)的一首诗(见《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第一章)。全诗如下:
’Twas brillig, and
the slithy toves
Did gyre and gimble in the wabe;
All mimsy were the borogoves,
And the mome raths outgrabe.
“Beware the Jabberwock, my son!
The jaws that bite, the claws that
catch!
Beware the Jubjub bird, and shun
The frumious Bandersnatch!”
He took his vorpal sword in hand:
Long time the manxome foe he sought—
So rested he by the Tumtum tree,
And stood awhile in thought.
And as in uffish thought he stood,
The Jabberwock, with eyes of flame,
Came whiffling through the tulgey
wood,
And burbled as it came!
One, two! One, two! And through and
through
The vorpal blade went snicker-snack!
He left it dead, and with its head
He went galumphing back.
“And hast thou slain the Jabberwock?
Come to my arms, my beamish boy!
O frabjous day! Callooh! Callay!”
He chortled in his joy.
’Twas brillig, and the slithy toves
Did gyre and gimble in the wabe;
All mimsy were the borogoves,
And the mome raths outgrabe.
读起来很困难吧?这首诗有25个新创词语(brillig, slithy, toves, gimble,
wabe, mimsy, borogoves, mome, raths, jabberwock, outgrabe, jubjub
bird, frumious, bandersnatch, vorpal, manxome, tumtum tree, uff sh,
whif ing, tulgey, burbled, galumphing, beamish, frabjous, and
chortle),有意思的是,其中至少有四个词(burble, galumph,
beamish和chortle)已经被收入词典。而恶龙的名字Jabberwocky也引申出了“无聊、无意义的话”的意思。作者引用Jabberwocky是为了展示一些极端的拓展,这种题材是故意和语言常规玩的一种游戏,并没有什么交际意图。
自此之后,《爱丽丝》在我心中的模样变了,成了一本披着文学外衣的语言学专著。为此我又翻出早已阅读过n次,其改编影视作品也看过不少的《爱丽丝》,重新阅读了起来。顺便也做了一些笔记。
┪爱丽丝不明白经度和纬度是什么意思,可她认为这是挺时髦的字眼,说起来怪好听的。(第6页)
笔记:语言具有音乐美,即使不知晓意义,我们会乐此不疲地玩弄语言,比如绕口令、无意义的诗歌(Jabberwocky)等。拿语言学术语来说,这叫语言的诗学功能。Jakobson(1958)举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
“你为什么老是说‘琼和玛乔丽’而从不说‘玛乔丽和琼’呢?你是否喜欢琼而不喜欢她的孪生姐妹(指玛乔丽)?”
“不,根本不是这回事,我这样说是因为顺口。”
┪这时,爱丽丝开始瞌睡了,她困得迷迷糊糊时还在说:“猫吃蝙蝠吗?猫吃蝙蝠吗?”有时又说成:“蝙蝠吃猫吗?”这两个问题她哪个也回答不出来,所以,她怎么问都没关系,这时候,她已经睡着了,开始做起梦来了。(第7页)
笔记:无疑这是语序的问题,但语言学家不会这么随便,他们区分出词序vs语序、微观语序vs宏观语序等对立概念,甚至有学者主张这些术语都不用,而用块序(chunk
order)。
┪“……而且,她是她,我是我,哎哟!亲爱的,把我迷惑住了,真叫人伤脑筋。……”(第12页)
笔记:这句话足见卡罗尔对语言的敏感性。从逻辑上来分析,“她是她,我是我”简直是废话,但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大概是什么意思。语言学家为此大伤脑筋,我给大家展示一下语言学家是如何分析的:
假如有下面的对话:
男孩就是男孩。
其可能的解释有:
P1:男孩一就是男孩二。
P2:男孩一和男孩二各有特点。
P3:男孩一和男孩二共有的典型特点。
P1是对字面意义外延解释的最小方案,而这无法解释该话的意图,故只好采取最繁杂的理想解释方案P3,以达到解释意图的目的,即说这句话的目的不是将两个“男孩”的概念等同起来,而是为了传递“男孩淘气”的交际意图,即主语“男孩”是描述的对象,谓语“男孩”表示的是“男孩”最为典型的特征,比如“淘气”,并用此来描写主语“男孩”的情况(熊学亮
2008:144)。
繁琐地抄录如上,就是为了向大家展示语言学家在干嘛,失敬失敬!
┪“它来有什么用处呢?”爱丽丝想,“同一只老鼠讲话吗?这井底下的事情都是那么奇怪,也许它会说话的,不管怎样,试试也没害处,”于是,爱丽丝就说,“喂,老鼠!你知道从池塘里出去的路吗?我已经游得很累了。喂,老鼠!”爱丽丝认为这是同老鼠谈话的方式,以前,她没有做过这种事,可她记得哥哥的《拉丁文语法》中有:“一只老鼠……一只老鼠……喂,老鼠!”现在这老鼠狐疑地看着她,好像还把一只小眼睛向她眨了眨,但没说话。(第14页)
笔记:爱丽丝的想法代表了语言观点市场上的有趣对立。专家们为语言的观点争的不可开交,结构、生成、社会语言学、弗斯传统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流行市场的吃瓜群众根本不正眼一瞧,还是抱着被专家痛斥的“规范语法”的观点。实际上,不止是对语言的流行观点如此,凡是文化上的东西都有这种复古倾向,即凡是过去的才是好的,好比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鲁迅《风波》),这是一种“迷恋过去”的情节(kretzschmar
2009:chapter 1)。
┪爱丽丝一面懒散地游着,一面自言自语地继续说,“她坐在火炉边打起呼噜来真好玩,还不时舔舔爪子,洗洗脸,摸起来绵软得可爱。还有,她抓起老鼠来真是个好样的……,哦,请原谅我。”这次真把老鼠气坏了。爱丽丝又喊道:“如果你不高兴的话,咱们就不说她了。”(第14页)
笔记:爱丽丝单单是提到猫捉老鼠的事,就能把老鼠气到半死,足见语言的威力!爱丽丝还没骂街呢,要是骂起来那还了得,想想诸葛亮骂死王朗的典故吧!再想想《九品芝麻官》中周星驰扮演的包龙星苦练嘴皮功的情境吧!人类掌握了语言也就掌握了世界,而你要是掌握了骂街恐怕就能掌握人类了。
——“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尽管说语言具有威力,但这是怎样一种力,至今仍是一个谜。庞德提出了“语言能量”的概念,他说:“我们可以相信,艺术中至关重要的是某种能量,一种像电或者像辐射波的东西,一种可以链接、可以整合的力量。那是一种类似流水的东西,它从金色的沙滩上喷涌而出、迅速游走。你可以将它想象成任何意象。”包括我们在课上学到的语力概念,其实都是在隐喻层面上使用,因为我们很难用物理学公式去分析。归根到底,语言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并没有解决。
┪“我以为你有话要说哩!”老鼠说,“我继续讲,这两个地方的伯爵埃德温
和莫卡都宣告支持威廉,甚至坎特伯雷的爱国大主教斯蒂坎德也发现这是可行的……”
“发现什么?”鸭子问,
“发观‘这’,”老鼠有点不耐烦地回答,“你当然不知道‘这,的意思。”
“我发现了什么吃的东西时,当然知道‘这’是指什么。‘这’通常指一只青蛙或一条蚯蚓,现在的问题是:大主教发现的是什么呢?”鸭子还不停地呱啦着。(第16页)
笔记:代词的问题。
┪“你记得吗,你答应过讲你的故事,”爱丽丝说,“还记得吗?就是你为什么恨M和D的事。”她压低声音,说完了这句话,她怕说出猫和狗这两个字惹老鼠生气,于是只说出猫和狗两字的拼音字头。
“我的故事又长又悲伤!”老鼠对爱丽丝叹息着说。
爱丽丝没有听清这句话,她看着老鼠的尾巴纳闷了:“它确实是根长尾巴,可为什么说尾巴是悲伤的呢?”老鼠讲故事的整个过程中,爱丽丝还一直为这个问题纳闷,因此,在她脑子里就把整个故事想象成这个样子了:
(下面是一首尾巴形状的诗。)(第19页)
笔记:语言中有很多一词多义的现象,但一般我们很少发生误解,因为有语境这个排歧机制。上文有意思的地方不在这里,而是tail激活了爱丽丝脑中尾巴的意象,从而把老鼠的故事也想象成了尾巴的形状。这次去参加IACL-26就有个类似的题目,说汉字中的声旁也能激活语义,比如说“妈”这个字吧,我们看到这个字也会激活“马”的意象,按照爱丽丝的思维,她可能会把妈妈想象成马的形状。在语言学上来说,这篇文章想说的是,从心理语言学的角度来讲,汉字中的语素应该还在字以下,即声旁或形旁(王天琳
2018)。文章有理有据,但总是给人玄乎的感觉,也许写成《爱丽丝》这样的小说倒更能使人信服。
总之,大脑真是个神奇的存在,里面发生了多少事,谁也说不清楚。我觉得它唯一的好处就是,我们谁都可以猜,只要有理有据,就能成功发表论文。虽然极有可能,在这产出的100篇论文里,一篇都没猜对。
┪她就这样继续说着,先装这个人,然后又装另一个人,就这样说了一大堆话。几分钟后,她听到门外有声音,才停止唠叨去听那个声音。(第23页)
笔记:语言具有对话性,日常谈话自不用说,即使是个人独白和写作也充满了对话性。在维果斯基看来,在人的认知发展过程中,作为私人言语(private
speech)的自言自语(self-talk)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指导着说话和行动,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方式。即使到了高级的写作活动中,我们也可以刻意利用对话性,这就是巴赫金所定义的“复调小说”,即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充满了多种独立声音的对话,这样方能表现出作者灵魂深处的割裂性和矛盾性。
┪“好了,现在我们可有有趣的事了!”爱丽丝想,“我很高兴猜谜语,我一定能猜出来,”她大声说。
“你的意思是你能说出答案来吗?”三月兔问,
“正是这样。”爱丽丝说。
“那你怎么想就怎么说。”三月兔继续说。
“我正是这样的,”爱丽丝急忙回答,“至少……至少凡是我说的就是我想的——这是一回事,你知道。”
“根本不是一回事,”帽匠说,“那么,你说‘凡是我吃的东西我都能看见’和‘凡是我看见的东西我都能吃’,也算是一样的了?”三月兔加了句:“那么说‘凡是我的东西我都喜欢’和‘凡是我喜欢的东西都是我的’,也是一样的喽?”
睡鼠也像在说梦话一样说道:“那么说‘我睡觉时总要呼吸’和‘我呼吸时总在睡觉’也是一样的吗?”
……
爱丽丝被弄得莫名其妙,帽匠的话听起来没有任何意思,然而确实是地地道道的英国话。“我不大懂你的话,”她很礼貌地说。
……
爱丽丝轻轻叹了一声说,“我认为你应该珍惜点时间,像这样出个没有谜底的谜语,简直是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第43-5页)
笔记:如果大家接触过关联理论,就会有一种印象,这是一种猜心思的语言学说。以上段落提出了有意思的几个点:1.
我说的和我想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有时候是无法言表,有时候是“话到嘴边”(on the tip of my
tongue),有时候则“意在此而言在彼”,更有时候“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交流太复杂了,可以参考Keller
1994中文版99-100页)。2. 谜底没那么好猜,同是中国话,我们也会遇到听天书的情况,比如文科生去了高数课上。3.
“没有谜底的谜语”说明我可以说出一些没有意思的话,纯为好玩,但别人却可能对你的话进行过度解读。我觉得猜心思学说很好,但这个理论最大的问题就是大都研究猜对的情况(其实是大部分对了),却很少研究猜错了的情况。因为驱动语言演化的是猜错,而不是猜对。《西部世界》里的一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Mistakes is the word you're too embarrassed to use.
You ought not to be. You're a product of a trillion of them.
Evolution forged the entirety of sentient life on this planet using
only one tool--the mistake.
错误?你觉得用这个词很丢人。不必觉得丢人,你就是千万亿个错误的产物。进化形成了这个星球上有情感和知觉的生命体,用的唯一的工具就是错误。
语言不也是这样吗?!
┪“再多喝一点茶吧!”三月兔认真地对爱丽丝说。
“我还一点都没喝呢?因此不能说再多喝一点了!”爱丽丝不高兴地回答。
“既然没有喝,再喝一点很容易,”帽子匠说,“要是比没有喝再少喝一点可就难了。”(第47-8页)
笔记:大家一眼看出来了,这是个预设的问题。可是有意思的还在最后一句,要是你根本没喝,有人还劝你“少喝一点”,你是不是会大发脾气!简直是污蔑啊。
┪靠近花园门口有一棵大玫瑰树,花是白色的,三个园丁正忙着把白花染红。爱丽丝觉得很奇怪,走过去想看看。当她正朝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其中一个人说:“小心点,老五!别这样把颜料溅到我身上。”
……
“请你们告诉我,”爱丽丝胆怯地说,“为什么染玫瑰花呢?”
老五和老七都望着老二,老二低声说:“哦,小姐,你知道,这里应该种红玫瑰的,我们弄错了,种了白玫瑰,如果王后发现,我们全都得被杀头。小姐,你看,我们正在尽最大努力,要在王后驾临前,把……”就在这时,一直在焦虑地张望的老五,突然喊道:“王后!王后!”这三个园丁立即脸朝下地趴下了。这时传来了许多脚步声,爱丽丝好奇地审视着,想看看王后。(第八章
王后的槌球场)
笔记:一说起“红玫瑰与白玫瑰”,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张爱玲的小说,但在我永远是《爱丽丝》的第八章。把白玫瑰染红固然还是玫瑰,可是还是白玫瑰吗?这个名实之争跟“白马非马”还不一样。我们所见确实是红色的玫瑰,难道“红玫瑰”不是“红色的玫瑰”的意思吗?难道真的会有人刨根问底把“红玫瑰”定义为“基因上决定了它是红色而且确实长成红色还没被人染色的玫瑰”?名实之争总是这样迷人!或者我们不纠结于颜色,它总还是玫瑰吧!可是还有异议,莎士比亚笔下的朱丽叶说,一朵玫瑰无论换什么名字闻起来都是甜美的。要是根据我们前面提到的观点这可不一定啊——你把玫瑰改为“屎”有人会同意吗?幸亏还没人对玫瑰下黑手,我们的菊花可是晚节不保啊,偏偏有人把它和屁眼联系起来,这个“菊花”一词可真是“残”了,试问谁还能正视陶渊明的《饮酒》诗呢?
说起玫瑰,我想起了邵斌(2017)的一篇学术随笔,题目叫《对于一朵玫瑰的两种态度:语文有别》。里面讲到了George
Zipf一天到晚干数词的活,最终数出了一个“齐波夫定律”,后人于是这样评价他:一个把玫瑰花拆开来数花瓣的人(Zipf was the
kind of man who would “take roses apart to count their
petals”)。有兴趣可以看看这篇文章,见:
http://www.sohu.com/a/169152961_488760
┪爱丽丝想,可还从来没见过这样奇怪的槌球游戏呢?球场到处都是坎坷不平的,槌球是活刺猬,槌球棒是活红鹤(红鹤:phoenicopterus科,趾间有蹼,因种不同羽色各异,有红、灰等色。虽称红鹤,但与鹤科Gruidae无关。中国无此鸟。),士兵们手脚着地当球门。
……
“他们玩得不公平,”爱丽丝抱怨地说,“他们吵得太厉害了,弄得人家连自己说的话都听不清了。而且他们好像没有一定的规则,就算有的话,也没人遵守。还有,你简直想象不到,所有的东西都是活的。真讨厌。譬如说,我马上就要把球打进球门,而那个球门却散步去了;再加我正要用自己的球碰王后的刺猾球,哼,它一见我的球来撒腿就跑掉啦!”
笔记:在我看来,语言也是这样一个古怪的游戏。或者有人说,语言规则不挺整齐的吗?这是因为我们观察的尺度(scale)太局限了,你把空间尺度拉到地球来大,把时间尺度拉到语言史那么长,你发现根本没规则可言。“我马上就要把球打进球门,而那个球门却散步去了!”当我想遵守某个所谓规则时,这个规则已经在悄然发生变化了,极端的版本便是“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语言有规则吗?
没有吗?
有吗?
没有吗?
有吗?
没有吗?
哎,我只是跟你研究研究嘛,干嘛那么认真!——有吗?
┪“如果你再没有别的补充,你可以退下去了。”国王宣布说。
“我已经没法再退了,我已经是站在地板上的了。”帽匠说。
“那么你可以坐下。”国王说。(第76-77页)
笔记:“退下”(stand
down)从字面意思来讲,不仅要退,还要从高到底,帽匠显然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他已经在地板上了。帽匠是个粗人,他不知道“退下”是国王用于众臣的话,意味着不想让你打扰了,让你消失。语言中类似的现象太多了,比如“领袖”你显然不会理解成“领子和袖子”,“文采”你甚至都不知道是“文理和色彩”的意思,再比如“于是”你也不会理解成“在这里”的意思。语言学把这类现象叫作“词汇化”,有的发展出虚词的意思就叫“语法化”。《爱丽丝》里面专门揪着字面意思不放的段落太多了,这也是一种文字游戏吧,只有具有语言自觉性的人才能玩这类游戏。
《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我对昆虫全不欣赏。”爱丽丝解释说,“我挺怕它们,至少怕那些大的,它们中间有些我叫得上名字。”
“当然,叫它们名字它们会答应啦,”蚊子漫不经心地说。
“可它们从来没答应过。”
“要是叫它们名字不答应,那它们要名字有什么用呢?”蚊子问道。
“对它们没用处,”爱丽丝,“但是我想,这对给它们起名字的人有用。要不然,为什么各种东西都有个名字呢?”
“我说不上。”蚊子说,“顺便说一下,在那边的小树林里,一切东西都没有名字。不过,你继续说你那边有些什么昆虫吧,别浪费时间啦。”(第113
页)
┪“这一定是那个让人丢失名字的树林了,”她想,“我走进去以后,名字会丢到哪里去呢?我可不愿意丢掉自己的名字呀,因为那样人们会另外给我取一个名字的。那准是个怪难听的名字。但是最有意思的是,我怎么去找那个捡到我名字的人呢?这倒有点像寻狗启事上说的那样:‘戴有项圈,叫它黛西会答应’。想想看吧,我得见人就叫‘爱丽丝’,直到有人答应为止。可是要是他们狡猾的话,就会不作声的。”(第115
页)
┪她们就一块儿在树林中走着,爱丽丝亲切地用胳膊搂着小鹿的脖子。她们就这样来到了另—片空地。在这儿,小鹿把头从爱丽丝的胳膊中摆脱出来,猛然一跳,“我是一只小鹿,”它愉快地叫道,“我的天,而你是一个人类的小孩。”在它的美丽的棕色的大眼睛里突然流露出了恐惧。一转眼它就飞快地跑掉了。(第116
页)
笔记:名字就是范畴的问题。语言学中的范畴太多了,对类似的现象,各个国家的范畴不一样,各个作者的范畴不一样,同一个范畴从外文翻译进来多种多样。就拿词类范畴而言,至今仍是众说纷纭。其实语言本无词类,研究的多了也就有了词类(即郭锐
2002
说的变戏法派,另一派为上帝真理派)。也就是说,词类是人造的产物。讽刺的是,语言本身是个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大部分都是运转良好的;可是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元语言,却迟迟处于公婆各有理的争执状态。或许有人说,真理不是争出来的吗?总有一天真理会浮出水面。可是在我看来,基于语言的动态本质,争执将永远持续下去。再过个一百年,后人都看不懂我们在争什么了,或许以为懂不过是误解而已。这大概就是所谓语言学游戏吧!语言有语言游戏,语言学有语言学游戏,都是游戏罢了!我倒真希望有上面描述的森林,在这个森林里大家都丢掉了名字,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可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当语言从森林走出来意识到我们是人类时,吓得逃之夭夭,因为人类又要给它们起名字了。
┪“羽毛!”绵羊叫道,一面又取出一对编针。
这不像一句话,因此爱丽丝没有理,只管划船。她想,这里的水真怪,船桨不时地会粘在里面,很难拉出来。(第134
页)
笔记:“羽毛”在绵羊可能是有所指的,但在爱丽丝简直是不知所云啊。
┪我想买一个鸡蛋,劳驾。”她怯生生地说,“怎么卖的?”
“五便士一个,两便士两个。”绵羊回答。
“两个比一个还便宜吗?”爱丽丝惊奇地问,同时拿出她的的钱包。
“可是你买两个的话,你得把两个一起吃下去!”绵羊说。(第137
页)
笔记:这可能和语言学没多大关系,但我觉得挺有意思的——消费主义?
┪“有些人的认识还不如一个婴儿。”矮胖子仍然不看爱丽丝说。
爱丽丝不知道再说什么了。她想,这根本不像在谈话,他还没有面对着她说话。事实上,他后来的那句话,显然是脸对着一棵树说的。于是,爱丽丝站着,轻轻地对自己背道:
……(第138
页)
笔记:现在不是流行多模态吗?这是个很显著的例子,当别人跟你说话而不看你时,你会觉得很不爽。我觉得人们的对话能力在呈倒退状态,其中电话、手机、电脑无疑扮演了撒旦的角色。以前还真的是多模态,一场对话多个器官都要参与,像一幅丰满的水彩画;到打电话时就剩嘴皮子很溜了,其它器官可以随心所欲了,想歇着就歇着,想表示与嘴皮子相反的意见就表示,反正对方看不到;到手机、电脑的时代,嘴皮子也大多歇着了,手成了对话的主要器官。这样下去,派对这东西迟早退出舞台,真会成了《头号玩家》那种景象。
┪“我的名字是爱丽丝,然而……”
“多愚蠢的名字啊,它是什么意思?”矮胖子不耐烦地打断说。
“难道名字一定要有意思吗?”爱丽丝怀疑地问。
“当然要有啦,我的名字就是取意我的形体。当然,这是一种很好的漂亮的形体。而像你这样的名字,你可以成为任何形状了。”矮胖子说着,哼地笑了一声。
笔记:人是符号动物,凡周围物体都能赋予意思,就算是一双鞋,人类也会赋予太深刻的寓意(见海德格尔对梵高《农鞋》的解读)。名字自然也有意思了。名还没什么异议,姓呢?听听这些富有画面感的名字:杨树林、白居易、林风眠、冷冰冰(哈哈,非诌,是一个研究翻译的老师)……更典型的例子“这个人很普金”,还有规约化的例子像“潘安”,都成了美男子的代名词了。富有画面感,这是人类的本性追求。不管是语言的隐喻本质,还是文学要多用具体意象,都是为了能够轻易地理解,也能产生天人合一的共鸣愉悦感。既然如此起名字不照顾到这种审美功能当然不行,或许人生成功与否就是一个名字决定的。
┪“你知道,生日的礼物只有一天。这对你多光荣呀!”
“我不懂你说的‘光荣’的意思。”爱丽丝说。
矮胖子轻蔑地笑了:“你当然不懂,等我告诉你。我的意思是你在争论中彻底失败了。”
“但是‘光荣’的意思并不是‘争论中彻底失败’呀。”爱丽丝反驳着说。
“我用一个词,总是同我想要说的恰如其分的,既不重,也不轻。”矮胖子相当傲慢地说。
“问题是你怎么能造出一些词,它可以包含许多不同的意思呢?”
“问题是哪个是主宰的——关键就在这里。”矮胖子说。
爱丽丝更迷惑了,不知该说什么。一会儿,矮胖子又说了:“这些词有个脾气,它们中的有些,特别是动词,是最了不起的。形容词你可以随意地调遣,但动词不行。可是,只有我,是能够调遣它们全体的。真不可捉摸!就是我要说的!”
“对不起,你愿意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吗?”爱丽丝说。
矮胖子十分高兴了,说:“现在你说起话来像个懂事的孩子了。我说‘不可捉摸’,意思是我们对这个话题已经谈够了。而且也知道你下一步要谈些什么,正像我料定你不想把你的生命停留在现在一样。”
爱丽丝沉思着说:“给一个词确定词义是件了不起的事呀!”
“我造一个词,是要做大量工作的,我常常为此付额外的代价。”矮胖子说。
“哦,”爱丽丝又迷惑了,无法再说什么。
“嗳,你可以在星期六晚上,看到他们围着我,你知道,他们是来拿工资的。”矮胖子说着,一边庄重地把脑袋瓜向两边摇晃。
(爱丽丝不敢冒失地问为什么要支付他们的工资。因此,我也没法告诉你了。)
笔记:这段在我看来是最有趣的一段话了,也是开头提到的Hanks
引用到的上下文,在这之后矮胖子还对炸脖龙那首诗作了精彩的解释。首先,这里发挥了语言的“元语言”功能(Jakobson
1958
),把语言中的词语拿来解释评说,可是矮胖子走到了无政府主义的极端,按照自己的需要来随意解说,当然得不到爱丽丝还有更多人的认可。更有趣的是矮胖子赋予了词语“脾气”,说动词最桀骜不驯,形容词比较顺从,如果他让它们干了太多的活(即包含太多的意思),那他也会付给额外的报酬。可是这薪水到底是什么?在我看来哈,应该是小红花和名次,就是说你干的活多,我给你更多的小红花,你就排在前面,这当然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了(注意,这里的“光彩”是矮胖子所说的那个意思)。在语言学家看来,基本词汇就是那些干活最多的吧。其次,矮胖子解释炸脖龙那首诗时,把抽象乃至生造的词语给予了生动的解释,也是我们前面讲到的对画面感的一种追求吧。
补充,在网上看到一张图片,把拟人化发挥到极致:
┪“你会做加法吗?”白后问,“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是多少?”
“我不知道,”爱丽丝说,“我没有数。”(第172
页)
笔记:因为人的短期记忆受限,简单的题也解不出来了。对语言的影响叫“现在或永不的瓶颈”(Now-or-Never
bottleneck
):我们只能很短暂地记住声音信息,新信息很快会覆盖旧信息。即便是回忆简短的话,我们也可能感到很吃力,而此时言语还在快速地涌向我们(大约一分钟150
个词)。所以,大脑必须快速地处理信息,不然就永远记不起来了。这个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语言信号中语言结构和处理过程是高度局部的(比如语音要组合为词,复数和时态标记总是紧邻被修饰词,相邻的词会组成短语,等等)。从这个视角来看,语言习得是通过把概率信息快速整合从而推断出局部模式的(Christiansen
& Chater
,2016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