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14 16:04阅读: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文学院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现就我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奖项
1)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定;
2)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定;
3)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评定;
4)2021/2022学年校级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奖等各类校级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
5)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评定;
6)2021/2022学年之江学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评定;
二、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获奖比例、名额分配
1.2019级、2020级: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以及单项奖学金比例分别为≤3%(人文学院20人)、≤6%(人文学院40人)、≤21%(人文学院139人)
2021级: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以及单项奖学金比例分别为4%(人文学院18人)、8%(人文学院36人)、26%(人文学院119人)
2.2019级、2020级:校级优秀学生比例≤3%(人文学院20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1%(人文学院6人);
2021级:校级优秀学生比例4%(人文学院18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2%(人文学院9人);
校级先进班级≤10%(人文学院2个);院级先进班级≤20%(人文学院6个);校级示范班级1个。
3.名额分配
1)注: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的具体获奖名额,由人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2)人文学院保留一定单项奖学金名额作分团委推荐用。


2019级、2020级:
评优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一等
二等
单项奖
学习成绩类
其他
法学1901
41
2
5
7
1、创新创业奖 ≤6人
2、社会实践奖 ≤6人
3、社会工作奖 ≤6人
4、文体活动奖 ≤6人
(共24人)
法学1902
40
7
广电1901
38
2
4
6
广电1902
36
6
广告1901
36
2
4
6
广告1902
34
6
汉语言1901
53
3
6
9
汉语言1902
52
9
法学2001
46
3
5
8
法学2002
39
6
广电2001
40
2
5
7
广电2002
36
6
广告2001
42
3
5
7
广告2001
40
7
汉语言2001
54
3
6
9
汉语言2002
53
9
2021级:
评优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一等
二等
单项奖
单项学习奖
其他
法学2101
36
3
6
6
1、创新创业奖 ≤9人
2、社会实践奖 ≤9人
3、社会工作奖 ≤9人
4、文体活动奖 ≤9人
(共36人)
法学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