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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4

2019-05-20 11:48阅读:
上节课我们讲到了大额保单的债务隔离功能,以及为了筹划这一功能,怎么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设置。今天讲讲保单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执行。
比如,马晗以自己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保额1000万的终身寿险,身故受益人指定为儿子马小晗;同时以自己为投保人,以儿子马小晗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0万的年金保险。另外,马晗的父亲马老晗以自己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保额500万的终身寿险,身故受益人指定为马晗。
第一种情况,马晗从酉京处借了700万,到期迟迟无法偿还。这时候酉京发现马晗给自己购买了保额1000万的终身寿险,给儿子马小晗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要求马晗将上述两张保单退保偿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马晗是这两份保单的投保人,是保单所有人,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债务追偿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法院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解除马晗的保险合同,将现金价值在债务范围内交给债权人酉京。山东也有类似的规定。
浙江、山东两省的上述规定,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因为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只有投保人马晗才有权解除合同。法院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并没有充足的合理性。
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本案发生在其他省份,马晗就可以不退保了呢?除浙江、山东外,其他省份尽管法院不能直接要求保险公司退保,但可以判令马晗自己去退保,取得现金价值偿债。如果马晗执意不退保怎么办?法院轻则可以罚款、司法拘留,比如说,大年三十把马晗抓进去司法拘留,大年初一也不放出来,把马晗列为老赖名单,不许买房买车,不许贷款,不许坐高铁坐飞机,不许出国,还给他设置老赖专属彩铃,别人一打电话就响,生意伙伴们都知道了,从此不敢跟他做生意。重则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说白了,马晗给自己购买的保单,如果是在浙江、山东,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要求保险公司退保;如果是发生在其他省份,尽管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强制执行,但法院可以要求马晗自己去退保偿债,没有本质区别。
第二种情况,马晗从酉京处借了700万,到期迟迟无法偿还。这时候,酉京发现,原来马晗的父亲马老晗给自己购买的那份保额500万的终身寿险,保费是马晗给的,更为气愤的是,马晗是在债务危机爆发、快还不起钱
的时候把这笔钱给老父亲买的保险,就是为了恶意避债。
此时,马晗将这笔资金赠与父亲买保险,由于其本身的意图就是躲避债务,他这个赠与行为,明显损害了第三人酉京的利益,赠与行为是无效的,还是有可能要退保偿债。
所以,债务风险高的人(比如企业主、个体户)作为投保人,一旦债务危机爆发,保单往往要用于偿债。如果企业主本人已经以自己为投保人购买了人寿保险怎么办呢?最好是在自身资产状况良好、财务健康、没有债务危机的时候,将投保人变更为债务风险较小的父母和子女。
当然了,所有的资产隔离功能都有一个前提:投保人主观上没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否则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所做的保险筹划,本身目的就是非法,自然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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