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的基本常识
2009-12-15 10:04阅读: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区域贸易协定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两个显著特征,区域贸易协定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区域贸易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一起,推动世界投资贸易走向更加自由化,将对全球经济和政治进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目前我国已签订了8个自由贸易协定和1个优惠贸易协定,涉及18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地区,贸易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20%;并正在推进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哥斯达黎加、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但是我国企业对区域贸易协定的游戏规则不熟悉,对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待遇的认识和利用率有待提高。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建立,为此,从本周起本报开设《自由贸易区专题讲座》,以飨读者。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解释,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s,RTA)是指政府之间为了达到区域贸易自由化或贸易便利化的目标所签署的协定,有时采取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形式。在WTO的框架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区域”已不再属于同一地理或相邻地域,而是指在世界各地一定的国家、单独关税区范围的“区域”,此“协定”的内容不仅包括贸易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人员流动、货币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也包含经济一体化的不同层次。WTO把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授权条款”签署的优惠贸易协定、局部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共同市场、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经济一体化”规定签署的服务贸易协定都统称为区域贸易协定,并设立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归口管理。WTO用“区域贸易协定”一词来代替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发展过程,而各层次的区域贸易协定则是这个过程阶段性的制度性规范。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组成的经济体称为“区域经贸集团”。
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为实现彼此在货物、资本等要素的自由流动,达成逐步取消有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协定,进而协调产业、财政和货币政策,实现经济发展中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相互间的经济与贸易的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松散的超国家经济联合体或紧密的超国家的组织机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解释,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s,RTA)是指政府之间为了达到区域贸易自由化或贸易便利化的目标所签署的协定,有时采取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形式。在WTO的框架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区域”已不再属于同一地理或相邻地域,而是指在世界各地一定的国家、单独关税区范围的“区域”,此“协定”的内容不仅包括贸易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人员流动、货币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也包含经济一体化的不同层次。WTO把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授权条款”签署的优惠贸易协定、局部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共同市场、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经济一体化”规定签署的服务贸易协定都统称为区域贸易协定,并设立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归口管理。WTO用“区域贸易协定”一词来代替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发展过程,而各层次的区域贸易协定则是这个过程阶段性的制度性规范。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组成的经济体称为“区域经贸集团”。
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为实现彼此在货物、资本等要素的自由流动,达成逐步取消有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协定,进而协调产业、财政和货币政策,实现经济发展中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相互间的经济与贸易的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松散的超国家经济联合体或紧密的超国家的组织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