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报道:大粮企混业忧思(下篇)
2010-01-18 16: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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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谷贱伤农,米贵伤民”,中国的粮食储备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建立。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出台,则最早要追朔到2004年。
国储拍卖屡受挫
2004年5月2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在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
变化时,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必要时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
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上述政策是在国务院1998年粮改时提出的“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受挫后,改变思路,采取“托市收购,竞价销售”之后而形成。
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政策,是我国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5年的运作实践来看,在粮食宏观调控、运作成本、国家和农民收益等方面的收效显著,利国、利农、利企业,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与以前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不同的是,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主体是中储粮公司系统,政策成本完全由中央财政兜底。
据中储粮总经理包克辛去年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的论述,我国上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政府粮食储备,90年代初又建立了专项粮食储备制度。1998年,针对专项储备制度运行中出现的一些弊端和问题,中央提出了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的改革思路。2000年,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决定组建中储粮总公司,将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活动纳入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由此揭开了中储粮工作的崭新一页。
中储粮公司注册资本166.8亿元,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相关经费和预算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单列”,也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粮食收购、储备企业。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国家按最低收购价公开挂牌,设点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停止收购,农民
随行就市卖粮。
在执行托市收购的政策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拍卖难。
受宏观经济影响,加工企业终端产品价格大幅受挫,并对未来预期普遍不乐观,企业竞购原料的积极性降低。今年7月23日,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竞价拍卖50万吨国储大豆,全部流标。8月5日的第三轮拍卖成交率仅为0.98%,
黑龙江计划销售30.01万吨,实际成交一笔仅有0.06万吨。
7月21日,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竞价拍卖200万吨国储玉米,成交率也仅有39.64%。据称此次交易惨淡的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确定的起拍价格过高。拍卖受挫的背后,是托市收购政策的不完善之处,其核心问题是定价难,包括最低收购价的确定和拍卖价的确定。
最低收购价的确定,目前看来是非常复杂的事情。很难避免人的主观干扰。
当前,最低收购价的形成要面对开放的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要把农业生产成本、历年粮食市场及收购价格、近年来的最低收购价水平、国际市场粮价等诸多因素,作为形成价格的参照依据。因为参考因素过多,往往很难形成一个各方满意的价格。确定最低收购价,因此也成为主管部门头痛的一个工作。
此外,由于我国粮价市场形成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并且受计划经济政府定价的惯性影响,目前最低收购价在执行过程中,就在有意无意中起到了市场参考价的作用,形成了“风向标”,很多用粮企业和收购企业就是参照最低收购价收购,这无形中就形成了当前市场粮价由最低收购价来左右的实际情况。
正因为如此,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核心“托市”功能就没发挥出来。国家意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通过“四两拔千斤”的杠杆原理,以小搏大促使市场粮价合理回升的功能被打了折扣。
目前虽然采取“托市收购,竞价销售”,但实际上,我国在拍卖时价格的确定往往较最低收购价高,也就是“顺价拍卖”。但是,拍卖不顺利后国储玉米、大豆的解决办法,要么是给加工企业补贴,要么是降价销售。否则上年国储玉米和大豆无法出库,影响下一年的托市收购计划。这意味着国家将打破托市收购粮食顺价销售的原则,使得粮食托市收储政策遭遇了重大挫折。
近年来,流通市场的活跃使粮食价格变化更加复杂。越来越多的农民和粮食贸易商异地卖粮,使本地企业在制定收购价格时也要考虑外地企业的价格,更增加了粮食定价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除了价格难题,还有农民交粮难、收储过程中出现“转圈粮”等问题,不容忽视。
最低收购价政策把中储粮各省分公司及其直属库作为收购主体,基层各级在操作中,普遍存在力量单薄、收购面窄的问题。
山东省庆云县粮食局马立星局长曾向《农经》记者表示,应该让更多的县级粮库参与收储工作。而目前替中央直属库代收粮的都是粮贩子。其实县级粮库是直接面向交粮农民的,与农民距离近。但是,有些地方中储粮体系弃县级粮库不用,造成资源浪费。
中储粮系统在省辖市一级只有100多个直属库,一般无法做到全面收购。尽管明确了委托收储库点,确定了延伸库点,执行中,在设置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库点上,很难做到通盘考虑粮源和运输等问题,产粮区很难达到县县都有收储库,这里面再加上利益驱动等一些因素的左右,往往存在设置收购点不科学、不合理,没有考虑物流因素,集合拍卖不便利,造成迂回和相向运输等问题。
业内人士撰文指出,“但这仅仅是一些表象,关键是在收购主体上,仅仅明确中储粮系统一家,由于其企业性质、建立的时间和职责、政策要求等原因,中储粮系统没有形成粮食购销网络,不具备全面开花收购、覆盖产粮区的能力。从深层次上讲,中储粮公司是企业,是代行政府的职能,作为国有独资、控股的地方粮食购销企业同样也能代行政府赋予的职能。”
因此,不但中粮建议参与托市收购,一些基层粮食部门也建议将最低收购价执行主体在现有的构成中增加所有国有独资和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
全产业链策略
在托市行使国储职能的同时,中储粮总经理包克辛提出“粮食流通新特点要求中储粮必须加快产业链整合。”中国粮油市场中,在中粮提出全产业链战略后,又一家大型国企开始谋求成为全产业链公司。
包克辛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整合的方向就是,按照粮食流通规律,围绕产业链条,健全流通网络体系,推进规模化经营,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更加有效地将千家万户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目前,粮食流通的组织形式正在朝这个方向变化,企业主体正在不断整合,尤其是粮食加工业整合步伐加快,并逐渐取代传统批发市场成为生产和消费的重要中介。”
在外资控制我国油脂油料加工产业的背景下,中央储备粮体系提出:通过不断推进自身变革,在整合购销渠道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关键领域和环节始终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
今年7月25日,中储粮(三河)米业有限公司(下称三河米业)正式投产。该公司由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三河直属库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直属库出资设立。按照规划,该公司每年可产大米30万吨、米糠油0.45万吨,在京、津市场占据首位,就全国范围来说,排位也在前面。
中储粮(三河)米业项目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是得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市场调控项目。
在河南省原阳县,由中储粮公司投资1.2亿元兴建的年加工20万吨大米的大型大米加工项目,也于2008年正式开工。
中储粮下一步可能还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大米的主要消费区建设大米加工厂,完善从种植到仓储以及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
除了大米,在油脂项目上,去年11月,中储粮镇江项目获批,是江苏省“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100个重点项目之一,总投资13亿元。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发改委主任吴秋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储粮镇江油脂有限公司这条仓储、加工、物流产业链建成后,年销售收入将达到50亿元,成为中储粮系统油脂油料最大的储备基地、最大的物流基地、最大的加工基地。
目前,在国内大米、面粉、食品、玉米和油脂等加工领域,其实都能看到中储粮的身影。据中储粮网站信息,截至2008年年底,中储粮从事粮油加工业务的企业共有53家,主要涉及大米、面粉、食品、玉米、油脂等品种的加工业务。
其中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公司、中储粮镇江粮油公司主要从事油脂加工。此外,国内市场上的“东鼎”牌麦心粉王、“盛湘米业”、“隆鼎福大米”等品牌,均为中储粮旗下公司所有。
目前,中储粮每年可加工大米150万吨以上、面粉近100万吨、植物油120万吨。
中储粮“转型”成为很多粮食加工企业心中的“隐痛”。
加工企业的担心主要来自两方面。一、中储粮做加工,其产品难以根据成本定价,因为中储粮有财政补贴。二、中储粮介入加工后,其拍卖粮食的积极性会降低,从而在原料上给加工企业以制约。“中储粮不宜把粮食的政策性业务与周转性业务混在同一个部门运作,不能既拿政策的钱,又赚市场的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晓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中储粮所提出的产业链,与中粮目前米面油为主的产业链有很多重合之处。虽然中粮自今年收购蒙牛集团股份之后,开始谋求向肉、蛋、奶为主的产业链转型。但目前为止,还未能完全形成。
在采访过程中,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业内人士委婉地对《农经》记者表示:中粮建议参与托市,从某种程度上此也可以看成是对于中储粮转做粮油加工的抗议。当然,这种看法目前还没有得到中粮方面的确认。
另一位接受《农经》记者采访的粮食企业家直言:“谋求托市的根源在于利益,由于保管托市粮能获得较高的利润,获得托市资格就等于拿到了摇钱树。”
尾声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宋廷明接受《农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水稻种植面积从1980年到2006年净减少6875万亩。苏州原是鱼米之乡,现在却需要从苏北进口米。原先的粮仓——杭嘉湖平原更是全面转型。
在大豆上,2009年进口量将超过4000万吨,相当于“进口3.4亿亩土地”。宋廷明对《农经》记者说,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水稻、玉米,不得不减少了用于播种大豆的耕地。
所幸我们处于一个全球化时代,开放、贸易暂时帮我们获得了大量必须的农产品。耕地面积在减少,耕地之上的粮食正在变得稀缺。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体里,按经济常识,粮食的价格应该上涨才是最合理的结局。但是,现在已经出现像汇福粮油集团董事长石克荣所说的现象,“中国买得多的东西都在涨价,中国卖得多的东西没有贵的。”
在农产品价格上,这种现象的内因正是我国农产品过于廉价,并导致粮食行业成为中国一个“薄利多销”的行业。在对土地的占用上,粮食行业无法与其他行业竞争。虽然有严格的保护耕地政策,我国的耕地还是不断地在减少。
9月26日,《农经》记者在北京一家粮油店了解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所生产的“秋香牌”50公斤装的富硒米售价比两周前上涨了10元,达到历史高位——120元一袋。同时,猪肉、鸡蛋等食品价格也在上涨。
如果放任农产品价格随市场波动,或许就不需要有政策的条条框框,也就没必要有政策性的托市收购,当然更不会有中粮谋求托市和中储粮谋求向“大粮商”转型而引发的争议。
但农产品完全市场化要走太长、太远的路。接受《农经》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和粮食加工企业负责人都对中粮、中储粮混业经营表示忧虑。仅根据中粮岳国君在第三届国际玉米产业大会上所提的建议,还无法全面完整地判断中粮想谋求什么级别的托市资质,一句与“国储托市同等待遇”,尚留有许多余地。但无论如何,中粮介入托市和中储粮介入加工,都是值得主管部门认真思索的变化。毕竟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不同,一旦不能有效隔离,将使得市场价格大大扭曲,而那些在贷款、政策等方面本来就处于劣势的民营企业将
遭受生存困难。
毫无疑问,大型粮企混业经营的苗头一经显现,国内其它粮食企业以及其它利益主体的忧虑是很正常的。
在《农经》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也有专家指出,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各利益主体的市场竞争上,而必须联系我国在加入WTO形势下的大格局来看。诚然,中粮、中储粮的产业链延伸一方面有打乱政策性业务主体和商业性业务主体单一身份的嫌疑,但同时,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提高本国粮企综合竞争力,与跨国公司相抗衡的一种尝试和努力。
总之,解决问题的关键的关键,在于我们既要有粮食安全的国际性战略眼光,又要有国内市场健康合理发展的思考,这就需要我国粮食产业主管部门决策层高屋建瓴,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促使各利益主题优势互补,并建立合理的产业布局。
文|《农经》杂志记者 卜祥 降蕴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