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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说谎的作文

2010-04-06 16:05阅读:
《南方周末》登了个文章,题为《会说谎的作文》,由一个“怀念咱们小学时期的作文必杀句”贴子引出的话题。
看看这些句子,很熟悉,很雷同,有点自得,有点脸红:
1.问:“小朋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答:“我叫红领巾。”
2.“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们来到了XX公园春游。首先映入眼帘的是……”
“在夕阳的余晖下,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XX,我会永远记得这快乐而有意义的一天!”
(为什么每次春游回来都要写作文?)
3.“我爱我的家,更爱我伟大的祖国!”
4.“买东西的时候阿姨多找了2角钱。低头看到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就退回去了。”
然后就是:我低下头,发觉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了。
5.“我的脚象灌了铅一样……”
6.无数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他们比起来,我的心里惭愧极了……”
7.每当遇到困难想退缩时,脑海中忽然闪过XX(张海迪大姐姐等)的身影,比起她我的这点困难算什么。
8.今天路上捡了1毛钱,交给了警察叔叔,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老师也表扬了我,乐得我一蹦三尺高。
中国人第一次说谎,不一定在小学作文里学会。
但中国人说谎炉火纯青的程度与技术,绝对是在小学作文里一次一次得到实习与锻炼,并在高考作文的应试框架里得到思维的定势与强化。
所谓的“必杀句”,是作文得高分的致胜法宝
,它们放之四海而皆准、屡试不爽,它们的特点是: “很主流”、“很文采”、“很深刻”、“很形象”、“很教育”。
至今仍记得,那时候写我的妈妈,必然是妈妈工作多么地认真、负责,回到家里操劳家务又是多么地辛劳,当我生病时,妈妈必然是“公而忘私”、“舍小家而顾大家”,任我高烧40度也绝不请假耽误工作。
如果写一件难忘的事,就必须以后悔的、或者高兴的、或者有趣的事来为这个“难忘”做注角,所谓的“难忘”,前提是“有意义”、“有价值”,才能铭记不忘。而得高分者,通常是自己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事后经过教育得到深刻的悔改,从此改正了错误,端正了思想与态度。
至今仍记得,那时候我们有两个本子,一本叫周记簿,班主任或语文老师要求每周写2-3篇日记,交上去评分;还有一本,就是自己精心挑选、藏在抽届最底层的带锁的日记薄,没有人要求写,没有人会打分,可我们更愿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上面。那时候,为了得到老师打的五角星或小红花,我会在周记簿上义正辞严:“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要珍惜春天这个大好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在日记簿里却会不自觉地流露:“春天来了,课室外面桃红柳绿,多想,到草地上放飞一只风筝。”
那时候提起笔来写作文总是愁眉苦脸,无话可说,无字可写,为什么这些命题作文离我们的生活那么遥远,感觉它们高高在上,一副师道尊严不可触犯,你要努力地、使劲地把自己变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可为什么,面对自己的小本本,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总有无数的想法与情思,尽管它们有点幼稚,有点浅薄,有点天真,有点自我,却是我们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真挚的情感,是真正的作文之大义“言为心声”!
从小学作文起就被训练成“说谎话”的作文教学,并没有从写作上让我们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相反,我们写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我们在写作中经历着知行不一的人格两面性的塑造,我们把自己培养成说假话、套话张口即来的人,唯独对语言、文字无所敬畏。
会说谎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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