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芈十四
我本科下铺是沈阳姑娘,新生文艺表演上用红色头绳扎着羊角辫就来了一段二人转,大一军训还没结束,寝室里另外几个妹子就都染上了东北腔,除了我。
可我不喜欢东北话,听了总有说不出的别扭。
我自小在南方弄堂里折腾着长大,进学堂之前连普通话都不爱说,毕竟——抑扬顿挫的官话哪里及得上一唱三叹的吴侬软语来得顺耳。所以和下铺睡了四年,眼看着东北话攻占了全班二十六个民族,我愣是一句东北味都没沾上,顽强地守住了我的糯米质感普通话。
发小去了哈尔滨读大学,回浙江后,也带回一口东北味,还嘲笑我搞地域歧视。
我说我真不歧视,就是觉得不舒服。
我还老看不惯东北旧派做事的方式,喝酒不要命,开车命不要,两眼一瞪,好像一言不合就能开打。南方人多讲究啊,杀人都含蓄,暴力也审美。电影《罗曼蒂克消亡史》里,葛优演的陆先生就是典型代表。轻轻地一切杯盖,头微微扬起,说声“喝茶”,不声不响就把人给办了。
直到有一天,我喜欢的男孩子问我:“我要是走在路上跟别人打架,你该怎么办?”
我大惊失色:“你打什么架?跟我一起出门你还敢打架?咋那么楞?”
那时候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就把“什么”改成了“啥”,把“怎么”改成了“咋”,拖得长长的“你在干嘛呀”就变成了“噶哈啊”。
就因为他说一口流利的东北话,而我怎么听都听不够,连带着就算从别人嘴里出来的相似味道,也觉得亲切起来。碰到东北朋友,就忍不住秀起我的半吊子东北话。
他嘲笑我说得不标准,我还给发小打电话,说你教教我说东北话呀。
发小在电话那头听得幸灾乐祸,说你也有今天啊。
我说,我错了,我认栽,我现在觉得东北话是全天下最好听的话。
有一天晚上给他打电话,问他噶哈呢,他说正准备回家,我却听得电话那头熙熙攘攘一片劝酒声。我说你能少喝点嘛。他也不辩白,就拖着长长的尾音喊我“十四”。我说,好吧好吧,那你喝完不准开车,乖乖打车回家。他说,好,回家就给你打电话。
回到家他给我打电话,他醉了的时候声音也会拖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