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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与契约下的星空守望者

2011-11-04 10:53阅读:
注:原文载于地球科学科普站点GeoMe,2011。
http://geome.org/main/archives/231.html

1. 概述
“一个民族只有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这个民族才有希望。如果一个民族只是关心眼下脚下的事情,这个民族是没有未来的。”黑格尔曾经如是说。
诚然,科学家就是这么一群仰望天空的人。在现今社会人类的分工体系中,每当提到那些穷尽思虑而执着于“并不实际”的东西的人,科学家多半是首先浮现于我们意识中的印第一印象。这样一个人群,行于形上世界,抽象世间规律,奉献一生只为换取万象自然对我们的一个解释,殚精竭虑而问道苍穹中一个细微的答案。
然而,这样一个看似“于世无关”的人群,却每每引领着社会跃迁的风潮。他们仰望星空的目光一旦与实际生产技术的改革对接成功,所创造的价值几乎可以带领人类社会在短时间内呈现指数级跨越。历史从农耕时代过渡到蒸汽工业时代大概持续几千年之遥,而从蒸汽涡轮的滚动切换到发电机转子的飞旋却骤缩为一二百年。再其后,从电气工业的辉煌过渡至现今信息时代则更只有短短几十年时间。历史以不可否认的事实昭示:人类社会指数级的增长,与科学——这一由少数人所带来的“公共成就”是分不开的,无论从科学的各方面应用来看,这无疑是一股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
然而,这股力量并不先天具有自敛性。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科学”这个事物本身便是矢量性的——它不仅拥有数值,用以衡量其对人类社会作用的程度,更拥有方向,用以表示其对人类社会作用效果的正负而涉及价值判断。前者虽是根本,但无疑,倘若这股驱动力的方向作用到负面的话,甚至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的灾难。人类近代的历史上,这样的事情应该昭然易举。
所以,正如社会上的其他实际作用力譬如权力、资本等等一样,若想使科学本身得到健康正规的发展而深化自身,并同时对人类做出正面的贡献,则需要人类文明对其本身进行规范与约束。
美国科学、工程与公共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on Science, Engineering
, and Public Policy)编写过这样一本小册子,On Being a Scientist》(中译:怎样当一名科学家,刘华杰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这本小册子为科学工作者提供了一些有关科学工作中所涉及的基本理念及公共契约准则的解答及阐释。正如人类社会共通的规范力不外乎软限定(道德)和硬限定(法律、规则)一样,对这本小册子的内容进行归纳,总体来讲,科学的约束和驱动亦不外乎与上述共通的规范力所相同的两大方面。之于“道德”部分则强调科学工作的价值因素,及社会认同,侧重价值判断,而与“法律”部分相对应的则涉及具体操作中的利益协调及荣誉分配等实际问题。下将针对本人之于该两方面的思考归纳陈述之。
2. 价值判断
很多人或有这样的误解,认为科学是“纯理性”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任何涉及感情要素以及感性取向的干扰应予以尽可能地排除。但事实上,科学所研究的对象“纯理性”的本质显然不能被过分解读为科学家本身并不应拥有职业道德、价值取向以及人文关怀。对待科学的“纯理性”思潮似乎起源于经典大工业时代,在那个时代,不仅科学,甚至人都在社会进入大分工的转型模式下发生广泛的异化(之于人的异化,其实同样尚未走出转型期的现今又何尝不广泛呢?)。在实用主义身为主流思潮而统治社会价值观的背景下,科学与新兴实业的联姻使得科学第一次匍匐于大地。不可否认,在这个过程中,科学的发展曾经创造了惊人的速率和成果,然而,最终的后果却是一个世人皆知的悲叹终止符——作为经典工业时期科学最高成就的量子力学,所催生出的最大影响,也是在全球空前的大战争中留下最强音的原子弹。科学究竟应该如何应用,如何引导?这个工具究竟该由什么样的公众价值观来把握?对科学的价值判断不仅关乎到科学工作者个人,更为社会提出了一个深刻的话题。在科学走出象牙塔而与社会生产利益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在这个话题上达成共识的紧迫性不容置疑。
有一点应当需要达成共识,那便是,在尽可能的范围之内,尽量依人类共通的普世权利作为价值判断的最高准则,来为科学的发展规定出一个泛守的大方向。
而这种人类共通的普世权利再抽象一步,便是对美、和谐、与秩序的追求,对宽容、平等与爱的追求。
科学理应追求这些。这当成为科学工作者应持价值判断要素。
科学中的美不同于艺术中的美。科学中的美或许只是宇宙给出的一系列“近乎巧合”的数式,或许只是显微镜下的一个完美的结晶体,但是对这种客观美的认同带来的则是对一种广布于宇宙间的和谐的肯定与追求。我们生活在一个纷繁复杂的客体世界中,科学本身便是认识它,从中抽象出共性的、规律的东西,让其还原为有序的可知的实质而被我们认知。这本身就内在嵌入了一种对秩序和和谐的隐含价值取向。而人文关怀则要求科学家们尽可能地把对待自然的态度并入对待人类社会的态度中。人类社会本身即为自然的造物,其虽然纷繁多变,但亦有深刻的规律性,更拥有自然独一无二的人性美。科学工作者认知自然的过程,正是站在一个外在的角度来达到其深刻性的,这本身便要求科学者应当摒弃偏见而致力于人类社会共同价值观的践行。万物同起源于自然之律,乃是由能量与粒子共同融合而成的诸系统建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天然平等的观念更应当成为科学的人文观。而这种平等与非偏见的价值观必然需要以一种宽容的胸怀来承载。很难想象一个心胸狭隘的科学者能够有见地地窥探到宇宙之大,所以,也很难想象一个心胸狭隘的科学者能够不偏不倚地为人类共有的良知而以身践行。
3. 行为规范与利益协调
诚然,需要指出,针对科学事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纠纷,仅仅靠加强科学工作者的价值评价能力是不够的。需要一套完善的契约体系来界定一些应当规定的范围。比如,虽然科学家的成果最终将汇入人类共有信息池,但对于成果的发现人来说,对其的奖励和尊重不仅可以表示对科学家本人的鼓励和承认,更能够以激励体制为诱发,驱使更多的科学工作者为荣誉而奋斗,最终为人类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而就科学工作中的违规问题,倘若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予以应有的处理的话,小则无法避免人们针对这个点而钻空子,大则可能发生连锁反应使得整个契约机制予以崩溃的危险。科学毕竟是一项工作,无论从个人荣誉看,还是从与生产的结合上看,其且是一项有利益归属成分的工作。有效地划定利益分配中的各种问题,对与整个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这种方案的设计必须做到不偏不倚,即不以某具体利益方的先行介入而使得规则处于一种先天性的失衡状态。这个时候需要的便是“社会契约”,在最大程度上集中公众的利益取向,并以契约的形式制定下来,使之不依具体集团的利益需求而转移,不依人情等非理性因素的干扰而转移,不依科学者本身的价值取向所转移。
科学是人类的终极事业之一。1999年世界科学大会上《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宣言》一文曾经明确地声明了代表人类普世的声音:科学促知识、知识促进步;科学促和平;科学促发展;科学扎根于社会,科学服务于社会。一个值得敬仰的星空仰望者,必定是一个心虽游离于苍穹之外,然心胸却容纳人世关怀的人文主义者。思绪飞跃奥妙而身则守约而行,则本身便是一个科学者最值得尊敬的荣誉。在漫漫科研道路上,倘若能以该浅思薄虑共勉,则实感幸甚。

参考文献:
《怎样当一名科学家》,刘华杰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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