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一些法律问题

2022-06-04 10:59阅读:
最近中央进行公安干警表彰大会。公安是老百姓的最后防线。我相信绝大多数都是好的。有的并不是坏的,但是破案心切,造成冤假错案。古人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你如果到街上,随便抓一个人,一顿拷打,他会承认,是他杀了秦始皇,放火烧了圆明园。所以办案要小心。绝对不能刑讯逼供。
我今天要说的是古代。在春秋时期晋文公手下有一个叫李黎的。非常干练,经管刑狱。一次,因为判断错误。把他认为向是犯罪的杀了。事后发现犯罪的是另外一个人。于是他向晋文公报告了,要求处分。晋文公说,这是失误。就让你给错杀的家属赔偿一百石粮食,一百斤黄金。李黎说那对我的处分呢?晋文公说还要什么处分?李黎说,该处死。晋文公说不行。你判断了多少狱事。偶尔一次,不能就杀头。李黎说不能。我只要求我死后,把我尸体暴在露天三天,向民众说明我制造了冤狱。该受此处罚。说完就拔剑自刎。孔子把他定位义。
从汉律起,到清朝灭亡为止。就有一条法律,就是故入人罪的罪名。这个罪只有当官才能犯的罪。中国古代,到清末就是县令,知府的职责就是判案,征税,治安,守卫。只有到了省级才有专门的政府工作,就是布政使,也称藩台。刑名按察使,又叫臬台。所以县令知府都是全盘都管的。纪晓岚记录了一个县令。据他的记录,就是一个清官。但是很固执。当时是个县令。他治下有一个村。一个佃户,按照记载,可能是佃富农。不仅种田,还带领雇工做小本买卖。他娶了一个老婆,非常漂亮。但是他注重于赚钱,没有整天哄着老婆。这时,他的东家也是一个年轻人。他有事没事就与佃户家来。一来二去就与佃户的妻子勾搭上了。但是就是偷偷摸摸的,不能畅意。于是那个地主想了个主意。
一天,他到佃户家里,一起喝酒,说起做生意。那个地主建议,他出钱五百两银子,由佃户去做生意。赚了钱一人一半,如果赔了钱,就算地主的。他老婆也在一边打鼓,说家里的事,她可以经营。那个地主也说,他也可以帮忙。于是他就出门。据说还是那个地主送他的。乘的是航船。这种航船,鲁迅社戏中描写过。到了大都市就据说去了成都。但是,他附近村民怀疑佃户被奸夫淫妇谋杀了。又没有证据。一天,这个县令,据纪晓岚说还是个清官。一天经过一口枯井,他觉得有一股黑气冲出来。就让衙役下去看。衙役报告,有一具尸骨。像是男的。他就让衙役把它捞上来。就让佃户的邻居来认。白骨在那时,一般的人不会认识,但是那件棉衣,还是认识的,是那个佃户穿过的。
于是就把那对奸夫淫妇抓来。那二个苟合的男女这时说了实话,否认杀人。就是准备破财,让佃户把妻子让给他。县令不信。说奸夫淫妇什么不能做出来。一定是那个佃户被你们杀了。一番毒刑拷打。这时,那二个人说熬不过了,认命吧。就按照县令疑好的口供招了。不久判决下来了,都判死刑,而且死得特别惨。县令也因此升了知府。
二年后,那个佃户竟然回来了。因为错过了航船,就在县里住宿。据说赚了几千两银子。因为航船已经走了,就在大都市住宿一夜,准备第二天回家。吃了晚饭就去看戏。演的就是他被奸夫淫妇谋杀,清官破案,把奸夫淫妇杀了。称为某龙图。他一看跳了起来。他明明还活着,还在看戏。他知道,漂亮的妻子已经被杀了。家已经没有了。他也不回去了,就去衙门告状。新县令一听,大吃一惊。。把他的近邻找来。大家都大吃一惊,说你没死?县令马上报告省里,臬台就亲自带了原先的县令,现在的知府,重新勘查。询问那个尸骨是谁,大家才回忆起来,有一个瞎眼跛腿乞丐老人。那件棉衣是佃户因为自己做了新棉衣,破旧的棉衣就施舍给了那个乞丐。再勘察枯井,还有尸骨的白发。腿也是折断过,长好的。应该是个跛腿乞丐。那个知府目瞪口呆,无话可说。最后是充军口外,遇赦不赦。就是皇帝下令大赦天下,也没有他的份。所以纪晓岚评论,不要凭官清胆气豪。
还有,听我祖母说。她的家乡,有一个人,中了进士,当了县令,知府,最后当了臬台。都说他办事干练,破案如神。他忽然想到,他办了这么多案件,杀了那么多的人。会不会有冤案。会不会轻罪重判。决定试一试。那时候他的母亲还在,妻子留在家里侍奉老母亲。这在红楼梦贾政一样,贾政外放做官。只带了赵姨娘。王夫人在家侍奉贾母。古代规矩,妾不能与丈夫同桌吃饭的。
只能在自己的卧室或者厨房里吃饭。他就是一个人吃饭。这天,厨师给他烧了一条大鱼。很是美味。他忽出奇想。把鱼吃了一面,就把鱼翻过身。对厨师说,鱼我中午没吃,晚上,你把它放到饭上热一下。晚上,他一看,就叫起来,这鱼怎么只有半条。谁吃了?大家都说不知道。于是把厨师抓来审问。厨师说,冤枉,不是我吃的。我想厨师心中知道明明是臬台你自己吃的,就来敲我们的竹杠。但是不敢说。臬台脸一沉,说明明是你偷吃了,还不承认。来呀,大刑侍候。那厨师连忙说,大人不要动怒,是小人贪嘴,偷吃了。我愿意认罚,赔偿。又问你冤不冤?回答不冤。那臬台哈哈大笑说明明不是你吃的,为什么要承认?你说实话,我不怪你。那厨师说,大人的大刑,上了,想死的机会都有。何况一条鱼,顶多赔钱就是了,不至于杀头。臬台长叹一声。知道他一定有冤案。
于是臬台就辞职回家,侍奉老母,教书。终身吃素谢罪。他的儿子,学生做官。他总是给他们说不要随便动刑。三木之下,何求不得。这个臬台,还算比较清醒的。
最近有一个案子,纪晓岚也看见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二家人家,也许都是有地位的人家。联姻。那时候新婚男女结婚前都没有见过面。明清时期,各个县志都有一推烈女传。现在可以肯定,这些烈女都不是自愿是的。现在就是他们结婚后不久,男的忽然死了。娘家也是,家无犯法之男,门无再嫁之女。都逼她自杀殉夫。那个女的没办法,就上吊了。于是他们就报案了,一则要报告非正常死亡,必须报案,二则也希望列入烈女志。觉得荣耀。这在儒林外史中也有。那个女的很美丽。晚上留下一个青年看守。
这时候,那个青年起了淫心,就动了那个女的。这样的刺激,女的活了过来。我觉得,只要女的没有死透,这样的刺激就会活过来。那个女的原来就不愿死。于是商量一同逃走。逃到外县。用女的所带首饰买了几亩田地,一间房子,过日子了。但是第二天,县令带了一批人,前来验尸,确实殉节,那时候殉夫称为殉节。还要祭拜。录入县志。到了一看,尸体没有了。问看守的人,也不见了。县令知道为什么。就回去了。派出衙役远处探听。过了大半年,在隔着一个县的地方,找到了。押回来。轰动了。县令还算比较讲人性的。他先是与女的夫家无关了。女的娘家。也是无法让她回家了。一切都是那个男的不该。但是又是救了这个女的。就判处打二十大板,赶出去。不了了之。后面怎样,纪晓岚没讲。我也不好编造。
我为什么讲这件事。据说最近也有类似的案件。前不久,报道某市一个火化场。送来一个年轻女性。有说是车祸,也有说是心源性猝死。反正医院经过抢救无效。也许经过家属告别。据说还是个姑娘。也是她的爹娘伤心欲绝。据说还是很漂亮的。这时候一个火化工起了歹心。把这个姑娘放在最后。他让其他人都回去,他一个人处理最后的这个姑娘。当然也有人知道他要干什么。也不拆穿他。
于是他真的侵犯了这具尸体。不料这样的刺激,那个尸体活了过来。如果不是火化工起了歹心,这个姑娘已经是一推骨灰了。那个姑娘见自己被侵犯了,就要报警。要我说,那个火化工也是老实,就手足无措,警察来了把火化工拘留了。报请逮捕。这时候给了检察官,法官一个难题。就是以什么名义逮捕这火化工。如果是以侮辱尸体罪。一般行政拘留几天。最严重的,也就是拘役二个月。如果以QJ罪,最少也要三年半,而且超过三年就是实刑,最重的是死刑。这样,检察官与法官都要一个头二个大。现在法律界也是觉得很难判断。我不说是怎么回事,就想问一下,究竟怎么处理。你说他QJ吧,火化工侵犯时,是个尸体。说那个火化工是侮辱尸体,那个被侵犯的女的,现在鲜龙活跳的控告。所以世界上就有难以处理的。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