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书》辨伪【杂史】
2014-11-06 20:31阅读:
《逸周书》辨伪【杂史】
《漢書•藝文志》記載“《周書》七十一篇。周史記。”屬於書類。
《隋書•經籍志》記載“《周書》十卷。《汲塚書》,似仲尼刪書之餘。”屬於雜史類。
唐代刘知几《史通》记载“又有《周书》者,谓世所传汲冢《周书》。与《尚书》相类,即孔氏刊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或作“二”,非。章。上自文、武,下终灵、景。甚一误作“其”。有明允笃诚,典雅高义;时亦有浅末恒说,滓秽相参,殆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职方》之言,与《周官》《周礼》。无异;《时训》之说,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书,《五经》之别录者也。”
宋代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记载“《汲冢周书》十卷。右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馀,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惟书法信实者行于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面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惟宿儒处士,或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以证史官之失,其弘益大矣。故以司马迁之博闻,独采数家之言,以成其书,况其下者乎?然亦有闻见卑浅,记录失实,胸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后世者,是在观者慎择之矣。”
宋代王应麟《困学纪闻》记载“《汉·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
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隋、唐志》系之汲冢,
然汲冢得竹简书在晋咸宁五年, 而两汉已有《
周书》矣。太史公引“ 克殷度邑”,
郑康成注《周礼》云“:
《周书·王会》备焉。”注《仪礼》云“:
《周书》北唐以闾。”许叔重《说文》引《逸周书》“ 大翰若踂雉”,
又引“錶有爪而不敢以撅”,
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
皆在汉世。杜元凯解《左传》时,
汲冢书未出也,“千里百县”、“辔之柔矣”,
皆以《周书》为据,
则此书非始出于汲冢也。按《晋·束皙传》:
太康二年,
汲郡得竹书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书》。纪云:“咸宁五年,《左传后序》云太康元年。当考。”《左传正义》引王隐《晋书》云:“竹书七十五卷,
六十八卷有名题,
七卷不可名题。”其目录亦无《周书》。然则系《周书》于汲冢,
其误明矣。”
宋代黄震《黄氏日抄》记载“汲冢周书七十篇,自度训至小开觧,凡二十三篇。皆载文王遇纣事,多类兵书,而文澁难晓。自文儆至五权,二十三篇,载文王薨,武王继之伐商事。其文问有明白者,或类周诰。自成开觧至王防觧,十三篇,载武王崩,周公相成王事,问亦有明白者,多类周诰。自是有祭公觧、史记觧,穆王警戒之书也,职方氏继之,与今周礼之职方氏相类。芮良夫觧,训王暨政臣之书也,王佩觧亦相类。自周祝觧至铨法觧,不知其所指。终之以器服觧,而器服之名多不可句。水旱饥荒其至无时,非务积聚何以备之?夏箴曰:小人无兼年之食,遇天饥,妻子非其有也!大夫无兼年之食,遇天饥,臣妾舆马非其有也?国君无兼年之食,遇天饥,百姓非其有也!戒之哉!弗思弗行,至无日矣!
国所以为国者,以有家。家所以为家者,以有人。天下非一家之有也,有道者之有也。右明白有理可读者。谓恶率诸侯以朝贤人,而已独不往。谓五年之积者覇,愚恐周初兴时无此説。谓武王既胜殷,庶方不服者,分师俘之凡憝国九十有九,服国五百六十有二。愚按:此与一戎衣而天下大定之説相反,然孟子亦自言灭国者五十。又谓殷之五子亡伯禹之命,用胥兴化乱。是与五子之歌相反。谓汤将放桀,先居中野,民皆归之,桀乃致国于汤,汤不受。桀南徙千里,民复奔归汤,桀又徙。鲁民归汤如初,桀复去,汤乃放桀,而复薄,又以国让三千诸侯,而后即位,是夏商乃禅也,非伐也,恐亦未必然。右可疑者如此。
此书出汲冡,多类兵书,后多类周诰。然伐商、迁雒之事,多与今尚书合,而文无一语相合。将战国之士仿而为之欤?然不可晓也!”
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记载“《汲冢周书》十卷。晋五经博士孔晁注。太康中,汲郡发魏安釐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序》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序》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余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书不类,似战国后人依仿为之者。”
明代胡应麟《四部正讹》记载“穆天子传六卷,其文典则淳古,宛然三代型范。盖周穆史官所记,虽与竹书纪年、逸周书并出汲冢。第二书所载皆讫周末,盖不无战国语参之,独此书东迁前。故奇字特多,缺文特甚,近或以为伪书,殊可笑也!”
清代姚际恒《古今伪书考》记载“竹书纪年、汲冢周书、穆天子传。以上三书,晋书束皙传云:「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厘王冢,得竹书数十车,皆漆书科斗字。武帝以其书付秘阁校缀次第,以今文写之。皙在着作,得观竹书」云云。凡有七十五篇。今世所传此三书,即在其中者也。纪年,晋史称「益干启位,启杀之;太甲杀伊尹。」即此二事,荒诞已甚,其他可无论。然今本惟有太甲杀伊尹事,无启杀益事。又杜预集解后序谓「纪年起自夏殷」,今本起轩辕氏,则又后人增改,非晋本矣。周书,汉志本有七十一篇。注引刘向曰「今存者四十五篇」,盖汉时已散失,今此四十五篇亦亡矣。今七十篇,似以序一篇合七十一篇之数。其序全仿书序。又克殷度邑等篇袭史记;时训篇袭不韦月令;明堂篇袭明堂位;职方篇袭周礼职方氏;王会篇尤怪诞不经。陈直斋曰:「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余,未必然;似战国后人仿效为之。」李巽岩曰:「战国处士私相缉缀。」恒按:不止此,殆汉后人所为也。穆天子传本左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焉」,又本史秦纪「造父为穆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诸说以为之也。多用山海经语,其体制亦似起居注。起居注者,始于明德马皇后,故知为汉后人作。又多与纪年相合,亦知为一人之作也。纪年沈约注,周书孔晁注,穆天子传郭璞注,皆浅陋之甚,至有经史而不知引者,亦皆伪也。穆天子传称璞注者,盖即取璞所注山海经以移入之,故因谓璞注也。汲冢又有师春一卷,杜预称纯集左传卜筮事。黄长睿曰:「师春纪诸国世次,及十二公岁星所在,并律吕卦变谥法等,非专载左传卜筮事。其纪岁星,有『杜征南洞晓阴阳』之语:由是知此书亦西晋人集录,而未必尽出汲冢也。」师春之书,宋世有之;今则未见,故不录。然据纪年师春二书,皆与杜预所述不合。予于纪年以为后人增改,非汲冢本书;长睿又以师春为西晋人集录,未必出于汲冢:二者又不同。”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記載“《逸周書》十卷。舊本題曰《汲塚周書》。考《隋經籍志》、《唐藝文志》,俱稱此書以晉太康二年得於魏安厘王塚中。則汲塚之說,其來已久。然《晉書•武帝紀》及《荀勖》、《束晳傳》,載汲郡人不准所得《竹書》七十五篇,具有篇名,無所謂《周書》。杜預《春秋集解後序》,載汲塚諸書,亦不列《周書》之目。是《周書》不出汲塚也。考《漢書•藝文志》先有《周書》七十一篇,今本比班固所紀惟少一篇。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凡七十篇,《敘》一篇在其末。京口刊本,始以《序》散入諸篇,則篇數仍七十有一,與《漢志》合。司馬遷紀武王克商事,亦與此書相應。許慎作《說文》,引《周書》“大翰若翚雉”,又引《周書》“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馬融注《論語》,引《周書•月令》。鄭玄注《周禮》,引《周書•王會》,注《儀禮》,引《周書•以唐以閭》。皆在汲塚前,知為漢代相傳之舊。郭璞注《爾雅》,稱《逸周書》。李善《文選注》所引,亦稱《逸周書》。知晉至唐初,舊本尚不題“汲塚”。其相沿稱汲塚者,殆以梁任昉得《竹簡漆書》,不能辨識,以示劉顯。顯識為孔子刪書之餘。其時《南史》未出,流傳不審,遂誤合《汲塚》、《竹簡》為一事,而修《隋志》者誤采之耶。鄭元祐作《大戴禮後序》,稱《文王官人篇》與《汲塚周書官人解》相出人。
民国张心澄《伪书通考》记载“《逸周书》十卷,疑伪,不全伪。《汉书·艺文志》载:周书七十一篇,注曰:“周史记。”颜师古注曰: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刘知几曰:《周书》者,谓世所传汲冢《周书》。与《尚书》相类,即孔氏刊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或作“二”,非。章。上自文、武,下终灵、景。甚一误作“其”。有明允笃诚,典雅高义;时亦有浅末恒说,滓秽相参,殆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职方》之言,与《周官》《周礼》。无异;《时训》之说,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书,《五经》之别录者也。《史通》《郡斋读书志》有汲冢书十卷。晁公武曰:盖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馀,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惟书法信实者行于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面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惟宿儒处士,或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以证史官之失,其弘益大矣。故以司马迁之博闻,独采数家之言,以成其书,况其下者乎?然亦有闻见卑浅,记录失实,胸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后世者,是在观者慎择之矣。李
曰:按隋唐经籍志艺文志皆称此书得于晋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孔晁注、或称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若此,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然刘向所录及班固并著周书七十一卷且谓孔子删削之余。而司马迁史记武王克殷事盖与合。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其后稍隐。,学者不道,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篇目比汉但阙一耳,必班刘司马所见者也,系之汲冢,失其本矣。书多驳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续,托周为名,孔子亦未见。古章句或舛讹难读,聊复传写以待是正。《汲冢周书序》《书录解题》有汲冢周书十卷,陈振孙曰:晋五经博士孔晁注。太康中,汲郡发魏安釐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序》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序》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余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书不类,似战国后人依仿为之者。黄震曰:此书出汲冡,多类兵书,后多类周诰。然伐商、迁雒之事,多与今尚书合,而文无一语相合。将战国之士仿而为之欤?然不可晓也!《黄氏日抄》王应麟曰:隋志杂史有周书十卷,今本凡七十一篇,始于度训,终于器服。晋孔晁注。隋唐志皆云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晋纪咸宁五年十月得竹简古书)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而司马迁史记武王克殷事与此合。郑康成注周礼仪礼引王会,许叔重说文亦引逸周书,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岂汉世已入中秘,其后稍隐邪?今篇目比汉但阙其一,系之汲冢失其本矣。杜预注左传:“轡之柔矣”谓逸诗见周书,而狼瞫所称周志“勇则害上不登於明堂”其语见今篇中。“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又引以为上大夫受县之注。(预注左传既讫,汲冢书始出,见后序)《吕氏春秋》引“民善之则畜也,不善则讎也”楚世家引“欲起先光”苏秦引“绵绵不绝蔓蔓奈何”蒙恬传引“必参而伍之”萧何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主父偃引“安危在出令亡在所用”谷永引“记功忘遇宜为君王”商传引“以左道事君者诛”淮南子引“掩难不得更顺其风”“上言者常下言者权”战国策引“魏仕章将欲败之必姑补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货殖传引“农不出则乏食,工不出则乏用,商不出则三宝绝。”说文引“朕实不明以
伯父”书正义引月令云“三日粤朏”张衡集引乃“命少皞清”皆曰周书,今文无有,其语岂在逸篇乎?书多驳杂,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之处士私相缀续,托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也。唐大衍历曰“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谥法即此书第五十四篇)若周史记之名,太史公谓:“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又谓,“周太史伯阳读史记”“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又曰:“史记独藏周室”而说公羊者以为“孔子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薛氏曰:先王之制,诸侯无史。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于太史。止斋陈氏曰:古者诸侯无私史,有邦国之志,小史掌之,而藏周室。鲁人所谓周人御书,晋人所谓辛有之二子董之,于是有董史。是也。(秦宓曰“书非史记,周图仲尼不采。墨子曰:吾见百图春秋”《汉书艺文志考证》)黄蚡曰:“观其属辞成章,体制绝不与百篇相似,亦不类西京文字,是盖战国之世逸民处士所纂辑,以备私藏耳”《逸周书序》郑瑗曰:“汲冢周书甚驳杂,恐非先秦书。意东汉魏晋间诡士所作。反剿礼记史记群书以文之。文义古雅者仅有祭公解等一二篇”《井观琼书》焦紘曰:汲冢周书也,其周月解则以日月俱起于牵牛之初。夫自尧时日躔虚一度,至汉太初历始云日起牵牛一度,何周月而乃尔?时训解则以雨水为正月中气,夫自汉初以前历皆以惊蛰为正月,至太初历始易之以雨水,何时训而云然?《焦氏笔录》姚际恒曰:“周书汉志本有七十一篇。今七十一篇似以序一篇合七十一篇之数。其序全传书序。又克殷度邑等篇袭史记,时训袭不韦月令,明堂篇袭明堂位,职方氏袭周礼职方氏。王会篇尤怪诞不经。殆汉后人所为也。《古今伪书考》”《四库提要》曰:旧本题曰《汲冢周书》。考《隋经籍志》、《唐艺文志》,俱称此书以晋太康二年得于魏安厘王冢中。则汲冢之说,其来已久。然《晋书•武帝纪》及《荀勖》、《束晳传》,载汲郡人不准所得《竹书》七十五篇,具有篇名,无所谓《周书》。杜预《春秋集解后序》,载汲冢诸书,亦不列《周书》之目。是《周书》不出汲冢也。考《汉书•艺文志》先有《周书》七十一篇,今本比班固所纪惟少一篇。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京口刊本,始以《序》散入诸篇,则篇数仍七十有一,与《汉志》合。司马迁纪武王克商事,亦与此书相应。许慎作《说文》,引《周书》“大翰若翚雉”,又引《周书》“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郑玄注《周礼》,引《周书•王会》,注《仪礼》,引《周书•以唐以闾》。皆在汲冢前,知为汉代相传之旧。郭璞注《尔雅》,称《逸周书》。李善《文选注》所引,亦称《逸周书》。知晋至唐初,旧本尚不题“汲冢”。其相沿称汲冢者,殆以梁任昉得《竹简漆书》,不能辨识,以示刘显。显识为孔子删书之余。其时《南史》未出,流传不审,遂误合《汲冢》、《竹简》为一事,而修《隋志》者误采之耶。郑元佑作《大戴礼后序》,称《文王官人篇》与《汲冢周书官人解》相出入。《汲冢书》出於晋太康中,未审何由相似云云。殊失之不考。《文献通考》所引《李焘跋》及刘克庄《后村诗话》,皆以为汉时本有此书,其后稍隐,赖汲冢竹简出,乃得复显。是又心知其非而巧为调停之说。惟旧本载嘉定十五年《丁黼跋》,反覆考证,确以为不出汲冢。斯定论矣。其书载有太子晋事,则当成於灵王以后。所云文王受命称王,武王、周公私计东伐,俘馘殷遗,暴殄原兽,辇括宝玉,动至亿万,三发下车,悬纣首太白,又用之南郊,皆古人必无之事。陈振孙以为战国后人所为,似非无见。然《左转》引《周志》“勇则害上,不登於明堂”。又引《书》“慎始而敬终,终乃不困”。又引《书》“居安思危”。又称“周作九刑”。其文皆在今《书》中,则春秋时已有之。特战国以后又辗转附益,故其言驳杂耳。究厥本始,终为三代之遗文,不可废也。近代所行之本,皆阙《程寤》、《秦阴》、《九政》、《九开》、《刘法》、《文开》、《保开》、《八繁》、《箕子》、《耆德》、《月令》十一篇。馀亦文多佚脱。今考《史记•楚世家》引《周书》“欲起无先”,《主父偃传》引《周书》“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用”,《货殖传》引《周书》“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汉书》引《周书》“无为创首,将受其咎”,又引《周书》“天子不取,反受其咎”;《唐六典》引《周书》“汤放桀,大会诸侯,取天子之玺,置天子之座”,今本皆无之。盖皆所佚十一篇之文也。观李焘所跋,已有脱烂难读之语,则宋本已然矣。姜士昌曰:“周书七十一篇,自刘歆七略班史艺文志已有之,而汲冢发自晋太康二年,得书七十五篇,其目具在,无所谓周书;此书当仍旧名,不得系之汲冢,扬用修太史论辨甚覈,兹可无论。其文辞湛深质古出左氏,上所不必论,若酆谋世俘诸篇,记武王谋伐殷,与克殷俘馘甚众,往往誇诞不雅驯,疑衰周战国之士以意参入之。然吾观文传柔和武和寤大聚度邑时训官人王令职方诸篇,其陈典章,垂法戒,辨析几微,铨叙名物,亦有非叔季之主,浅文之士,说你呢过仿佛者。”《逸周书序》姚鼐曰:“世所传逸周书者,汉书艺文志载之,六艺略尚书中,但云“周书七十二篇”不云尚书之逸者。云孔子所论百篇之余者,刘向所也。班氏不取,识贤于向矣。然吾谓班氏辨此亦未审。子贡曰:文武之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虽小,而所传诚文武,非诬也。诬则奚取哉?周之将亡,先王之典籍泯灭,而里巷传闻异辞,盖闻而识者,无知言裁辨之智,不择当否而载之,又附益以己之私说。吾意是周书之作,去孔子之时又远矣。文武之道固坠矣。庄子言圣人之法,以参为验以稽为决一二三四是也。此如箕子陈九畴,及周礼所载。庶官所守皆不容不以数纪者。若是书以数为纪之,词乃至烦复,不可胜记,先王曷贵是哉?吾故之其诬也。其书虽颇有格言明义,或本于圣贤,而间杂以道家名法阴阳兵权谋之旨。程寤太子晋篇说尤怪诞,殆非儒者所道。校书者宜出之六艺,入之杂家,乃为当耳。宜依其本书,名曰周书。虽与尚书名同,不害也。不当曰“逸”,云逸,则附之尚书矣。”《姚姬传全集·辨逸周书》章学诚曰:“《逸周书》七十一篇,多官礼之别记与《春秋》之外篇,殆治《尚书》者杂取以备经书之旁证耳。刘、班以谓孔子所论百篇之余,则似逸篇,初与典、谟、训、诰,同为一书,而孔子为之删彼存此耳。毋论其书文气不类,醇驳互见,即如《职方》、《时训》诸解,明用经记之文,《太子晋解》,明取春秋时事,其为外篇别记,不待繁言而决矣。而其中实有典言宝训,识为先王誓、诰之遗者,亦未必非百篇之逸旨,而不可遽为删略之余也。夫子曰:
“信而好古。”先王典诰,衰周犹有存者,而夫子删之,岂得为好古哉?惟《书》无定体,故《春秋》官礼之别记外篇,皆得从而附合之,亦可明《书》教之流别矣。”崔述曰:“周书之作,盖在战国秦汉之间。彼固取前世王侯卿大夫之行事而揣度之,复杂取传记之文以附益之者。”《丰镐考信别录》朱右曾曰:“周书存者五十九篇,并序为六十篇,较汉志篇数,亡其十有一焉。晋孔晁注。唐初孔氏注本,亡其二十五篇,师古据之以注汉志,故云今其存者四十五篇。师古之后又亡其三,故今孔注祗有四十二篇也。然晋唐二世,书有二本,故刘知几《史通》云:周书七十一章,上自文武,下终灵景,不言有所阙佚,与师古说殊。其合四十二篇之注于七十一篇之本而亡,其十一篇者,未知何代,要在唐以后矣。《逸周书校释序》”梁启超曰:“《逸周书》若干篇,真赝参半。然其真之部分,吾侪应认为与《尚书》有同等之价值也。”又曰“汉书艺文志载周书七十一篇,原注云:周史记。颜师古注云:今之存者四十五篇。今四库所收,有逸周书七十一篇,其目具在。文则佚其十篇。现存者为六十一篇。反多于唐时颜氏所见本矣。以吾度之,今最少应有十一篇为伪造者;其余诸篇,亦多窜乱,但某篇为真,某篇为伪,未能确指。”又曰“如孟子因《武成》“血流漂杵”之文,乃叹“尽信《书》不如无《书》”,谓“以至仁伐至不仁”,不应如此。推孟子之意,则《逸周书》中《克殷》、《世俘》诸篇,益为伪作无疑。其实孟子理想中的“仁义之师”,本为历史上不能发生之事实,而《逸周书》叙周武王残暴之状,或反为真相。吾侪所以信《逸周书》之不伪,乃正以此也。”《中国历史研究法》心澄按:“晋书束皙传叙汲冢所得竹书有“杂书十九篇,周食田法周书论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究竟“楚事”与“盛姬死事”皆属于周书,或周书但论楚事,或《周书》与《论楚事》复为二书。句读不明,要之有《周书》二字,故后人以逸周书系之汲冢也。””
《中国伪书综考》记载如下:
《逸周书》十卷,部分疑伪,作者不详。
逸周书
《逸周書》,原名《周書》,是我國周代歷史文獻資料的彙編,舊說《逸周書》是孔子刪定《尚書》後所剩,是為“周書”的逸篇,故名《逸周書》,最早见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其書記事上自周文王,下訖周景王。《逸周書》之名始於東漢許慎《說文解字》,《隋書》記載本書屬於汲塚竹書之一種,又名《汲塚周書》。後經明代楊慎《逸周書序》考據,其書並非汲塚所出,故清代以後複稱《逸周書》。
《汲塚書》出於晉太康中,未審何由相似云云。殊失之不考。《文獻通考》所引《李燾跋》及劉克莊《後村詩話》,皆以為漢時本有此書,其後稍隱,賴汲塚竹簡出,乃得複顯。是又心知其非而巧為調停之說。惟舊本載嘉定十五年《丁黼跋》,反覆考證,確以為不出汲塚。斯定論矣。其書載有太子晉事,則當成於靈王以後。所雲文王受命稱王,武王、周公私計東伐,俘馘殷遺,暴殄原獸,輦括寶玉,動至億萬,三發下車,懸紂首太白,又用之南郊,皆古人必無之事。陳振孫以為戰國後人所為,似非無見。然《左轉》引《周志》“勇則害上,不登於明堂”。又引《書》“慎始而敬終,終乃不困”。又引《書》“居安思危”。又稱“周作九刑”。其文皆在今《書》中,則春秋時已有之。特戰國以後又輾轉附益,故其言駁雜耳。究厥本始,終為三代之遺文,不可廢也。近代所行之本,皆闕《程寤》、《秦陰》、《九政》、《九開》、《劉法》、《文開》、《保開》、《八繁》、《箕子》、《耆德》、《月令》十一篇。餘亦文多佚脫。今考《史記•楚世家》引《周書》“欲起無先”,《主父偃傳》引《周書》“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用”,《貨殖傳》引《周書》“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漢書》引《周書》“無為創首,將受其咎”,又引《周書》“天子不取,反受其咎”;《唐六典》引《周書》“湯放桀,大會諸侯,取天子之璽,置天子之座”,今本皆無之。蓋皆所佚十一篇之文也。觀李燾所跋,已有脫爛難讀之語,則宋本已然矣。”
有關其書的真偽,胡應麟《四部正訛》認為其書為真,《古今偽書考》認為其書是漢後人仿效,《增訂漢魏叢書》認為其書是偽書。
今本《逸周書》共有七十一篇。度訓解第一,命訓解第二,常訓解第三,文酌解第四,糴匡解第五,武稱解第六,允文解第七,大武解第八,大明武解第九,小明武解第十,程典解第十二,程寤第十二闕,秦陰解第十四闕,九政第十五闕,九開第十六闕,劉法第十七闕,保開第十九闕,八繁解第二十,酆保解第二十一,大開解第二十二,小開解第二十三,文儆解第二十四,文傳解第二十五,柔武解第二十六,大開武解第二十七,小開武解第二十八,寶典解第二十九,酆謀解第三十,寤儆解第三十一,武順解第三十二,武穆解第三十三,和寤解第三十四,武寤解第三十五,克殷解第三十六,大匡解第三十七,文政解第三十八,大聚解第三十九,世俘解第四十,箕子解第四十一,耆德解第四十二,商誓解第四十三,度邑解第四十四,武儆解第四十五,五權解第四十六,成開解第四十七,作雒解第四十八,皇門解第四十九,大戒解第五十,周月解第五十一,時訓解第五十二月令解第五十三,諡法解第五十四,明堂解第五十五,嘗麥解第五十六,本典解第五十七,官人解第五十八,王會解第五十九,祭公解第六十,史記解第六十一,職方解第六十二,芮良夫解第六十三,太子晉解第六十四,王佩解第六十五,殷祝解第六十六,周祝解第六十七,武紀解第六十八,銓法解第六十九,器服解第七十,周書序。
度訓解第一,主要闡述制度的建立與意義。
命訓解第二,主要闡述古人所認知的天命觀念。
常訓解第三,通過記載“天有常性,人有常順,順在可變,性在不改。”闡明因俗教化的必要性。
文酌解第四,本篇主要記載治政者應該具有的素養和所需要注意的問題。
糴匡解第五,本篇主要記載豐年和災年不同的治事方法。
武稱解第六,主要記載有關武事的各種名稱。
允文解第七,本篇主要記載治理政事要寬和,親近民心,國家才能安定。
大武解第八,主要記載與戰爭有關的事項,包括政治準備和武事準備。
大明武解第九,本篇主要記載治兵和攻戰之法。
小明武解第十,本篇主要記載攻佔致勝之法。
大匡解第十一,本篇主要記載文王在遇到災荒之年的治政措施。
程典解第十二,本篇主要記載周文王闡明官員應具有的能力和素養,和治事之道。
程寤解第十三,本篇主要記載文王占夢,受商之天命。
秦陰解第十四闕。
九政第十五闕。
九開第十六闕。
劉法第十七闕。
保開第十九闕。
八繁解第二十闕。
酆保解第二十一,本篇主要記載武王闡述保國治政之事。要注意“五祥、六衛、七厲、十敗、四葛,外用四蠹、五落、六冗、七惡。”等諸方面的事項,並且採取不同措施應對。“五祥:一君選擇,二官得度,三務不舍,四不行賂,五察民困。六衛:一明仁懷恕,二明照設謀,三明戒攝勇,四明才攝士,五明德攝官,六明命攝政。七厲,一翼勤厲務,二動正厲民,三靜兆厲武,四翼藝厲物,五翼言厲複,六翼敬厲眾,七翼厲道。十敗:一佞人敗樸,二諂言毀積,三陰資自舉,四女貨速禍,五比黨不揀,六佞說鬻獄,七神龜敗蔔,八賓祭推穀,九忿言自辱,十異姓亂族。四葛:一葛其農時不移,二費其土慮不化,三正賞罰、獄無矜奇,四葛其戎謀,族乃不罰。四蠹:一美好怪奇以治之,三淫言流說以服之,三群巧仍興以力之,四神巫靈寵以惑之。五落:一示吾貞以移其名,二微降霜雪以取松柏,三信蟜萌莫能安宅,四厚其禱巫,其謀乃獲,五流德飄枉,以明其惡。六容:一遊言,二行商工,三軍旅之庸,四外風之所揚,五困失而亡,作事應時,時乃喪,六厚使以往來其所藏。七惡:一以物角兵,二令美其前而厚其傷,三閑於大國,安得吉凶,四交其所親,靜之以物,則以流其身,五率諸侯以朝賢人,而己猶不往,六令之有求遂以生尤,七見親所親,勿與深謀,命友人疑。”
大開解第二十二,本篇主要闡述立身治政之道,在於“八儆、五戒。”“八儆:一□旦於開,二躬修九過,三族修九禁,四無競維義,五慣用九教,六□用守備,七足用九利,八寧用懷□。五戒:一祗用謀宗,二經內戒工,三無遠親戚,四雕無薄□,五禱無憂玉,及為人盡不足。”(□為錯漏之字)
小開解第二十三,本篇記載文王因月食而感,對後人的訓誡之詞,涉及立身修德之事。
文儆解第二十四,本篇主要記載文王對太子姬發的訓誡之詞,內容主要闡述治政要教化和親近民眾,引導民眾情性生活安定,國家才能安寧。
文傳解第二十五,主要闡述文王對太子姬發闡述應治理國事。“人君之行。不為驕侈,不為泰靡,不淫於美,括柱茅茨,為民愛費。山林非時,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長,川澤非時,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不鹿弭不卵,以成鳥獸之長,畋漁以時,童不夭胎,馬不馳騖,土不失宜。土可犯材,可蓄潤濕,不穀樹之竹葦莞蒲,礫石不可穀,樹之葛木,以為絺绤,以為材用。”治政者要能夠順應自然與民生計,不能竭澤而漁,作為治政者,要能夠做到不與百姓爭利,要隨著天時地利人事實行不同的治政措施。
柔武解第二十六,本篇主要闡述要治政者要要仁義德行等內政,化解可能發生的武事。
大開武解第二十七,小開武解第二十八,這兩篇主要記載武王和周公的對話,闡述治理武事的一些注意事項。
寶典解第二十九,本篇記載成王和周公的對話,闡述治國之道在於順應天時地利人事,要能夠治政以仁,是治國之寶典。
酆謀解第三十,本篇記載武王和周公的對話,闡述為伐商所需做政事人事準備。
寤儆解第三十一,本篇通過武王驚夢,周公藉以闡述一些立身治政的原則。
武順解第三十二,本篇主要闡述軍制和軍事中應注意的事項。
武穆解第三十三,本篇主要闡述“一倡德,三和亂,三終齊。”的治國之法,只要能夠做到德行,和亂,就能夠成就治國的效用。“德有七倫,亂有五遂,齊有五備。五備:一同往路以揆遠邇,三明要醜友德以眾爾庸,三明辟章遠以肅民教,四明義倡爾眾教之以服,五要全文德、不畏強寵。五遂:一道其通以決其雍,二絕□無赦不疑,三挫銳無赦不危,四閑兵無用不害,五複尊離群不敵。七倫:一毀城寡守不路,三通道不戰,三小國不凶不伐,四正維昌靜不疑,五睦忍寧於百姓,六禁害求濟民,七一德訓民,民乃章。”
和寤解第三十四,本篇主要記載武王伐商至於鮮原嘉獎大臣,闡明賞罰在治事中的重要性。
武寤解第三十五,本篇主要闡明武王伐商之事,歌頌武王的功德。
克殷解第三十六,本篇主要記載武王伐商後的善後措施以及記載了武王即位的儀式。
大匡解第三十七,本篇主要記載武王對管叔的訓誡之詞,只要闡述治理國政之事。
文政解第三十八,本篇主要記載文王治理政事的有關措施。
大聚解第三十九,本篇主要記載周公如何招徠百姓,安定民心。
世俘解第四十,本篇記載武王伐商的軍隊建制,和戰爭過程,以及對俘虜的處置方法等內容。
箕子解第四十一闕。
耆德解第四十二闕。
商誓解第四十三,本篇主要記載武王對商湯護佑百姓得天命,殷紂殘暴而失天命的解釋,和西周順應天命伐紂的昭告。
度邑解第四十四,主要記載武王對於順應天命治理政事的闡述,和對周公的訓誡之詞。
武儆解第四十五,本篇記載周公對成王的訓誡。
五權解第四十六,本篇主要記載武王對周公有關治政的訓誡之詞,在於“三機、五權”“三機:一疑家,二疑德,三質士。疑家無授眾,疑德無舉士,直士無遠齊。籲,敬之哉!天命無常,敬在三機。五權:一曰地,地以權民;二曰物,物以權官;三曰鄙,鄙以權庶;四曰刑,刑以權常;五曰食,食以權爵。”
成開解第四十七,本篇記載周公對成王的訓誡之詞,要延續文王的德政。
作雒解第四十八,本篇主要記載周公的政績以及洛邑的建制。
皇門解第四十九,本篇記載周公對群臣的訓誡之詞,主要內容在於群臣要推舉人才,要能夠勸諫得失,才能承襲天命,延續國政。
大戒解第五十,本篇主要記載周公對成王治政立身的訓誡之詞。
周月解第五十一,本篇記載有關曆法天象的內容。
時訓解第五十二,本篇記載二十四節氣和七十二物侯,以及相關的治政措施。
月令解第五十三本篇記載十二月中不同的治事理官祭祀服飾等事項。
諡法解第五十四,本篇主要記載有關諡號的釋義。
明堂解第五十五,明堂是周代對於天子布政以及諸侯朝見天子地方的稱呼,本篇主要記載天子、三公、侯、伯、子、男以及九夷、八蠻、六戎、五狄、四塞在明堂中的位置安排。
嘗麥解第五十六,本篇記載成王正刑書的過程以及相關的祭祀儀式。
本典解第五十七,本篇主要記載周公為成王闡述治政的原則。
官人解第五十八,本篇記載周公為成王闡述備官選人的方法。
王會解第五十九,本篇記載諸侯國朝見周天子的盛況。
祭公解第六十,本篇主要記載祭公謀父對穆王及其三公有關政事的勸誡之詞。
史記解第六十一,本篇主要記載周穆王命史官作紀闡述前代興亡以為警戒。
職方解第六十二,本篇記載職方氏掌管天下的圖籍典冊,並且記載了九州的地理人事,以及九服治國和治政之道。“乃辯九服之國,方千裏曰王圻,其外方五百里為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甸服,又其外方五百傳統為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我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為籓服。”
芮良夫解第六十三,本篇主要記載芮伯對厲王殘暴行為的訓戒。
太子晉解第六十四,本篇記載周景王太子晉與師曠的對話,內容涉及立身治政的諸多方面,表現出太子晉的智慧。
王佩解第六十五,本篇主要記載君王應具有的品德。
殷祝解第六十六,本篇主要通過對商湯放桀的記載,告誡周代君王要警戒自身,才能國祚綿長。
周祝解第六十七,本篇主要闡述治政之道,以希望周代可以國運長久。
武紀解第六十八,本篇闡述用兵以及治理政事的一些注意事項。
銓法解第六十九,闡述察人用人之法,“有三不遠,有三不近,有三不畜。敬謀、祗德、親同,三不遠也。聽讒自亂、聽諛自欺,近憝自惡,三不近也。有如忠言竭,親以為信;有如同好,以謀易寇;有如同惡,合計掬慮,慮泄事敗;是謂好害,三不畜也。”
器服解第七十,本篇主要記載天子的陪葬物品種類以及數量,但是脫訛之處較多,難以卒讀。
周書序,本篇闡述《周書》的寫作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