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动态的眼光看上海的“房价收入比”,以动态的思维理解中国房价
传统的“房价收入比”指标体系一大缺陷在于以静态的眼光看待问题。却忽视了,一旦买定房子,住房的成本就被锁定,可收入却有不断增长的可能性,这样随着收入不断增长的实现,买房人的房价收入比会不断下降。更直观的来说,就是按揭月付占月收入的比重会不断降低,原本看似极为昂贵的住房会不再成为沉重的负担。
在发达国家,应用传统的静态的“房价收入比”/“月付占收入”指标,问题还不大,因为收入增长不大,6-7年里的总增幅一般都不会超过20%。但在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经济,在人均收入基本上保持年均8%增长的经济环境中,仍然用静态眼光看待住房的可支付能力,就会产生很大的误导,对居民的住房承受力、对市场潜在需求产生错误判断。
下两图做了一个动态模拟,假设一个上海平均收入线上的居民家庭在1995年买入一套90平米的住宅(单价是全市平均价格),当时这套房价会是这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8成按揭20年期贷款为计,每个月的按揭还款是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6%,这看起来非常困难,连按揭贷款都很难申请到。但只要这户家庭买入了,只要他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达到跟全市平均水平一样的增长速度,4年之后,1999年,他的“房价收入比”就下降到6.62,“月付收入比”开始小于50%,就开始已经属于基本可承受范围(affordable)。假设他仍能保持跟全市平均水平同步的速度,不需要更高的增长,那么再过四年,到2003年,他的“房价收入比”就下降到5,“月付收入比”开始小于30%,开始属于轻松可承受范围(easily affordable)。
对于那么中高收入群体来说,比如收入属于最高20%这个区间的,“房价收入比”和“月付收入比”下降的速度更快。中低收入那些人群,比如收入属于20-40%的这个区间,只要能有金融工具帮助他们在1995实现买房计划,并度过最初几年的难关,同时他们的收入保持稳定的增长,那么他们也有望在2000年,也就是5年后,实现对住房支出负担的基本可承受力,即月付收
传统的“房价收入比”指标体系一大缺陷在于以静态的眼光看待问题。却忽视了,一旦买定房子,住房的成本就被锁定,可收入却有不断增长的可能性,这样随着收入不断增长的实现,买房人的房价收入比会不断下降。更直观的来说,就是按揭月付占月收入的比重会不断降低,原本看似极为昂贵的住房会不再成为沉重的负担。
在发达国家,应用传统的静态的“房价收入比”/“月付占收入”指标,问题还不大,因为收入增长不大,6-7年里的总增幅一般都不会超过20%。但在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经济,在人均收入基本上保持年均8%增长的经济环境中,仍然用静态眼光看待住房的可支付能力,就会产生很大的误导,对居民的住房承受力、对市场潜在需求产生错误判断。
下两图做了一个动态模拟,假设一个上海平均收入线上的居民家庭在1995年买入一套90平米的住宅(单价是全市平均价格),当时这套房价会是这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8成按揭20年期贷款为计,每个月的按揭还款是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6%,这看起来非常困难,连按揭贷款都很难申请到。但只要这户家庭买入了,只要他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达到跟全市平均水平一样的增长速度,4年之后,1999年,他的“房价收入比”就下降到6.62,“月付收入比”开始小于50%,就开始已经属于基本可承受范围(affordable)。假设他仍能保持跟全市平均水平同步的速度,不需要更高的增长,那么再过四年,到2003年,他的“房价收入比”就下降到5,“月付收入比”开始小于30%,开始属于轻松可承受范围(easily affordable)。
对于那么中高收入群体来说,比如收入属于最高20%这个区间的,“房价收入比”和“月付收入比”下降的速度更快。中低收入那些人群,比如收入属于20-40%的这个区间,只要能有金融工具帮助他们在1995实现买房计划,并度过最初几年的难关,同时他们的收入保持稳定的增长,那么他们也有望在2000年,也就是5年后,实现对住房支出负担的基本可承受力,即月付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