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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力模型在产业环境分析中的应用

2012-07-16 16:14阅读:
摘要:波特五力分析模型(Michael Porter's Five Forces Model) , 又称波特竞争力模型。 波特五力模型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Michael E. Porter于1979年创立的用于行业分析和商业战略研究的理论模型。本文以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竞争力分析为例,简单阐述五力模型在产业环境分析中的作用。
关键词:五力模型 产业分析 市场环境 移动互联网

一、五力模型

在波特五力分析模型(Michael Porter's Five Forces Model) , 又称波特竞争力模型,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Michael E. Porter于1979年创立的用于行业分析和商业战略研究的理论模型。该模型在产业组织经济学基础上推导出决定行业竞争强度和市场吸引力的五种力量。此处市场吸引力可理解为行业或产业的总体利润水平。

五力模型将大量不同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此分析一个行业或产业的基本竞争态势,客观反映行业或产业的市场环境。五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五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最后一点,来自目前在同一行业或产业的公司间的竞争。
图表1 波特五力模型
五力模型在产业环境分析中的应用


二、案例分析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竞争力分析

(一) 3G时代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构成

进入3G时代,数据超过语音成为核心业务。内容、服务、软件集成乃至终端制造商的地位显著提升,而运营商作为平台的搭建者,将面临利润空间的缩水。此外,电信产业重组、政府政策逐步放宽、三家不同牌照的同时发放,使得行业内的竞争程度加剧。如图2所示,3G时代移动互联网的产业链环节主要包括整合传统媒体与互联网资源的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终端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其中产业链的核心和用户直接面对的环节,便是拥有频道资源和全业务牌照的移动运营商。
图表2 3G时代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基本构成
五力模型在产业环境分析中的应用


(二) 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五力分析

同行业竞争者。我国在2008年前完成了电信业的重组,原本包括铁通、卫通等在内的六家竞争者在重组后形成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联通三强鼎立的局面,稳定的竞争格局已然形成,国内电信行业将长期处于寡头竞争阶段。而这三家运营商均已经准备为移动互联网产业做持久的市场较量,高成本投入、高政策风险、高同构性、高退出壁垒,使得三家具有雄厚实力和市场野心的运营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

供货商影响力。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内容与服务两大提供商对3G市场的扩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服务提供商正在向内容提供与软件集成两个方向整合甚至有逐步取代两者、独自成为核心吸引力的趋势。然而,国内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中的供货商环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供应商群体本身缺乏创新能力、市场零散缺乏领军人物且与一些收费平台构成竞争而不断受到冲击;其次,各类终端制造商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供应商与运营商都不是对方唯一的客户。对于运营商而言,内容、服务、软件以及终端供应商都处在完全竞争市场,少数巨头垄断整个行业的局面并未形成;另一方面,应用软件方面一直未见杀手级业务出现,据此可知供应商在整个产业链中的现有议价能力并不强,暂时不会对运营商构成较大压力。

客户的议价力量。据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手机上网用户总量已达3.03亿,从年龄结构看,主要集中在 10~30岁之间,即学生与新入职群体。该两大群体具有较大的消费动力,也有较为稳定的网络使用黏性,3G移动互联网的增值业务对他们能构成一定的吸引力。由于支持多个通信标准的多模终端呈不断降价的趋势,所以,即使三家运营商各自推出基于入网的优惠套餐,仍难以长期确保用户的使用黏性。随着技术进步,客户换网成本将不断下降,运营商相对于入网用户而言将长期处于议价弱势。

潜在竞争者的力量。直接与运营商形成流量竞争的独立SP及同行、智能终端制造商、免费WAP以及互联网传统巨擘,都可能成为产业链核心地位的潜在竞争者。首先,它们均具备绕开运营商平台而直接服务客户的能力。其次,在资费或者技术上都拥有相对于运营商的优势。再次,都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忠诚客户群。造成潜在竞争者短期内无法构成直接竞争的原因,一方面是现有的政策限制,另一方面是产业链三个环节向后缺乏一个成熟的整合模式。随着产业一体化的逐步实现,跨平台体验终端快速融合,将带来以品牌而非产品为核心的营销理念。这些潜在的竞争者从长远看,它们有潜力成为运营商市场资源的分享者。

替代服务的威胁。替代产品或服务的威胁直接影响一个产业的投资回报率。当替代产品或服务在价格、性能上所提供的替代方案愈有利时,对产业利润的限制就愈大。虽然LTE及4G技术在未来将是3G技术的有力替代,但就目前而言尚不具备替代能力。一是新技术并非对3G技术的颠覆,两者可以互补;二是新技术存在投入大、研发成本高的问题,无法对现有3G业务形成定价限制,只能作为一种优化升级的补充。另外,出于硬件铺设以及市场培养方面的考虑,短期内无法实现真正的普及,因此作为替代品对3G造成的冲击十分有限。

(三) 结论

第一,由于电信业重组,以及政府政策的逐步放开,原本的垄断行业开始引入竞争。在3G时代,其他两家运营商在基网铺设、资费、业务类型、服务定位方面都与行业领军者中国移动缩短了距离,国内移动通信产业面临重新洗牌的可能。产业内部的竞争会进一步加剧,并且随着双模、多模终端以及兼容软件的不断问世,“跑马圈地”将会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相比2G时代,客户存在更高的流动性。

第二,在带宽扩容、数据传输能力提升的基础上,移动支付在3G时代成为可能。相较于之前“平台+服务”的模式,服务提供商在3G时代的议价能力将进一步提升,运营商对于产业链的掌控力也将进一步削弱。对于运营商而言,如何通过资金技术合作参与到内容制作与业务开发中来,是巩固自身在产业链中地位的重要途径。

第三,从我国的消费市场来看,虽然移动用户规模居世界首位,入网用户总体规模很大,但是真正涉及移动通信领域的终端普及并不高。因此,尽管移动通信、互联网用户均有较大的用户基数,但是真正普及3G业务十分艰难,消费者议价能力只增不减。

第四,根据CNNIC的用户使用调查, 55%的受访者认为最影响手机上网体验的因素首先是网速,其次是费用,再次是耗电。鉴于3G技术最大的优势就是网速提升,并且未来的LTE及4G技术都将在这方面体现出优化的性能,因此可以预见3G互联网产业市场前景乐观。如果在资费上体现更明确的差异化,或者针对主要使用人群做进一步的市场细分,同时在技术研发上进一步支持长时待机芯片,那么3G业务有可能进一步打开国内市场。

第五,由于4G技术即将进入商用,入网终端的技术革新会以更便捷的终端带来替代品,并与3G所标榜的手机移动互联理念构成竞争,要警惕移动的互联转变成互联的移动,并加剧终端行业与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在未来较长的几年实践中,都需要一种平等、互利、密切协作的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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