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也有讲究
2012-09-04 23:10阅读:
放生也有讲究
飞身抱月
爱护动物,合理放生,有利生态平衡和人们生活环境改善,但是,放生也是有讲究的。如果不合理,放生就成了杀生,善念却结成恶果。
一、近来不正常放生现象
据9月2日《北京晚报》报道:上千斤鲶被放生北京什刹海,9月1日一早海水面上便出现一片翻了白的死鱼。据当场目测者说,当时来放生的人把鲶鱼装在黑色、黄色麻袋里,这样的话,鲶鱼在运输途中缺水受累,加之买来的是人工养殖的鱼,水质与天然水不一样,鲶鱼不适应,当然只
能死去。
另一起放生也同样不当。一些市民盲目放生把小松鼠放归泰山,导致泰山上的松鼠泛滥成灾,不仅破坏了泰山的生物链条,而且严重威胁到了周边村民的果木种植。在大津口乡,当地农民种植的核桃因为鼠患严重减产,部分甚至绝产。
值得注意的是,放生与商业利益结缘,某些商人利用人们放生善举,自发收购野生动物,转卖给放生者,从中获利,等放生后再抓回来,再卖给放生者,形成了一条诱捕野生动物——买卖——放生----再次抓捕----再次出售的恶性商业链条。
二、思考及对策
行善事,放生本无错,“放生”是人们爱心的表现,理应得到支持,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人缺乏相关生态保护常识。因此,在“放生”前,不妨多向相关部门请教请教。这样,才不至于“好心做错事”。
放生动物,除了应充分尊重动物本身习性外,还要考虑到放生的时间、地点、数量,以及天气与生存环境等因素。如果忽视了这些因素,“放生”无疑就成了“杀生”。
事实上,对于放生,国家农业、渔业、林业部门均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引导,比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野外放生需经当地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农业部也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里明确规定,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其中包括外来物种等。
尽管有这些法规,但放生多是一种个人行为,监管难度大。放生者希望通过放生为自己和家人祈福,但大自然有其自身的运行法则,在没有掌握相关生态科学知识,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盲目实施放生,必然有违初衷。因此,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放生者更应加强自律,多了解哪些生物、哪些地方可以放生,这才是真正的关爱自然、保护动物,也才能真正有益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