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大学的时候,专业老师就推荐我们去读艾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写的《22条商规》了,在象牙塔里缺乏实践经验的泛读注定只能囫囵吞枣,并不能留下太多自己的思考。工作之后,由于在营销策划公司工作的缘故,一直不敢懈怠专业知识的学习。特别是一些名师大家的经典著作,在结合项目实践的同时反复研读,更觉受益匪浅。去年的新版本面世后,之前所在的上海临格第一时间就网购回来作为全体员工的必读书目,也足见这本书在营销界的地位。恰逢最近团队出台了每月提交一篇读书笔记的专业学习规定,也趁机勉励自己养成写读书笔记的习惯。
书总是越读越薄,开始的时候一本书变成一页读书笔记,然后会变成几句话,最后可能会变成几个词。最近在公司偶然发现了特劳特(中国)战略定位咨询公司总经理邓德隆主编的《王老吉为什么这样红——如何与世界第一品牌竞争》,结合这本书又将《22条商规》读了一遍,感觉对定位理念的理解更加清晰了,很惊喜地发现《22条商规》读到最后变成了一个词—— 焦点(Focus),或者可以理解为“品牌营销的核心竞争力”。
人们总是会选择他们自认为熟悉和了解的品牌,他们很可能之前从未购买过那个产品或服务,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一意孤行或随波逐流地全凭感知做出决定。市场是一个感知的战场,是一场争夺和占据人们头脑的战争。也正因为这样,品牌专家在阐述品牌的定义时,总是不断地重复着“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消费者的认知比事实更重要。”在这场消费者认识或心智资源的争夺战中,什么样的品牌最容易取得成功呢?
首先,品牌必须具有“焦点词”。那是一个简单的词,但是描述了产品或服务最独特的特征,从而形成一个产品到焦点词之间的强大关联。如飞利浦的“精致”、百事的“年轻”、肯德基的“炸鸡”、麦当劳的“牛肉汉堡”、索尼的“精巧”、IBM的“齐全可靠”、微软的“易学易用”、飘柔的“柔顺”、海飞丝的“去屑”等等。看过《奥美的观点》和《不同于奥美的观点》,作为浅薄的从业菜鸟,我觉得其实两者阐述的观点大同小异——两位来自成美(广州)营销顾问公司的作者并没有全盘否定大卫·奥格威的品牌形象论,只是对其使用范围和阶段进行了界定,并且着重阐述了“先有定位,再做广告”的观点。《不同于奥美的观点》出版至今已逾8年,令人寒心的是,随手打开电视仍然可见大量诉求雷同创意拙劣的广告。真的是其产品仍处于散点市场吗?抑或是企业的资金实在
书总是越读越薄,开始的时候一本书变成一页读书笔记,然后会变成几句话,最后可能会变成几个词。最近在公司偶然发现了特劳特(中国)战略定位咨询公司总经理邓德隆主编的《王老吉为什么这样红——如何与世界第一品牌竞争》,结合这本书又将《22条商规》读了一遍,感觉对定位理念的理解更加清晰了,很惊喜地发现《22条商规》读到最后变成了一个词—— 焦点(Focus),或者可以理解为“品牌营销的核心竞争力”。
人们总是会选择他们自认为熟悉和了解的品牌,他们很可能之前从未购买过那个产品或服务,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一意孤行或随波逐流地全凭感知做出决定。市场是一个感知的战场,是一场争夺和占据人们头脑的战争。也正因为这样,品牌专家在阐述品牌的定义时,总是不断地重复着“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消费者的认知比事实更重要。”在这场消费者认识或心智资源的争夺战中,什么样的品牌最容易取得成功呢?
首先,品牌必须具有“焦点词”。那是一个简单的词,但是描述了产品或服务最独特的特征,从而形成一个产品到焦点词之间的强大关联。如飞利浦的“精致”、百事的“年轻”、肯德基的“炸鸡”、麦当劳的“牛肉汉堡”、索尼的“精巧”、IBM的“齐全可靠”、微软的“易学易用”、飘柔的“柔顺”、海飞丝的“去屑”等等。看过《奥美的观点》和《不同于奥美的观点》,作为浅薄的从业菜鸟,我觉得其实两者阐述的观点大同小异——两位来自成美(广州)营销顾问公司的作者并没有全盘否定大卫·奥格威的品牌形象论,只是对其使用范围和阶段进行了界定,并且着重阐述了“先有定位,再做广告”的观点。《不同于奥美的观点》出版至今已逾8年,令人寒心的是,随手打开电视仍然可见大量诉求雷同创意拙劣的广告。真的是其产品仍处于散点市场吗?抑或是企业的资金实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