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有效教学的教学过程与方法》领读
2022-06-17 18:20阅读:
第四章《有效教学的教学过程与方法》领读
尊敬的顾老师、第三片区的老师们:大家好!
我是张店建桥小学的罗老师,很高兴能有这次机会跟老师们一起分享交流第四章节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第四章节的知识构架。
本章节一共有两个板块:1、有效教学的评价原则。2、有效教学的评价方式。
本章节又由这两个板块延伸了六个话题:在第一板块中让我们知道了谁是评价的主体?如何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怎样才是有效的激励性评价?
第二板块中又对我们阐述了哪一种评价方式适合音乐课?音乐学科用试卷考试的评价方式过时了吗?怎样运用评价结果促进有效教学。
接下来,让我一起走进第一板块
。
一、有效教学的评价原则
(一)谁是评价的主体
教学评价是完整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更是现代教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在音乐课程当中,大家感觉到比较辣手的一个问题,就是音乐课程教学评价应该定位在哪些方面?教学评价的主体是教师还是学生?
作者举了一个例子,一名七年级的同学说他上音乐课,老师让他死记硬背,而且考试的时候又说他五音不全,音乐课简直就是他的刑场,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教师没有遵循学生音乐学习的认知规律,一味的通过压制的手段,让学生死记硬背的方式学习五线谱,给孩子造成了集中的心理压力。这些都反映出教师单方面对学生的评定。认为评价主题教师只是,学生只是被评价的错误做法。另外评价结果也往往过于强调结论什么,什么“你根本不是学习的这块料,你学音乐就是错误,你跑调了,你五音不全”,这些语言只会扼杀孩子的学习兴趣。咱们新课标将面向全体学生作为基本理论之一,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观念。
2011版的新课标关于音乐评价主题的指向清晰而具体课程评价的对象主要定位在学生方面,不要再以教师为评价中心,要改变一节课好不好的主要看教师讲的如何的观念,直接聚焦于学生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的评价。以学论教,以学评教,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有效的促进课堂教学规范化,减少课堂教学的随意性,以评促学,以评促教,以评促发展。因此音乐课程的评价应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评价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关注学生的学习起点,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力求促进音乐欣赏水平的提高。综合能力的发展,学习习惯的养成和自信心的增强。
(二)如何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本标准所阐述的课程理念,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
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要承认差异。诊断性评价就像号脉,一般建立在学习的起始阶段,要关注学生的原有认知结构、接受新知的兴趣和能力。我们经常说,学音乐需要一点儿先天的条件,如果缺乏这一先天条件就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这个客观差异的形成,老师必须要给予尊重,但同时也要相信每个学生都有音乐天赋,只是每个人的潜能不同。学生的客观个体差昇告诉我们:音乐教育必须针对不同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设计,进行具体的“因材”指导。要多些评价的角度,就可以使学生有成长的自信、有发展的机会。当教师缺乏这个认识,不了解学生以前的学习基础、学习兴趣和学习态度,教学就会建立在教师主观的理解和想象上,而不是真正的客观“诊断”
笔者举了赵峰老师在设计《京腔京韵自多情》一课前,为了了解学生的学习初始情况,教师进行了课前的“诊断”并“对症下压开出了药方,老师们可以看下这个例子,诊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分制功能”,即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不同学生去对应教学,有效进行教学安置;第二个是“调控功能”
即教学时能完全适应学生的学情。很多教师教同一个年级就备一个教案,认为这样所有班都能解决了,这就不符合诊断性评价。比如,七年级年级六个平行班的情况绝对不可能一模一样;今年的初一年级情况与去年的、明年的又都可能不一样。所以,教师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教学计划,要根据当时学生的情况,来做出很好的诊断。
下一个例子是一位实习老师精心设计了《大河之舞》一课。授课后她发现,虽然是同样的教学内容,普通班和合唱特长班的教学效果却是截然不同:【ppt】
这位实习老师很沮丧:“为什么这两节课都没有达到我的预期效果?”原因就是她没能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灵活安排学习的进度;没能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调节相应的教学环节;没有做到以学生为本,从学生主体出发。说白了就是没有“做好诊断,把好脉”。
(三)怎样才是有效的激励性评价
笔者分别听了一节小学,中学和高中的音乐课。虽然说人性最深的层次需求是渴望别人的欣赏和赞美,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但这种不合时宜,笼统概念的评价却毫无意义,一味的只是你真棒,这种廉价的表扬根本不能起到任何的激励作用。
其实,激励性评价并不是一味追求肯定。学生的素质是有差异的,他们的兴趣、爱好、思维方式、表达能力等各不相同,要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激励性的评价,除了语言激励、情感激励,肢体行为的激励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个赞许的点头一
个鼓励的微笑、一种眼神、一下抚摸,
甚至充满善意的沉默,不仅仅传达了一份关爱,还表达了一种尊重、信任和肯定。这种通过“副语言”进行评价的方式更具亲和力,更能产生心与心的互动,往往都能对学生起到鞭策、鼓励、激发、促进的作用,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其作用远远大于随意的口头表扬。
因此,教师不仅要说“你真棒”,更要让学生明白“你棒在哪儿”和“怎样才能更棒”,这样的激励性评价才是有效的。
二、有效教学的评价方式
(一)哪一种评价方式适合音乐课呢
这里作者提到了三种评价方式分别是、“定量测评与定性述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1. 定量测评与定性述评相结合
定量测评方法又称数量化方法。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数量化的分析和计算对事物发展过程和结果从数量方面进行描述、分析,从而判断出它的价值的评价方法。
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在教育评价中被大量采用。这种方法把定量、定性方法视为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统一体。将教育实践的性质和数量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兼取二者的长处,既考察事物质的规定性,又考察事物量的特性。它一方面要求运用定性的思维方法,深入了解客观事物的性质、特点和运动规律;另一方面要在此基础上,运用定量思维方法,对复杂的教育现象进行多层次、多侧面的细致分析和研究,并从它们的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中做出综合的、精确的结论。因此,这种方法可对音乐实践能力培养做出迅速准确、方便实用的评价。
定性述评是一种描述性的质的评价。主要适用于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以及知识与技能维度中难以具体置化的一些内容。例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对实践活动的参与及与他人的合作交流、音乐的听赏感知、集体合作完成的歌唱、演奏及编创活动等,可以用较为准确的评述性文字进行定性评价。定量测评是对不同教学领域课程内容中的水平要求进行的置化评价。例如对音乐表现要素认知和掌握程度、对音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分辦、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背唱歌曲及演奏乐曲的数量、识读乐谱的程度等,皆可作定量测评。
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随时进行的,可以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及取得的成果作为评价对象。对学生的观察、讨论、调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等活动的质量和行为表现,以及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兴趣、投入程度合作态度、意志力和探素精神等,尤其是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的评价。其反馈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谈话的方式、观察的方式、测试的方式随时随地获得。形成性评价的科学合理运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教学双边的共同发展。
终结性评价指的是一课时、一个单元或某一阶段的学习完成后,对学生阶段性学习结果的评价。该类评价主要考查学生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情况,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在某一阶段的音乐学习成绩。通过反思、优化或调整自身的音乐学习方法、改进学习习惯,制定下一阶段的学习目标。该类评价还有利于教师了解所教学生群体以及个体的学习状況和差异、施教中取得的成功以及需改进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的制定优化或调整教学内容、过程、方法与手段等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相关因素。
3. 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自评、互评和他评是评价常用的方法。
“自评”是指评价主体依据评价标准对自身的行为活动做出的价值判断评价主体即是评价的对象。
“互评”是评价主体之问互相所做出的行动价值判断。
“他评”是指评价对象自身以外的任何客体依据评价标准对评价者进行价值判断,也叫“外部评价”。
“互评”和“他评”作为常用的有效评价方法,在教育评价中也有其独特的优点:首先,具有客观性。作为旁观者,能够以客观、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判断,因此评价结果是客观的,有效地避免了主观片面性。此外,还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可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纠正其存在偏差,并提出改进建议,自评、互评和他评是信息相互印证的过程,可以更好地公正、客观地认识自己,促进自我反思。
学生的自评以描述性评价为主,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可运用“音乐成长记录册”形式记载学生的自评,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比较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同学间的互评可采用分组演唱演奏会、音乐才艺或创意展示等形式,在观感交流中相互点评。教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音乐成长记录册”上的评语,以及通过音乐聆听分辨、现场演唱演奏等形式所做的评价,是进行“他评”可以选用的有效形式。“班级音乐会”是音乐课程特有的一种生动活泼的评价方式,能充分体现音乐课程的特点和课程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评价氛围。通过“班级音乐会”或其他活动,展示学生的演唱、演奏、音乐作品、音乐小评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等,达到相互交流和相互激励的目的。
综上所述,音乐课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要求评价方式也必须多元化。评价的方式应体现多样性、灵活性、趣味性和可操作性。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是形成性评价过程中,应该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突出以人为本,以学生终身发展为本。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师生互评、生生互评等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相结合,构建“以学定教,以教导学”的有效课堂教学评价的多元维度。
(二)音乐学科用试卷考试的评价方式过时了吗
笔者给我们举了个例子,一位新教师用试卷的形式考察音乐科目,引发了一场考试风波,于是有了思考:音乐学科用试卷考试的评价方式过时了吗?
书中提到“对学生的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主要方面,应以本标准中各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如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学习的方法与成效,音乐的体验与感受能力,音乐的表现与编创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认识、理解,审美情趣的形成以及掌握知识、技能的实际水平等。
音乐学科具体的评价内容包括对音乐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程度、音乐表现能力、对中外经典音乐作品积累程度、能够结合音乐要素对音乐作品做出评价等。作为学期末的终结性评价可以包括面试和笔试等形式,可以充分体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例如,能够背唱五首歌曲、能够记住十首音乐主题等。
然后笔者举了两个例子,我们来看第二个,北京做了好几年有关评价的课题。
这样把考试与学习领域对应起来的评价,建立在听觉的感知之上,关注了音乐的特性,也符合学生的音乐学习认知规律。
最后,还要再次强调:音乐教学评价方式应体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老师们都应树立多元的评价观,全面理解和体现评价的功能和价值。
(三)怎样运用评价结果促进有效教学
在这本书中,着重阐述了如何运用评价结果向学生提供反馈:真正意义上的反馈必须能够让学生准确地回答三个问题:我要去哪里(我的学习目标)?我现在在哪里(当前的学习成果)?我离目标有多远以及我如何才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改善的途径和方式)?
1.
反馈必须是清晰的。不仅要告知学生他们所获得的分数或等级,而且应应当提供关于演唱状况的具体、清晰的细节。清晰性有助于保证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可利用性。
2.反馈必须是及时的。间隔太长的时间给子反馈往往会使反馈失去应有的作用。比如考试结束后几周才返还试卷,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改善是一种
无效的反馈。
3.反馈必须是持续的。学生持续地追踪自己的进步是学习改善的重要前提,教师也必须基于评价结果,持续地、频繁地给出反馈信息。
4.反馈必须鼓励学生的自我评价。有效反馈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最终是通过学生自己的评价、调整实现的,“教师的一个长期教学目标就是使自己渐渐地不再作为唯一的反馈提供者”。要使反馈能够激动学生的自我评价和自我反思,一个关键的方面就是保证反馈能为学生清晰、准确地理解。除了对反馈本身有要求外,保证评价的透明性,让学生事先了解评分规则和评价程序也十分重要。给出典范的表现样本作为榜样,保证学生可以随时用以与自己的表现对照。
文中指出“各种形式的评价,都应该既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成绩,又找出学习中的差距和不足及改进方法,以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下面说一说特级教师刘宏伟老师的例子:
事实证明,这三个目标给刘老师的课堂添了彩,效果比之前有备而来的那个设计还要好。因为她通过评价结果发现了问题,并及时做出了最佳调整。学生已经会唱了,我们还教什么?这是我们在教学中经常碰到的问题。
事实上,能熟练地演唱、能有表情地演唱、能当众自信地演唱,这其中还有诸多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教学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经验,根据学生不同的情况而调整目标,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提高、更广的延伸,加深对音乐的体验和理解。同时也让学生能自主地关注问题,拥有艺无止境的追求。
学生通过评价,自我检测、自我提升;教师通过评价结果的分析,自我反思、自我调整。教学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只有落实在教与学双边的共同发展、进步和提高上,才能达到运用评价结果促进有效教学的目的。
这本书中的每个板块都非常的接地气,实用性强,感谢顾老师给我们推荐这么实用、优秀的读本,让我受益匪浅。以上就是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第四章的内容。但是,因为我自己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可能一些理解的也不是很到位,有些不恰当的地方希望老师们多提宝贵的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