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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教学的评价方式

2022-06-30 10:28阅读:
二、有效教学的评价方式
(一)哪一种评价方式适合音乐课呢
这里作者提到了三种评价方式分别是“定量测评与定性述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1. 定量测评与定性述评相结合
定量测评方法又称数量化方法。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数量化的分析和计算对事物发展过程和结果从数量方面进行描述、分析,从而判断出它的价值的评价方法。
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在教育评价中被大量采用。这种方法把定量、定性方法视为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统一体。将教育实践的性质和数量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兼取二者的长处,既考察事物质的规定性,又考察事物量的特性。它一方面要求运用定性的思维方法,深入了解客观事物的性质、特点和运动规律;另一方面要在此基础上,运用定量思维方法,对复杂的教育现象进行多层次、多侧面的细致分析和研究,并从它们的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中做出综合的、精确的结论。因此,这种方法可对音乐实践能力培养做出迅速准确、方便实用的评价。
定性述评是一种描述性的质的评价。主要适用于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以及知识与技能维度中难以具体置化的一些内容。例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对实践活动的参与及与他人的合作交流、音乐的听赏感知、集体合作完成的歌唱、演奏及编创活动等,可以用较为准确的评述性文字进行定性评价。定量测评是对不同教学领域课程内容中的水平要求进行的置化评价。例如对音乐表现要素认知和掌握程度、对音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分
辦、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背唱歌曲及演奏乐曲的数量、识读乐谱的程度等,皆可作定量测评。
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随时进行的,可以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及取得的成果作为评价对象。对学生的观察、讨论、调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等活动的质量和行为表现,以及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兴趣、投入程度合作态度、意志力和探素精神等,尤其是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的评价。其反馈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谈话的方式、观察的方式、测试的方式随时随地获得。形成性评价的科学合理运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教学双边的共同发展。
终结性评价指的是一课时、一个单元或某一阶段的学习完成后,对学生阶段性学习结果的评价。该类评价主要考查学生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情况,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在某一阶段的音乐学习成绩。通过反思、优化或调整自身的音乐学习方法、改进学习习惯,制定下一阶段的学习目标。该类评价还有利于教师了解所教学生群体以及个体的学习状況和差异、施教中取得的成功以及需改进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的制定优化或调整教学内容、过程、方法与手段等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相关因素。
3. 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自评、互评和他评是评价常用的方法。
“自评”是指评价主体依据评价标准对自身的行为活动做出的价值判断评价主体即是评价的对象。
“互评”是评价主体之问互相所做出的行动价值判断。
“他评是指评价对象自身以外的任何客体依据评价标准对评价者进行价值判断,也叫“外部评价”。
“互评”和“他评”作为常用的有效评价方法,在教育评价中也有其独特的优点:首先,具有客观性。作为旁观者,能够以客观、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判断,因此评价结果是客观的,有效地避免了主观片面性。此外,还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可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纠正其存在偏差,并提出改进建议,自评、互评和他评是信息相互印证的过程,可以更好地公正、客观地认识自己,促进自我反思。
学生的自评以描述性评价为主,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可运用“音乐成长记录册”形式记载学生的自评,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比较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同学间的互评可采用分组演唱演奏会、音乐才艺或创意展示等形式,在观感交流中相互点评。教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音乐成长记录册”上的评语,以及通过音乐聆听分辨、现场演唱演奏等形式所做的评价,是进行“他评”可以选用的有效形式。“班级音乐会”是音乐课程特有的一种生动活泼的评价方式,能充分体现音乐课程的特点和课程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评价氛围。通过“班级音乐会”或其他活动,展示学生的演唱、演奏、音乐作品、音乐小评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等,达到相互交流和相互激励的目的。
综上所述,音乐课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要求评价方式也必须多元化。评价的方式应体现多样性、灵活性、趣味性和可操作性。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是形成性评价过程中,应该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突出以人为本,以学生终身发展为本。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师生互评生生互评等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相结合,构建“以学定教,以教导学”的有效课堂教学评价的多元维度。
(二)音乐学科用试卷考试的评价方式过时了吗
笔者给我们举了个例子,一位新教师用试卷的形式考察音乐科目,引发了一场考试风波,于是有了思考:音乐学科用试卷考试的评价方式过时了吗?
书中提到“对学生的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主要方面,应以本标准中各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查课程内容所涉及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如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学习的方法与成效,音乐的体验与感受能力,音乐的表现与编创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认识、理解,审美情趣的形成以及掌握知识、技能的实际水平等。
音乐学科具体的评价内容包括对音乐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程度、音乐表现能力、对中外经典音乐作品积累程度、能够结合音乐要素对音乐作品做出评价等。作为学期末的终结性评价可以包括面试和笔试等形式,可以充分体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例如,能够背唱五首歌曲、能够记住十首音乐主题等。
然后笔者举了两个例子,我们来看第二个,北京做了好几年有关评价的课题。
这样把考试与学习领域对应起来的评价,建立在听觉的感知之上,关注了音乐的特性,也符合学生的音乐学习认知规律。
最后,还要再次强调:音乐教学评价方式应体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老师们都应树立多元的评价观,全面理解和体现评价的功能和价值。
(三)怎样运用评价结果促进有效教学
在这本书中,着重阐述了如何运用评价结果向学生提供反馈:真正意义上的反馈必须能够让学生准确地回答三个问题:我要去哪里(我的学习目标)?我现在在哪里(当前的学习成果)?我离目标有多远以及我如何才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改善的途径和方式)?
1. 反馈必须是清晰的。不仅要告知学生他们所获得的分数或等级,而且应应当提供关于演唱状况的具体、清晰的细节。清晰性有助于保证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可利用性。
2.反馈必须是及时的。间隔太长的时间给子反馈往往会使反馈失去应有的作用。比如考试结束后几周才返还试卷,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改善是一种
无效的反馈。
3.反馈必须是持续的。学生持续地追踪自己的进步是学习改善的重要前提,教师也必须基于评价结果,持续地、频繁地给出反馈信息。
4.反馈必须鼓励学生的自我评价。有效反馈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最终是通过学生自己的评价、调整实现的,“教师的一个长期教学目标就是使自己渐渐地不再作为唯一的反馈提供者”。要使反馈能够激动学生的自我评价和自我反思,一个关键的方面就是保证反馈能为学生清晰、准确地理解。除了对反馈本身有要求外,保证评价的透明性,让学生事先了解评分规则和评价程序也十分重要。给出典范的表现样本作为榜样,保证学生可以随时用以与自己的表现对照。
文中指出“各种形式的评价,都应该既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成绩,又找出学习中的差距和不足及改进方法,以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下面说一说特级教师刘宏伟老师的例子:
事实证明,这三个目标给刘老师的课堂添了彩,效果比之前有备而来的那个设计还要好。因为她通过评价结果发现了问题,并及时做出了最佳调整。学生已经会唱了,我们还教什么?这是我们在教学中经常碰到的问题。
事实上,能熟练地演唱、能有表情地演唱、能当众自信地演唱,这其中还有诸多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教学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经验,根据学生不同的情况而调整目标,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提高、更广的延伸,加深对音乐的体验和理解。同时也让学生能自主地关注问题,拥有艺无止境的追求。
学生通过评价,自我检测、自我提升;教师通过评价结果的分析,自我反思、自我调整。教学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只有落实在教与学双边的共同发展、进步和提高上,才能达到运用评价结果促进有效教学的目的。
这本书中的每个板块都非常的接地气,实用性强,感谢顾老师给我们推荐这么实用、优秀的读本,让我受益匪浅。以上就是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第四章的内容。但是,因为我自己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可能一些理解的也不是很到位,有些不恰当的地方希望老师们多提宝贵的意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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