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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组团来华嫖娼是中国人的耻辱

2012-04-05 01:15阅读:
文/ 环球视线
据4月1日《厦门商报》报道,中国的日语导游陈某为日本游客牵线搭桥介绍卖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报道指出,今年44岁的陈某2009年2月至3月间,先后为带团的24名日本籍游客,合计安排嫖宿49人次。
一看到日本人组团来华嫖娼,油然而生一种恨,恨中感觉最多的是对中国人的耻辱!翻开当年日本侵华历史,奸淫抢杀妇女同胞之兽行,令人发指!如今,组团来华的嫖娼,恰是给国人伤疤上再撒把盐。。。
这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早在2004年,一个日本旅游团来华寻欢,数百日本人在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集体召妓,被媒体曝光后,曾在中国民众中引起轩然大波。事隔8年,为何此类事情又卷土重来?难道商业戾气可以忘掉国耻?也许,光荣牺牲的先烈们和被奸淫抢杀的妇女同胞们有千万个不同意!!!
日本人组团来华嫖娼,表面上是一种买春行为,实则再一次对中国女同胞的侮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日本人用金钱在向中国人解释点什么:什么是恨?什么是耻?什么是无能?
虽然,中国的失足女太多;虽然,中国的日语导游利欲熏心;虽然,社会道德滑坡,商业戾气甚浓。。。但是,怎能忘记日本侵华时的仇与恨?组团来华嫖娼,不是日本人个人行为,甚至可以解读为一种挑衅!
日本人来华“买春”案中,我们得到了什么启示?或许,不光是失足妇女们的倾心奉献,还有酒店的乐意纵容。也就是说,日本人能够乐此不疲地在华嫖娼“买春”,与中国人的甘愿服务是分不开的。
仇与恨,耻与辱,所有这些,日本人给我们刻得最深!虽然,历史车轮已经向前滚过了几十个年轮,但是永远也滚不走历史留给我们的伤与痛!愤怒之余,是否该反思?那些不争气的中国人扮演的肮脏角色,是否更应该遭到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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