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道家奇谈之402——论自我的降维觉醒与他我的升维觉醒

2024-03-08 07:53阅读:
上文的证明方法主要体现了我们的思考方式,这里来做一个简化版的说明。依然取数理逻辑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为sq和sb,规律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为gq和gb。
从数理逻辑出发,每一次从某层量变到更高一层的质变都经历了,从sq到sb,再到新的sq,即第一层到第二层是从sq1到sb1再到sq2,第二层到第三层是从sq2到sb2再到sq3......以此类推,从第n层到第n+1层是从sqn到sbn再到sq(n+1),n大于等于1。其中sbn介于sqn与sq(n+1)之间,属于一种过渡,归于前一层也行,归于后一层也行。我们把他归于前一层,表明从sqn到sq(n+1),一次量变经历了两次质变,一次是sqn的确定性到sbn的不确定性,一次是sbn的不确定性到sq(n+1)的确定性。此确定已非彼确定,所以我们才说他螺旋向上。
从规律出发,每一次从某层质变分解到更低一层的量化都经历了,从gq到gb,再到新的gq,即从n层到n-1层是从gqn到gbn再到gq(n-1),从n-1层到n-2层是从gq(n-1)到gb(n-1)再到gq(n-2)......以此类推,直至从第二层到第一层的gq2到gb2再到gq1。其中gbn介于gqn与gq(n-1)之间,属于一种过渡,也同样经历了两次质变,从gqn的确定性到gbn的不确定性,及从gbn的不确定性到gq(n-1)的确定性,归于上一层也行,归于下一层也行,我们把他归于上一层。之所以这么做,除了使得sbn=gb(n+1)显示出数理逻辑与规律的衔接性外,也更好的突出了sqn=gqn,表明某一层的确定性是独一无二的。
两者结合起来看,如果数理逻辑是顺序,那么规律就是逆序,规律是更高级的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是规律的基础。有的时候,抽象出来的规律虽然看起来简单,但他是数理逻辑应用方面通过矛盾物极必反的辩证转化,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螺旋向上
表现出来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谈理论容易,解决实际问题要复杂的多,难得多,但理论又确实具有指导意义。因为正确的理论或者说规律,就是应用了正确抽象的数理逻辑,讲究大势所趋,顺势而为。而且不同层面之间,底层数理逻辑与宏观规律之间,个体与整体之间,虽然有着不同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但他们不是相互分裂、彼此孤立着的,而是有所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提高,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这个世界或社会时,不但要把握好理论规律的大方向,还要深入研究到具体事物中去。因为只有找对方向,才有解决问题的希望,然后找对方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这里就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我们借助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的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概念来对比说明。虽说三我概念是讲潜意识和意识的,我们则是将其翻过来,从物质出发,用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来入手分析。在省略掉人类是由宇宙的道德属性从物质无中所诞生的天地中和之物这段过程外——这相当于宇宙起源于超我——所谓本能就人本身而言,不管有没有意识的参与,需求是由形下物质人的身体所形成的,配合自身动力的能量来加以完成。本我的潜意识就是建立在人体物质需求基础之上没有明确认识的行为。这种本我之所以无意识,是因为他是在自然生存和优胜劣汰条件下形成的,属于条件反射,没有理论上的认识。说白了,许多生物的生活习性都属于本我范畴,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产物。倘若某个物种只有一个或是一个整体,只需要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也就够了。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动物种群会做出匪夷所思的群体性行为之所在。一来每个个体好一点的相当于整体的某个零部件,没那么好的就相当于对整体的复制,二来面对环境的变化容易犯教条主义错误从而为群体带来大量的伤亡,也不排除存在着优胜劣汰的可能。
当群体内部之间或不同群体之间出现分化,相同或混合的种类产生差异化的特性,自我意识就有可能开始萌芽,也就是我这个概念逐渐成形。本来初始状态下,大家都是一样的,好一点分工有所不同。到了后来,种群之间及其内部的斗争与分化,导致新的生存危机,个体或某个阶层为了生存不得不在自我觉醒的前提条件下再次超我。这里面第一次由量变到质变所带来的否定,是群体由平等或同质化转变为不平等或阶级化。第二次由量变到质变所带来的否定,是群体由两极分化、阶级固化、好大喜功、逐利不止所带来的极限压迫和剥削转变为对公平、正义和自由的追求。因此自我实际上是个体与整体之间一个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之间的桥梁。当个体与整体统一的时候,自我就处在一个不确定性的状态;当个体与整体对立的时候,自我就会因为觉醒处在一个确定性的状态。由于他是从整体的确定性分解为个体的不确定性,再到个体的觉醒的确定性,属于下降了一个层次,我们将其称之为降维觉醒。在从无到有,又经过一轮轮的压迫和反抗之后,也就是从超我开始,不断的在本我、自我、超我、再本我、自我、超我...的轮回当中,超我逐渐衍生出了一种道德规范。按道理来说,超我的道德感原本应该是冲出束缚和压迫边界的不确定性,那么又是如何变成有界限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呢?那就是由己及人,对他人同理心的觉醒。我们将其称之为他我,他我觉醒也可以视为升维觉醒。
他我的产生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分工协作,集体的力量离不开他人的支持。网上不是经常有句话会说,社会与科学发展到现在,一个人已经无法再全面学习、了解、研究和掌控全部知识了,个人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另一种是反对欺凌和压迫别人,这便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由来。第三种是帮助他人,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以及在科研方面纯粹爱智慧的科学精神。其中这个他我的有效性是针对自己而言,是要求自己或己方团体,而不是要求别人的。一旦改变成要求别人,或许在理想的状态下能够形成规范的法治社会,但也不排除变成为己谋利套在别人身上的枷锁。这便是为什么兔子早期或刚进入道德社会时是先进的,进入历史周期律后就越来越不行了,变成了封建糟粕,也是为什么欧洲中世纪的兴起不是无缘无故的,结尾却被扣上黑暗之名。可见,在稳定时期,升维觉醒有可能会变质。在动荡的变革时期,只有降维觉醒,社会不过是丛林法则。只有将降维觉醒与升维觉醒统一起来,才有可能动员更大的力量,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国家或世界。于是抛开以物质为基础,以原始超我道德属性的无中生有不谈,从个体本我的确定性到群体质变为个体本我的不确定性,带来群体具体现象的不确定性,以及社会整体运行规律的确定性。但群体运行毕竟以个体本我的确定性为基础,并存在自我降维觉醒升级为他我升维觉醒的可能,从而带来建立在社会系统规律之上的可选择性,即人类觉醒的发展程度决定了超我的状态,并神奇般的带来了人类对于社会系统规律可选择的不确定性。
过去我们原本以为到了系统规律的确定性就到头了,如今凭借着人类不同认识水平,以及自我和他我不同觉醒程度,所带来的不同超我的选择,为社会系统性规律带来了不确定性。这不是说社会系统性规律变了,而是升级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社会系统性规律作为本层抽象的数理逻辑法则还是具有确定性的,多种不同认识或意识觉醒的参与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其升级为可选择性,但依然是要看比例的。不好的比例带来灭亡与固化,一般的比例带来循环往复周期性的变化,好的比例带来理想的社会形态。问题在于,理想的社会是不是一个光求稳定不变的社会呢?那与固化又有什么区别?这实际上就是说,更高层面的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取决于思想意识是否单一不变。有的时候创造理想的社会需要好的思想统一,但也不乏一些阶级为了维持自身的既得利益所提出的歪理邪说。何况世界是矛盾运动、相互转化着的,好的学说也有可能会变成洗脑或pua的工具。毕竟矛盾辩证的物极必反不仅仅体现在数理逻辑相邻层级间的升维与降维,还有同层之中或不同层之间相互作用与转化。这个时候是不是就不由让人想起不忘初心、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二元一体论,其作用表现为在一个具有光荣传统、目标明确和强烈使命感的中心领导下的动态平衡。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