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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满相亲对象要求退费

2026-01-20 07:02阅读:
女子不满相亲对象要求退费

  202417日,阿梅与婚介公司签订协议,花费32800元购买了婚介套餐,服务期限为202414日至44日。
  婚介公司推荐了3名男性与阿梅见面,其中一名让阿梅印象极差。阿梅认为婚介公司存在诱导消费、欺诈行为,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经调查后以“未发现违法事实”为由未予立案。之后,阿梅将婚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婚介公司反驳称,已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婚恋规划、聊天指导等系列专业服务,且推荐的男性均符合阿梅最初的择偶要求。在服务过程中,阿梅多次提高择偶标准,从“有房有车”升级为“有房有车无贷款”,且对男生长相要求更高,极大增加了服务难度。在合同即将到期时,婚介公司从80多名嘉宾中筛选并核验了一名符合阿梅最新要求的男嘉宾,阿梅却以“相亲累了”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还删除咨询员微信、退出服务群,后续又报警和投诉,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困扰。因此婚介公司反诉,要求阿梅支付违约金、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害,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由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未对各项服务的具体价值作出约定,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法院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促成婚恋”目的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项服务对实现该目的的作用、合同总价款、服务期限、婚介公司提供服务的成本等因素,最终酌定婚介公司已提供服务的价值为8000元。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经全面分析证据后认为,婚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而阿梅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终止服务,还以涉嫌诱导消费、欺诈为由投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行为构成违约。根据
协议约定,阿梅应按合同总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即6560元。
  综上,法院判决婚介公司应退回阿梅服务费18240元(32800-8000-6560元),驳回阿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及婚介公司的反诉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婚介服务的本质是提供“脱单机会”,而非“保证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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