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满相亲对象要求退费
2024年1月7日,阿梅与婚介公司签订协议,花费32800元购买了婚介套餐,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4日至4月4日。
婚介公司推荐了3名男性与阿梅见面,其中一名让阿梅印象极差。阿梅认为婚介公司存在诱导消费、欺诈行为,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经调查后以“未发现违法事实”为由未予立案。之后,阿梅将婚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婚介公司反驳称,已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婚恋规划、聊天指导等系列专业服务,且推荐的男性均符合阿梅最初的择偶要求。在服务过程中,阿梅多次提高择偶标准,从“有房有车”升级为“有房有车无贷款”,且对男生长相要求更高,极大增加了服务难度。在合同即将到期时,婚介公司从80多名嘉宾中筛选并核验了一名符合阿梅最新要求的男嘉宾,阿梅却以“相亲累了”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还删除咨询员微信、退出服务群,后续又报警和投诉,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困扰。因此婚介公司反诉,要求阿梅支付违约金、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害,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由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未对各项服务的具体价值作出约定,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法院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促成婚恋”目的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项服务对实现该目的的作用、合同总价款、服务期限、婚介公司提供服务的成本等因素,最终酌定婚介公司已提供服务的价值为8000元。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经全面分析证据后认为,婚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而阿梅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终止服务,还以涉嫌诱导消费、欺诈为由投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行为构成违约。根据
2024年1月7日,阿梅与婚介公司签订协议,花费32800元购买了婚介套餐,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4日至4月4日。
婚介公司推荐了3名男性与阿梅见面,其中一名让阿梅印象极差。阿梅认为婚介公司存在诱导消费、欺诈行为,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经调查后以“未发现违法事实”为由未予立案。之后,阿梅将婚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经全面分析证据后认为,婚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而阿梅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终止服务,还以涉嫌诱导消费、欺诈为由投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行为构成违约。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