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李磊灭门案,反映家庭教育的缺陷,隔代教育的问题 2010-10-18 09:20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813938057 2010年10月15日,北京大兴首起灭门案凶犯李磊,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宣判后,李磊未表示上诉。 【案件回放】去年11月23日晚,李磊将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儿子杀害。五天后,李磊在三亚被警方控制。经鉴定,李磊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李磊案反映家庭教育缺失】从发案原因看,这是家庭积怨,应该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悲剧的产生归结于家庭教育的缺陷。李磊从小在祖父母身边长大,爷爷奶奶对他疼爱有加,更舍不得打骂。8岁上小学时,李磊回到父母身边。李磊这时性格内向而倔强、以自我为中心,不喜欢学习、喜欢打架,为此经常挨父亲的打,有时甚至吊起来打。李磊挨打时不躲避也不反抗。李磊被捕后曾说,十几岁时就有杀死父亲的想法,但没想好具体怎样杀人。父子俩长期缺乏感情沟通,李父不善于表达对儿子的深厚感情,李磊则对父亲一直充满怨恨。从一定程度上讲,受害人对李磊的长期压抑也承担一定责任。这个悲剧引人深思,特别值得家长深思。 【参考信息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cn/fz/2010/08-04/2444605.shtml ,《北京晚报》2010年10月15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