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一般性税务处理简析
海伦堡地产集团
苏勤
一、概念
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批注1: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批注2:被合并企业股东既可以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包括本企业股权和其控股企业肌权),也可取得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批注3: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企业必需办理工商和税务注销手续。
二、企业合并的当事人
1、当事人包括: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
2、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3、被合并企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被合并企业股东为自然人时,在合并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税务处理(详见《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一条)。
4、企业合并过程中,收购方(购买方)是合并企业,转让方是被合并企业(但收款方是被合并企业股东)。
5、企业合并
一、概念
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批注1: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批注2:被合并企业股东既可以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包括本企业股权和其控股企业肌权),也可取得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批注3: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企业必需办理工商和税务注销手续。
二、企业合并的当事人
1、当事人包括: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
2、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3、被合并企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被合并企业股东为自然人时,在合并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税务处理(详见《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一条)。
4、企业合并过程中,收购方(购买方)是合并企业,转让方是被合并企业(但收款方是被合并企业股东)。
5、企业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