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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朵学短之《田登作郡》

2014-06-05 20:58阅读:
去年开始,星星推荐娃们读《念楼学短》。
钟书河老先生课孙的选篇,百来字,读来倒也有趣。
有空的时候,每晚和朵读一篇,聊两句,两人都兴致盎然。
有时候她睡得早,我又没别的事,会把俩人学短的趣事记下来。
才疏学浅,图个乐子吧。
《田登作郡》
陆游《老学庵记》卷五
这篇小文儿,陆游是这么写的:“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网上搜了下,原来这个故事真的有。
宋代有个叫庄绰的人,泉州惠安人,是个博物家,当过鄂州、筠州的知府,学识很渊博,著有《鸡肋篇》、《杜集援证》、《炙膏肓法》、《本草蒙求》等。
其中的《鸡肋篇》,记有很多轶闻旧事。有关田登的记述,就出自这里。
庄绰《鸡肋篇》中说:“世有自讳其名者,如田登,在至和间为南宫留守。上元,有司举故事,呈禀,乃判状曰:‘依例放火三日。’坐此为言官所攻而罢。
网上的释译为:世上有很忌讳别人说到自己的名字的人,如田登,在宋仁宗至和年间,当洛阳太守。正月十五日,有关部门提出要按老例举行元宵闹花灯的报告,他为了避开自己名字的同音字“灯”,就在报告中批道:“按例放火三日。”结果因为这事被检察官员批评才作罢。
这篇记述,虽然有自己的评论和观点,但基本还算尊重客观事实,这篇里的田登,讳名若深,好容易斟酌半天批了个判词,又被上级领导骂,真是一倒霉孩子。
但这行为到了陆游的《老学庵笔记》里,就开始添油加醋了:“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搒(peng,用棍子或竹板打)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送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说田登做郡守时,忌讳自己的名字,谁触犯了他一定大怒。有许多吏卒因此而被打,于是全州都把灯叫做火。元宵节张灯,允许外地人到城里游玩参观,差役就在张贴市上的榜文中写:“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陆游性情豁达,开宋词豪放一派,对田登这种鸡贼伎俩肯定是瞧不上眼的,在他的读书笔记里,对田登讽刺挖苦横加演绎,倒也符合他的秉性。
这事一路传到了明代,又一位说故事达人出现了。
冯梦龙。
r> 因为前几天刚好和朵讲到自己小时候看的书,由于读物贫乏,冯氏和凌濛初的三言两拍早早就翻完了,朵对《拍案惊奇》这醒神的名字还称赞不已。其实这两套书,属于古籍中上不得台面的通俗言情类小说,在封建礼教层层包裹的中国王朝,算是嬉笑怒骂至情至性的另类作品。
冯梦龙出生于万历二年(1574年)。他生下时,世界的西方正是文艺复兴,与之遥相呼应,在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东方大国,也出现了一些离经叛道的思想家、艺术家。
李卓吾、汤显祖、袁宏道都是那个时代的人。他们个性鲜明,见解惊世骇俗,在他们革故鼎新的对抗中,人性开始缓缓的萌发抬头。
当时,李贽还曾经提出“童心说”,反摹古,立真心,主张创作要“绝假还真”,抒发己见。
受他的影响,冯梦龙也非常反对当时虚伪的礼教,“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一生沉浮于市井,靠授徒编书为生,倒也留下了非常多性情真挚的著作、古往今来的历史事件汇编,还有很多供市井细民阅读的拟话本及剧本、民歌、笑话等。
如今看来,有些工作与攒书无异。但冯梦龙是有品格的编辑,经他编辑评篆的事件,往往更有惊人的妙语。
以《古今谭概·迂腐部第一》入选的田登一文为例,“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新编的小文,并没有太多添油加醋的演绎,而是在忠于原作的基础上对故事的主旨有了更精致的提炼,语句更简洁清新,富节奏感,省略了不必要的描述,使主题更加突出,末尾点题两句,更成为流传后世的经典谚语。
后来查资料才发现,像“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事不三思终有悔,人能百忍自无忧。”“人逢喜事精神爽,月到中秋分外明。”这些话都出自冯氏,其人之有才,可略窥一斑。

跟朵拉拉杂杂的散淡谈来,说到陆游对庄绰的改编,冯梦龙对陆游的改编,就鼓励朵也改编一个。
朵很兴奋的张口就来。
从前有个当官的叫田登,最怕人叫他的名字。
一次抓了个人,田登问:你为什么要说我的登!
那人说,没有啊,我只是想去登山而已。
啪啪啪,这人被打了5大板。
这天又抓了个人,田登问:你为什么要说我的登!
那人说,不敢不敢,我要点灯。
啪啪啪,这人被打了6大板。
还有次,田登又抓了个年轻人,他问,你为什么要说我的登!
那人说:我没说我没说,我只是说,春天来了,我要种田!!
田登气的要崩溃了,每晚都睡不着,想来想去,想出个好主意。
他以后改“田”为“好”,改“登”做“火”。
这之后,他果然好火,火了好几百年!
小朵学短之《田登作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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