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两次判刑、刑满释放后直接改判无罪 手指骨折引发四年官司
张惠鹏无罪判决辩护律师:谢通祥。
凤凰网报道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50625/44041817_0.shtml
北京晚报报道链接http://bjwb.bjd.com.cn/html/2015-06/25/content_290437.htm
2015年6月19日下午,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原职员张惠鹏拿到了无罪的生效判决。该判决意味着,这起因一个手指骨折而引发的、历时4年的冤案终于得到纠正。
自2011年起,张惠鹏因与同事的一起斗殴事件,先后在一审法院和北京市二中院经历了4次庭审。一审法院第一次判他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年,后被市二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第二次仍以同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市二中院此次直接改判张惠鹏无罪。
挪被子导致同事争执互殴
案情并不复杂。根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11年5月29日16时许,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宿舍内,保安队班长张惠鹏因内务问题与被害人潘某发生争执并互殴,致潘某右手第五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据潘某陈述,事发之时,他下班回到宿舍,看到自己床上的被褥不见了,就问班长张惠鹏,张惠鹏说给扔了后,又说藏起来了。他就说要拿张惠鹏的被子睡觉,在他上前去拿时,张惠鹏打了他一拳,后又对他拳打脚踢,其间还握着他右手一拧,他感觉右手又疼又麻,便挣脱后报警。
然而,事件的另一方却有不同的说法。张惠鹏介绍说,当时保安队刚刚组建,相关管理较为严格,而他作为班长,负责每天带队上岗执勤,以及对宿舍内务的督促整理。潘某是新队员,也算是老乡,他平时对潘某很是照顾,但潘某的工作态度较为消极。
张惠鹏无罪判决辩护律师:谢通祥。
凤凰网报道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50625/44041817_0.shtml
北京晚报报道链接http://bjwb.bjd.com.cn/html/2015-06/25/content_290437.htm
2015年6月19日下午,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原职员张惠鹏拿到了无罪的生效判决。该判决意味着,这起因一个手指骨折而引发的、历时4年的冤案终于得到纠正。
自2011年起,张惠鹏因与同事的一起斗殴事件,先后在一审法院和北京市二中院经历了4次庭审。一审法院第一次判他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年,后被市二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第二次仍以同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市二中院此次直接改判张惠鹏无罪。
挪被子导致同事争执互殴
案情并不复杂。根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11年5月29日16时许,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宿舍内,保安队班长张惠鹏因内务问题与被害人潘某发生争执并互殴,致潘某右手第五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据潘某陈述,事发之时,他下班回到宿舍,看到自己床上的被褥不见了,就问班长张惠鹏,张惠鹏说给扔了后,又说藏起来了。他就说要拿张惠鹏的被子睡觉,在他上前去拿时,张惠鹏打了他一拳,后又对他拳打脚踢,其间还握着他右手一拧,他感觉右手又疼又麻,便挣脱后报警。
然而,事件的另一方却有不同的说法。张惠鹏介绍说,当时保安队刚刚组建,相关管理较为严格,而他作为班长,负责每天带队上岗执勤,以及对宿舍内务的督促整理。潘某是新队员,也算是老乡,他平时对潘某很是照顾,但潘某的工作态度较为消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