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释义
哲学范畴是哲学理论中最普遍、最基本、最抽象的概念,是人类对世界(自然、社会、思维)最高层次的本质概括与逻辑规定。它不是对具体事物、具体现象的命名,而是对存在、思维、关系、规律等最根本问题的抽象表达,是哲学思考的“基本逻辑单元”与“思维工具”。
简单理解:
*具体科学(物理、生物、社会学)的概念,是对特定领域事物的概括(如“原子”“细胞”“社会阶层”);
*哲学范畴,是对整个世界、所有领域共通本质的概括,适用于一切现象,具有最高普遍性、最大概括性、终极抽象性。
二、基本特征
1. 最高普遍性
不局限于某一领域、某一类事物,而是贯穿自然、社会、思维三大领域,适用于一切存在。
例:“物质”“意识”“矛盾”“必然性”,对任何事物、任何现象都成立。
2. 高度抽象性
剥离具体事物的感性特征、特殊属性,只保留最一般、最本质的规定,无法用感官直接感知,只能靠理性思维把握。
例:“本质”不是某个东西的本质,而是一切事物“现象背后的根本规定”;“规律”不是某条具体规律,而是事物“必然、稳定的联系”。
3.
哲学范畴是哲学理论中最普遍、最基本、最抽象的概念,是人类对世界(自然、社会、思维)最高层次的本质概括与逻辑规定。它不是对具体事物、具体现象的命名,而是对存在、思维、关系、规律等最根本问题的抽象表达,是哲学思考的“基本逻辑单元”与“思维工具”。
二、基本特征
1.
例:“物质”“意识”“矛盾”“必然性”,对任何事物、任何现象都成立。
2.
例:“本质”不是某个东西的本质,而是一切事物“现象背后的根本规定”;“规律”不是某条具体规律,而是事物“必然、稳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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