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0一张白纸:关于莫言的“文学作品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引发的思考
2022-06-21 10:13阅读:
20220620一张白纸:关于莫言的“文学作品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引发的思考
一、引言
2014年年底,莫言被香港中文大学授予荣誉文学博士,在颁奖典礼上,莫言登台发表了讲话。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到现在依然被圈内外人饶有兴趣地评说。莫言说:我有一种偏见,我认为文学作品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恶的成分。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不是所有的文学作品都是要积极向上的,揭示黑暗丑恶的文学作品对社会的发展、对人类的前进也有着很大的作用。只有全面地去剖析人性,众人才能完成自我救赎。
二、我对这句话的理解
(一)不能只从字面理解
我认为,对莫言的这个观点,应联系上下文、要好好体会背后的原由和所指、要从他的经历、要从人类仍处于野蛮时代、要从社会对异见仍不太宽容的背景下、要从个人选择等诸多方面结合起来来理解,不能只从字面理
解,要结合时代背景、说话场合等方面,要用宽宏大量的心胸去包容和理解。不必苛求、不必排斥,但可以澄清,可以补正。
相信莫言先生,所要说的肯定不是简单字面上的意思,背后表达是某种不满、偏好和期待。我们对这背后的意思,如果有共呜和共情的话,就会理解莫言先生;即使不认同、不赞许,但也可以包容。
(二)这表达了他的个人偏好和实践。这是揭露而非赞颂,这是他的创作倾向和个人选择,以创作来揭露人性或社会的丑恶阴暗,表达个人的诉求和情感。
(三)这是对历史和现实的一个正确或接近正确的判断。在世界文学史上,确实大多数优秀文学作品都是揭露批判丑惠和以阴暗为主调的。
(四)他并未一概否定赞美和歌颂。从上下文看,他并未否定文学可以展示积极向上和赞美人性赞美社会,只是他不愿做这种选择。赞美和歌颂可以由他人或别的方式来推行。
(五)鞭笞与赞美总会结合在一起的。实际上任何作品都会既包含揭露和鞭鞑假丑恶的成分,也会包括展示或赞美的真善美的成份,只不过是,存在赞多还是批多罢了。
(六)要好好理解“工具”两个字。文学是作者主体的表达,是作者的自律和价值观的渲泄,如果他自愿、自觉,也可以为某种群体服务,但这只是文学的副作用而已。否则,如果只能某个群体服务,违背作者的创作自由和个人本心,这时,作者及其作品就被作为“工具”了。莫言先生在这里强调不做“工具”,其本意应该是指不能把文学作为吹捧粉饰的工具之意。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确不应是“工具”。
(七)文学创作自由应予尊重。文学是最自我的,最自由的,最具创意的。人们在现实的工作和生活中,受到的制约真是太多太多了,俗话说: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唯有思想、思考,是人的特性,是人的天赋,是人的自由。文学创作是最个人的、最具偏好的、最具思想性和情感性的。个人使命、思想和情感都可凭借它来传递和渲泄,文学创作虽然不知不觉中会受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但它毕竞是最具个人性的活动,是个人自由权力的体现。他人和社会对这种创作自由应予极大的尊重和理解。如果作品不作广泛传播,或只在特定范围内传播,只要不伤害社会,就应予包容。如果作品要广为传播,则应受法律保护和约束,但这里的法律包括有形的条文和无形的自然法精神,后者可以理解为客观规律或天条。在文学领域中,自然法的规范甚至比有形的法条更为重要,这样才能给予创作者以充分的自由。
(八)文学应该为人民服务,但不排斥揭露批判。为人民服务,是主流价值观,应该大力宣传和提倡。但这并不意味着,文学作品只限于歌颂和赞美,必须直接展示正能量;实际上,肯定和赞美与揭露和批判是相互相成的,有时揭露和批判,甚至会比单纯的歌颂和赞美显得更有力量,更能反映人性,更能亲近和反映人民的呼声,例子如电视剧以人民名义。
(九)文学的主流是为人民服务,但并不排斥非主流。社会是复杂的,个人的际遇是多样的,个人的才能是多方面的,社会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和分层的。价值观不太明显的纯文学也应有其存在的空间,猎奇性、娱乐性、人性的深度挖掘等个别性偏好和审美需求也应该得到满足和包容。
(十)个人自由表达与全面认识真实世界的关系。只有创作自由,才有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然后才有大浪涛沙、比较鉴别、丰富多彩,最后才有佳作涌现。全面和真实的要求,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须全面和真实,而是让各个人的极端或侧面充分表显出来,集合起来,就能构造出一个相对更加接近全面真实的世界。全面真实不是对每个人的要求,而是对最终结果的追求。而要达到这种结果,就必须保证各种意见自由发达,才会有充分的表达,才是最接近真象和全面。如果只准正能量表达或只准揭丑,就可能会掩盖真实,片面偏颇就会无制约进而横行,文学就失去活力,失去色彩、失去繁荣。
二、关于揭露阴喑丑恶的作品
有人认为莫言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反映了国人的愚昧、落后和人性的阴暗面,从而表示反对。至于莫言的作品是否如上所述,这里不作讨论。单就关于如何对待揭露文学上,我持包容态度。
(一)只要符合文学意义上的真实,就无可厚非。如果不造成对某群休的刻意中伤,且所描述的负面现象是真实的或公众认为是真实的(不必要求全面真实,只要个别真实即可),则就是有益的、可包容的、应予尊重的。不能把展示和升化认为是在丑化,因为它本来就丑,只是艺术地揭示出来让大众知道罢了。在现实的制度架构中,要揭示丑恶和阴谋面,往往是很难的或代价沉重的,通过文学作品表达出来,是不种最好或不差的方式,揭露与鞭鞑丑恶,是文学作品的本份。
(二)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主要由读者来决定决定。用社会作用来对文学作品本身进行封杀或否定,这不是正常社会的做法。因为文学的社会作用是不确定的、也不是主要由作品本身决定的。文学作品中展示的真善美和正能量,对人们具有积极和振奋的作用,甚至对人的价值观也会有潜称默化的影响。文学作品中假丑恶和负面能量,会让人压抑,但更会激发人的觉醒和奋进,像鲁迅作品就是如此。但对同样的作品的评价及其社会作用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况且,人的思想和行为更多的受个人素质和社会现实的影响,而非文学作品。
展示假丑恶,可能会对内增强了人们的自卑心理,丧失信心和上进心,不爱国不爱家了;或者会让人跟着学坏。对外而言,可能让他人低看自已。也有可能让人们更加警惕假丑恶,激发出上进心,增强了改变的紧迫感。这些都是可能的,但这些思想和行为与作品没有必然的联系。
(三)不必过度估计某个极端作品的影响力,社会结构中可以用正面的、积极的作品平衡或补充之。对于文学作品,我们不要惧怕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是应该做好正面导向和宣传,让符合主流价值的、正能量的、积极的作品去补充,去代替虚假的东西,而非以上帝的视角、以为真理在手对文学作品粗暴地否定和封杀,公权力的介入更要十分谨慎。
(四)作家及其作品有其个人的特性,这种特性应予尊重。如果由于独特的个性,有人不习惯,或有人不认可,就简单地予以封杀,那么就很可能扼杀了优秀的作品,对当代人和后世的人来说,就失去了认识世界的一个通道。也许当时有人不理解,听起来不顺耳,但高水平的作品可能为后人留下优秀遗产。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偏好、能力和经历,对某类作家来说,揭露,是他的选择、是他的特长、是他的经历、是他的使命,是他的意义。
(五)世界是复杂多样的,凭单个作品来认识这个世界是读者的错而不是作品的错。某个文学作品,可能只是对世界在特定背景下的一个侧面的揭示,读者可从中得到审美享受和对世界的一个方面的认识,但不能依赖于一个作品或一类作品来认识这个世界。如果这样做了,那是读者自已的方法论和视野的问题,而不是文学作品的问题。
结束语:
以上所希望达到的状态,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可能有其他约束可能是差强人意的,但我们要努力奋斗,无限接近这个理想。
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