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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收款问题早已关联电信诈骗,收的“谁的”钱?出口合规

2023-02-17 11:01阅读:
问题的提出:
如果你是一名国内出口商户,根据合同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后,所接收的货款却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赃款,要求退回。作为商户应不应当积极“退赃”为什么在看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正常贸易,会涉及到违法?
另一端,如果骗子骗了你的钱,你直接支付给了国内出口商户,商户把货发给了国外买家,公安机关在国内出口商户处,冻结到了你付出的钱,问,这个钱是属于你,还是属于出口商户?
这是目前一种常见的电信诈骗形式,诈骗案件中的被害人将其金钱打入骗子的指定账户,但是该收款人却是不知情的正常国内商户,其运作如下图。 跨境电商出口收款问题早已关联电信诈骗,收的“谁的”钱?出口合规
境外进口商户国内出口商户订立正常合法的买卖合同,国内出口商户正常交付货物。
境外进口商户支付货款时,并不是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而是将货款交付给第三方机构或者地下钱庄,再由他们向
pan >骗子“结算”。这个环节是一个“黑箱”,一般人看不见。
而骗子通过骗取诈骗案件中被害人的金钱,最终支付给国内出口商户。看似完成了付款循环。
整个过程中,国内出口商户收到了来历不明的货款。在国内商户的角度讲,他和境外进口商户都履行了买卖合同的相应义务
定性分析
对于被害人,其由于骗子的诈骗行为而导致金钱损失,毫无疑问是受害者的一方。
对于骗子,作为本案中的诈骗行为的实际实施者,其刑事法律责任板上钉钉,也不过多讨论。
本案中的争议焦点在于,国内出口商户所收取“货款”是否属于善意取得。


所谓“善意”,是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
这种“心理状态”,首先是确实不知情;其次是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交付货物);最后,交易的场所符合常理。


但是,国内商户在取得货款时就应当意识到多笔且非整数的货款有问题,在明知货款来源不正常的情况下,依旧形成其交易习惯,不应当再适用善意取得,属于明知有问题仍然放任其发生。


另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五、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外汇局另有规定除外。国内商户应当依法办理收汇手续,而不是收取国内特定个人支付的款项。且《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购汇支付和收汇支付过程中发生的货币兑换和付款流程,由支付机构的合作银行来完成。类似监管规定不再赘述。
据此,我们倾向于认为,国内商户取得货款由于违反跨境出口的结汇规定,不属于善意取得;收取款项为“赃款”,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积极退赃。

境外进口商户地下钱庄,根据实际情况与意思表示与联络的不同,他们即能各自单独成罪,比如非法经营等,也可能是诈骗案件中的共犯。 给国内出口企业的合规建议
跨境电商出口快速发展,出口商的合规重要性将愈加凸显。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监管措施在不断更新,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国内出口商收款涉及跨境资金流转、国家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非常复杂。
目前国内出口商往往因为非正式收款而存在非常大的合规风险,作为出口商应当熟悉并且遵守国内和国外的规则,尽快构建起合法合规的业务模式,强化合规意识和能力,务必重视合规方面,保护自身,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
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部顾宁律师、陈政龙实习律师欢迎加微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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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收款问题早已关联电信诈骗,收的“谁的”钱?出口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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