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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事律师顾宁:啃法学理论?“毒舌律师”的研究之路在何方?

2023-04-27 17:03阅读:
《毒舌律师》最近很火!但笔者更想知道,这样的律师是怎样炼成的呢?
看世间各行各业,大家每天都很忙!各种工作中都要进行不断的学习、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
律师也不例外,无论在香港还是内地,不仅每天要办案,还要不断开展学习研究,否则将囿于一个办案工具。
深圳刑事律师顾宁:啃法学理论?“毒舌律师”的研究之路在何方?
而律师又与学院派法律学者不同。笔者认为,两者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社会分工不同
学院派法律学者的分工是研究基础法律理论与法律演进,更关注宏观和发展的问题。而律师的分工是应用法律,做好个案,推动司法进步。
二是研究目的不同
学院派法律学者的研究是为了理论上的积淀与提升,并传递知识。而律师的研究的目主要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比较优势不同。
学院派法律学者是专业的研究者,拥有大量的时间和经费。而律师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系统研究,其优势是植根实践,立足实践,经验丰富,其研究更有实践价值。

深圳刑事律师顾宁:啃法学理论?“毒舌律师”的研究之路在何方?
那律师面对这样的条件,应该如何去研究呢?学院派法律学者的研究路径适用吗?
笔者认为,作为律师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像学院派法律学者那样进行研究。笔者以刑事案件为例,介绍一个律师研究的思路,主要关键词如下:
一、案例研究
相对研究刑法理论、犯罪构成本身,对案例的研究是更有价值的。因为刑法的实践,就是体现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而且律师的优势就是每天办理真实案例,研究起案例来自然如鱼得水。在研究素材方面,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长期的司法实践已经用各种形式积累了大量的案例,因此素材是足够的。
二、不同层次的案例研究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和文件,已经明确了司法案例的不同效力、不同层级,规定可谓明确,内容可谓丰富。
总体而言,笔者认为现有案例主要有如下五个层级:
1.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数量少,目前只有211,含民事、刑事、商事、公益诉讼等,按规定“应当作为裁判理由引述,但不作为裁判依据引用”
2.最高院发布的经典案例以及最高院其他刑事判决(经典案例不定期发布,内容比指导性案例简单,但也展示了主要观点,具有一定参考性和指导意义。最高院其他判决数量也有限,但都值得研究)
3.《刑事审判参考中的指导案例这个数量很大,现在编号已经到数千,是最高院刑事审判庭等单位发布,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4.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数量较大,具有地域性特点)
5.其他中院、基层院判决(数量大,研究价值有限,可以选择性检索研究)
深圳刑事律师顾宁:啃法学理论?“毒舌律师”的研究之路在何方?
三、区分裁判解析与辩护要点
在上述案例中,找到裁判理由是很容易的,因为判决的核心就是案件分析、说理,以及裁判依据。但笔者认为,应该在案例研究中找到律师最需要的内容------“辩护要点”。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天职,就是争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打击犯罪并不是辩护人的职责。因此,律师案例研究的一半精力,应该放在寻找辩护要点上。这样的研究才有价值,才能真正指导律师工作实际,才能切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区分证据、事实、程序、定罪、量刑视角
在区分裁判解析与辩护要点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还应该对每一项进行拆分。根据刑事审判和辩护规律,笔者从案例分析中拆分出证据、事实、程序、定罪、量刑等五个视角。证据指证据本身的三性审查,里面包含了一部分程序的内容;事实指由可采信证据证明、印证出的法律事实;程序指前述证据以外的程序性问题,如采取强制措施合法性问题;定罪指依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量刑指应该判处的具体刑罚。在这五个方面,辩护要点视角与裁判解析视角也有所不同。对于裁判文书中没有涵盖5个视角的,可以省略。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活跃在办案一线的律师,对案例的研究是必要的,也是有路径可循的。希望本文提供了一条可以有助于提高案例研究水平的路径。
深圳刑事律师顾宁:啃法学理论?“毒舌律师”的研究之路在何方?
本文作者顾宁。内容不代表其所在单位及本公众号的立场与观点,且不作为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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