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简书发的第一篇内容,而我想探讨的话题正是——作为一个自媒体,为何我开始正视简书。
说起简书,我想大多数知道简书的人应该都像我的几个作者朋友一样,认为简书是一个不错的写作工具。虽然由于使用习惯的原因,我并不常常用简书写作,但简书的产品确实简洁少干扰适合写作。
这并不意外,基于我个人的观察和从业经验来看,我认为大多数人知道简书的途径主要是“推荐”。第一种是硬性的安利,来源可能是朋友,也可能是应用商店,或者一些媒体和大V。第二种更有说服力的推荐,就是不少写作者把他在简书上写的内容分享在了社交平台上,作为读者多看几次很难不注意到页面上明晃晃的“简书”两字。被这两种方式影响到的人,不管有没有成为简书的用户,很自然地都会认为简书是一个写作工具。
然而这其实并不是简书的全部,最近我开始察觉到包括我在内,很多作者都忽视了简书在分发上的价值,而这部分价值其实不应该被忽视,对一个内容生产者来说,简书在内容分发上的价值可能还高于其作为写作工具的价值。因为写作工具容易解决,但优质的传播通道不好找,而简书可能恰好是一个还不错的传播通道。
单从流量来看,简书的的主页推荐大致能获得数万到十多万的阅读,根据兴趣划分的分类频道的推荐往往能获得数千到数万的阅读。这样的数据到底如何?应该说还可以吧,大致相当于多个类别优质微信公众号的集群,和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之类的,肯定是不在一个量级上的。虽说同样是基于兴趣的推荐,但与今日头条等基于原子词库的机器推荐模式不同,简书的推荐的逻辑是用户所选择的兴趣专题以及数量众多的专题编辑,可以说其推荐内容的质量远胜头条。
然而,我想说的并不是量,而是质。
互联网行业以前有个说法叫“1:9:90法则”,说的是一个网站大概只有1%的人贡献内容,但会有9%倍的人与之互动,另外90%的人则是单纯获取内容。这个法则大体可以认为是“二八法则”的一个变种,数字只是虚数而已,但这个法则揭示的基本现象,基本适用于各种内容驱动的互联网产品,不管是早期的bbs还是如今的今日头条。
这个法则对简书来说可能不一定完全适用。如上所述,用户对简书的认知基本上是以写作工具为主,所以简书的用户本身大多数都是内容贡献者,也就是所谓法则中1%的人群。而简书内部的读者同样也是这样的一批人为主。可以说,简书作为写作工具,将这
说起简书,我想大多数知道简书的人应该都像我的几个作者朋友一样,认为简书是一个不错的写作工具。虽然由于使用习惯的原因,我并不常常用简书写作,但简书的产品确实简洁少干扰适合写作。
这并不意外,基于我个人的观察和从业经验来看,我认为大多数人知道简书的途径主要是“推荐”。第一种是硬性的安利,来源可能是朋友,也可能是应用商店,或者一些媒体和大V。第二种更有说服力的推荐,就是不少写作者把他在简书上写的内容分享在了社交平台上,作为读者多看几次很难不注意到页面上明晃晃的“简书”两字。被这两种方式影响到的人,不管有没有成为简书的用户,很自然地都会认为简书是一个写作工具。
然而这其实并不是简书的全部,最近我开始察觉到包括我在内,很多作者都忽视了简书在分发上的价值,而这部分价值其实不应该被忽视,对一个内容生产者来说,简书在内容分发上的价值可能还高于其作为写作工具的价值。因为写作工具容易解决,但优质的传播通道不好找,而简书可能恰好是一个还不错的传播通道。
单从流量来看,简书的的主页推荐大致能获得数万到十多万的阅读,根据兴趣划分的分类频道的推荐往往能获得数千到数万的阅读。这样的数据到底如何?应该说还可以吧,大致相当于多个类别优质微信公众号的集群,和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之类的,肯定是不在一个量级上的。虽说同样是基于兴趣的推荐,但与今日头条等基于原子词库的机器推荐模式不同,简书的推荐的逻辑是用户所选择的兴趣专题以及数量众多的专题编辑,可以说其推荐内容的质量远胜头条。
然而,我想说的并不是量,而是质。
互联网行业以前有个说法叫“1:9:90法则”,说的是一个网站大概只有1%的人贡献内容,但会有9%倍的人与之互动,另外90%的人则是单纯获取内容。这个法则大体可以认为是“二八法则”的一个变种,数字只是虚数而已,但这个法则揭示的基本现象,基本适用于各种内容驱动的互联网产品,不管是早期的bbs还是如今的今日头条。
这个法则对简书来说可能不一定完全适用。如上所述,用户对简书的认知基本上是以写作工具为主,所以简书的用户本身大多数都是内容贡献者,也就是所谓法则中1%的人群。而简书内部的读者同样也是这样的一批人为主。可以说,简书作为写作工具,将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