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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人与宠物”之争(2)

2026-04-17 18:16阅读:
聚焦“人与宠物”之争(2)
写过了“聚焦‘人与宠物’之争(1)”,但被“敏感词”要求修改,不知要改什么,故已放弃。(2)似乎就是流水账了,只是说今天所遇所感,如果再被“禁”也没有办法。
今(17日)清晨于小区内居然没有见到宠物狗,太少有。不过蹬车近四十分钟到达目的地的一路,遇到了十多条宠物狗,还好多数被狗主人牵着绳,其中有一条似是野狗斜穿公路而去。旧式的办公区院内内流浪猫自由地跑动着。好像符合什么“白皮书”,宠物们猛增着。
我个人不主张城市里有宠物,不是讨厌猫狗,而是感觉城市环境卫生会更龌龊。当然,也看到了两种意见的针锋相对,个人以为都有些失去理智,我不是什么“判官”,我只是在表达自己的意见、
去年底以来有关狗的两则“对薄公堂”使“人与宠物”之争,从言语有了实证,昨天(16日)上午那个狗被毒死诉求“精神赔偿”案维持了原判(不予“精神赔偿”),于是,狗主人又转而指向了小区物业的管理“失职”。再如何“打下去”不得而知。另一起长治狗咬人引出的人被杀案尚未出判。个人以为随着宠物的增多,用爱宠物人士的言语,“这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恐怕不会只是两种意见的激烈对峙,还会出现类似的案子。
个人想的是不仅仅是如何“立法”的问题,还有在城市内社区如何“前置”协调的问题。时下我们城市治理是严重滞后的。爱宠物人士把宠物当成了似家人的“伴侣”与人无疑;厌狗人士极端到城市“禁宠物”;商人们看到了巨大的商机;司法人员在积累着“破冰”
的材料;城市治理者在相互推诿中不要了最起码的“体面”。我不以为已经找到了解决“人与宠物”之争的“点”。我们在社会多方撕裂中感知着城市的“麻木”。“之争”的非黑即白,真的就不是非黑即白的事了吗?
2026年4月17日18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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