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约会,是在十年前初冬温和灿灿的一天,他请我在“唐朝酒店”午饭。窗外的阳光披洒在脉脉含馨的桌面,在美好的氛围里,当时我点了其它什么几乎都已忘了,但是记得点了一份招牌红烧肉,那是本帮菜的特色,也是那家饭店的特长,我美滋滋地吃了两块。
他也浅尝了一筷,笑眯眯地:“如果你喜欢红烧肉,来我家吧,我老妈最擅长烹调红烧肉了。”
于是作为一个素人,在相会了两次后,我就稀里糊涂怀揣着朴素的吃肉目的,登门了。
刚进楼,便是影踪未见遥闻香,更惹馋虫口水长。电梯扶摇直上,一进家门,他便把我迎入餐桌,眼前油光锃亮的一大碗,明晃晃地傲立桌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