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步入中年,这两个孤独的陌生人相识在一个深秋,乍寒还暖的深秋。从偶然相遇,到相见恨晚,一切出乎意外,一切又顺理成章。他们爱得默契痴缠,有点呆傻,让人羡慕,竟叹:现如今,居然还有恋爱的感觉?!
他们成了一家人,她喜欢走在路上被他牵着手的感觉,踏实而温暖。她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没心没肺和他开着童话般的玩笑,笑得月亮也弯了腰。她喜欢和他一起去市场、展会和古迹淘宝,在一堆所谓的艺术品里觅到一块貌似古董的宝贝。她喜欢和他周游远近的犄角旮旯,一点小景抑或大美便可令她感动不已。她喜欢给他讲梦想和故事,然后努力成为梦想里的主角。她喜欢辅佐他的事业,所有的成绩换就他一个个熊样的抱抱。她喜欢给他做好吃,买好看的,即便他蜻蜓点水,即便他穿了就扔。她喜欢给他写诗筑巢,把世界的风景和一身才情,化作人间温暖和妥帖。她热热地爱着他,一如初春般的忧伤,在层层叠叠的傻笑后,包容着一切不合时宜的音符和挤兑。
不觉时光已经过了9年,她还是她,一颗逗比之心,如少妇痴情和温婉,贤淑而虔诚。他已经不是他了,油腻得令人心律不齐,寡淡得如秋风落叶般萧瑟,轻慢得连热语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