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日常财务处理及纳税申报中,“不征税”的字眼通常会让各位纳税人心头一喜,要了解不征税收入的相关处理,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到底什么才是属于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定义不征税收入为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解释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最常见的可被认定为不征税收入的就是财政性资金,但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是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重点一定是有专项用途的。
财税[2011]70号文中提到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也表述了相近含义: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若企业是收到一笔政府补助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则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畴,财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若属于不征税收入,通常也包含了两种类型: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详细分析两种类型下的财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情况:
例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1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同时是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假设本年度发生50万的支出:
1.财务处理:
收到补助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定义不征税收入为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解释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最常见的可被认定为不征税收入的就是财政性资金,但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是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重点一定是有专项用途的。
财税[2011]70号文中提到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也表述了相近含义: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若企业是收到一笔政府补助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则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畴,财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若属于不征税收入,通常也包含了两种类型: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详细分析两种类型下的财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情况:
例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1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同时是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假设本年度发生50万的支出:
1.财务处理:
收到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