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对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应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是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因此,对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其实也是要“暂估”入账的。但对以前多计提或少计提的折旧不用追索调整。会计处理:
暂估固定资产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暂估
贷:在建工程/应付账款等
在上述分录的下月开始,计提累计折旧,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企业取得全额发票后,如果发票额小于暂估额,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原值(发票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有)
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暂估
企业取得全额发票后,如果发票额大于暂估额,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原值(发票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有)
贷:固定资产-暂估
应付账款
企业如果购进货物或服务等,在没有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前应做“暂估入账”处理。在多数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实务中对于暂估入账的,都是按照合同或提货单等注明的不含税价做暂估入账。比如,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在没有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前原材料已经入库的:
1.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2.次月初红字冲销上月的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红字)
说明:企业在使用ERP等软件时,该分录将会有系统自动生成。
3.如果收到了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暂估固定资产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暂估
贷:在建工程/应付账款等
在上述分录的下月开始,计提累计折旧,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企业取得全额发票后,如果发票额小于暂估额,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原值(发票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有)
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暂估
企业取得全额发票后,如果发票额大于暂估额,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原值(发票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有)
贷:固定资产-暂估
应付账款
企业如果购进货物或服务等,在没有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前应做“暂估入账”处理。在多数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实务中对于暂估入账的,都是按照合同或提货单等注明的不含税价做暂估入账。比如,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在没有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前原材料已经入库的:
1.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2.次月初红字冲销上月的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红字)
说明:企业在使用ERP等软件时,该分录将会有系统自动生成。
3.如果收到了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