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
本人受甲的委托,江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甲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公司为实际用工单位。根据被告甲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第二条约定分包内容为“全部摊位灯箱+全部摊位装饰包边+全部店面招牌灯箱”,并有《清单附件》予以明确约定分包范围,而原告发生受伤事故的地点、工作内容是包消防栓方柱时发生受伤,故因工作内容、受伤地点与承包内容有异,本案原告受伤与被告甲无关。
因该事项不属于被告甲承包事项,被告公司当时为了应付丁沟镇行政单位的突击检查,临时请甲找来木工师傅等人突击从事包消防柱的劳务,同时请甲帮忙将方柱用角铁包角焊接,该劳务活本不是甲承包事项,而是被告公司另行单独用工、单独指导、监督施工、单独计发工资,如木工师傅的工资己直接由被告公司直接予以发放,故原告受伤时所从事的劳务隶属于被告公司。
二、原告自身存在过错。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分析,原告仅提供丙签字的《证明》一份,丙提及“当天做立柱下午发生意外”,没有提及更多细节证明原告是如何受伤。再结合被告甲提供的证人证言,即律师与丁、丙的谈话记录,两份谈话记录当中载明原告受伤时所从事的活系被告公司单独指派的事项,与被告甲承包事项无关。该两份谈话记录同时也载明原告不是在脚手架上摔下来,而更有可能是原告自行无故摔伤,甚至可能系原告学瘸子走路导致的受伤。其受伤地点距离脚手架东南角约
本人受甲的委托,江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甲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公司为实际用工单位。根据被告甲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第二条约定分包内容为“全部摊位灯箱+全部摊位装饰包边+全部店面招牌灯箱”,并有《清单附件》予以明确约定分包范围,而原告发生受伤事故的地点、工作内容是包消防栓方柱时发生受伤,故因工作内容、受伤地点与承包内容有异,本案原告受伤与被告甲无关。
因该事项不属于被告甲承包事项,被告公司当时为了应付丁沟镇行政单位的突击检查,临时请甲找来木工师傅等人突击从事包消防柱的劳务,同时请甲帮忙将方柱用角铁包角焊接,该劳务活本不是甲承包事项,而是被告公司另行单独用工、单独指导、监督施工、单独计发工资,如木工师傅的工资己直接由被告公司直接予以发放,故原告受伤时所从事的劳务隶属于被告公司。
二、原告自身存在过错。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分析,原告仅提供丙签字的《证明》一份,丙提及“当天做立柱下午发生意外”,没有提及更多细节证明原告是如何受伤。再结合被告甲提供的证人证言,即律师与丁、丙的谈话记录,两份谈话记录当中载明原告受伤时所从事的活系被告公司单独指派的事项,与被告甲承包事项无关。该两份谈话记录同时也载明原告不是在脚手架上摔下来,而更有可能是原告自行无故摔伤,甚至可能系原告学瘸子走路导致的受伤。其受伤地点距离脚手架东南角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