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解《孟子》“尽心”三节辩误(下)
2016-12-06 13:15阅读:
(二)《答聂文蔚二》
双江与阳明,一生在师友之间,其学术不能尽为阳明所摄,故对阳明颇有不尽同者。阳明此书前半部分,将“尽心”三节比喻为奔跑、走路、学步,分代生知、学知、困知,与前二则说理相同,只是综合着说,故略去。来看下半部分:
其一,对双江批评的总结:
细观文蔚之论,其意以恐尽心、知天者,废却存心、修身之功,而反为尽心、知天之病。[21]
双江素惧“良知现成”,强调要以涵养功夫来养成,此甚合儒门工夫大节。故他害怕阳明强调“知心、尽天”是“生知安行”的圣人境界,反为之病,从而耽搁了“存心、修身”功夫,最后导致“知心、尽天”也不能达到。双江此语是正确的,学者往往初有良知充盈的体验,便以为已经尽心、知天了,便不要存心养性,更不要践履,从而一知百了,此正是
“良知现成”流亚之通病。
其二,对双江批评的解释:
是盖为圣人忧工夫之或间断,而不知为自己忧工夫之未真切也。吾跻用工,却须专心致志,在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上做,只此便是做尽心、知天工夫之始。[22]
首先,阳明认为,你是为圣人空担忧,他的工夫何曾间断,何曾要你忧,你只要担忧你自己的工夫未真实切用而已。此有遁辞之嫌,双江何曾忧圣人,分明忧阳明罢了。
其次,阳明认为只要在“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上做工夫,只此便包含了存心养性、乃至尽心知天。在广义的工夫上来说,此语不误。但是严格地说,
这是践履,而非下学,现象相似,目标相同,但所属阶段不同,此不可不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孟子“尽心”三节,明显是下学而上达、上达而涵养、涵养而践履的纯正工夫结构,阳明却反过来解,弄成上达而下学,并且完全丢失了存养一节工夫。
三、误诠原因
那么,为什么阳明要反过来解释呢?我们从动机与途径上来分析。
(一)是否出于排朱之私心
在“徐爱录”中,阳明道:“朱子错训格物,只为倒看了此意,以‘尽心知性’为‘物格知至’,要初学便去做生知安行事,如何做得?……今却倒做了,所以使学者无下手处。”[23]他在《答顾东桥书》中对此讲得更清楚,他说:“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物格知致,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贰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己者也。”[24]
阳明经常跟朱子异着说,如以“亲民”解“新民”,姑不论是点睛还是画足,此处又将“尽心”三节反过来解,然则是否是出于私意或是执拗,一定要把朱子扳倒呢?非也。其时朱子已逝三百余年,扳的只是我执而已,阳明初衷乃是一片赤诚之公心。
首先,阳明自己对“尽心知天”已有解读,认为是圣人境界,见前文之分析,特别他以知州之知来解知性知天,自认为是一个突破与铁证(殊不知忘却了“五十知天命”)。其次,阳明再看朱子解“尽心知天”为“格物致知”是初学境界,即觉朱子说倒了。因为格物致知源自《大学》,是初学之事,而尽心知性知天,在他看来则是圣人之事,这二者怎么能配在一起,在阳明眼里,这是明显的解倒了,好比将小孩的帽子戴在大人头上。再次,更为严重的是,阳明认为,如果按朱子路数,结果必然使学者无从下手,出于公心,不得不辩。
由此可见,阳明乃是出自一片公心赤胆,其志可悯,其心可赞。至于其误诠的途径,则是误解了第一节,忽略了第二节,看低了第三节,所以才会将“尽心”三节本来的“庸→贤→圣”之为学次序,倒解为“圣→贤→庸”。
(二)误解了第一节的知天工夫
阳明误诠此三节,关键还在第一节的定位,其中理路如下:
朱子以《大学》“格物致知”来解《孟子》“尽心知天”→阳明承此理路
→阳明以“致良知”来解“格物致知”→阳明以“致良知”来解“尽心知天”
其一,朱子是以《大学》“格物致知”来解“尽心知天”。朱子所解“尽心”三节,以“尽心知性”为“格物致知”,知天则为“造其理”,为智;以“存心养性事天”为“履其事”,为仁;二者交互而进,臻于“夭寿不贰,修身以俟”[25]。如此解孟子工夫,确显支离,未能莹彻,然大的格局不误。特别是在学者、贤者、圣人的工夫顺序之把握上,完全符合先儒本义。
其二,阳明也承此理路,以《大学》“格物致知”来解“尽心知天”,他所反对的,只是朱子所解的“格物致知”,故以自己的“致良知”来解“格物致知”。
朱子的格物致知,阳明总结为:“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26]而他自己认为:“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答顾东桥书》)[27]关于朱王格物之别,要之,朱子求物理,阳明求伦理,任朱子则有舍心逐物之阙,循阳明则有心外无物之弊。以仁摄智,仁智并进,方是正途。然而阳明对自己的理解非常自信,其云:“区区所论‘致知’二字,乃是孔门正法眼藏,于此见得真的,直是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考诸三王而不谬,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与杨仕鸣》[28]
其三,阳明因此,即承朱子的理论架构,以“致良知”来解“尽心知天”。我们说,阳明的致良知在理论上的确是非常圆融的,正如蕺山所说:“致良知,良知为知,见知不囿于闻见;致良知为行,见行不滞于方隅。即知即行,即心即物,即动即静,即体即用,即工夫即本体,即下即上,无之不一。”[29]但用在此处,则不合适,“尽心知天”偏在知,而非知行俱了。也就是说,阳明与朱子,犯的是同一个错误,以《大学》的格物致知来解孟子的“尽心知天”。这样一来,因为二人对“格物致知”针锋相对,导致对“尽心知天”的解释也判若云泥。阳明虽然反对朱子,其实是随着朱子一头栽进去。
阳明既将“尽心知天”定为“生知安行”的圣人境界,导致二三节必然要顺着贤人、学者的次序排下去,由此一错到底。
(三)忽略了第二节的存养工夫
在第二节中,阳明解释了“存心”、“事天”,然而对“养性”
却几乎未着力。阳明常利用汉字的一字多义来做发挥,但是这个养字,他便改不了口,故索性不提,由此导致了“尽心”三节中的“存养”工夫之缺失。
此不是偶然的。其实阳明也知道存养(涵养)工夫的重要性,仅仅《传习录》中就多次提到[30],然而在阳明整个的知行体系中,存养是整体上处于可忽略的地位,这是他体系的一大漏洞。因为存养被他的“知行合一”所淹没了。“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貌似最简易,实际上对凡庸而言,无具体可操作的下手途径与方法。
与阳明的“知行合一”对比,“尽心”三节是“知→养→行”的体系。孟子说:“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中庸》所谓“中和”,便是养之中,才能发之和。如无存养与践履,全作一场话讲,全是闲言语。
(四)看低了第三节的践履工夫
阳明既判“尽心知天”为圣人境、“存心事天”为贤人境,则只好将第三节“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判为凡庸之境地了。
其实阳明自己也知道这段解释地甚为牵强,故他在其它地方是另作解释:
问夭寿不贰。先生曰:“学问功夫,于一切声利嗜好,俱能脱落殆尽。尚有一种生死念头,毫发挂带,便于全体有未融释处。人于生死念头,本从生身命根上带来,故不易去。若于此处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知命之学。”[31]
此是门人黄省曾所录,与解“尽心”三节时完全不同,前辈已有疑惑[32]。其实此处所解“夭寿不贰”方是正解。
阳明认为“生死念头,毫发挂带,便于全体有未融释处”,此是“夭寿为贰”,未至天命流行境;“若于此处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此方是“夭寿不贰”。而且阳明用了“尽性知命”,这个尽才是彻尽,这个知才是真知,表明“夭寿不贰”是天命流行的终了境界。然则,此不正是说明“夭寿不贰”不是初学境界而是圣贤境界吗?就阳明自己来说,龙场之悟,便是如此。《年谱》载正德三年(1508),阳明谪龙场,“时瑾憾未已,自计得失荣辱皆能超脱,惟生死一念尚觉未化,乃为石墩自誓曰:‘吾惟俟命而已!’”[33]由此方才得良知之悟。然则有悟如阳明者,又有几人。
孟子云“上下与天地同流”(《尽心上》),天命流行境落实在人身上,就是要不断的下学上达,上达存养,存养践履,彻上彻下,不断反复,有一个环节堵住了,停滞了,就是对大化流行的阻断。孟子“尽心”三节,尽心就是下手,践履就是了手,又是下一轮的下手,从而可以不断反复,无一时停顿。而依阳明,一上来便是圣人境,仿佛壁立万仞,堵在这里,然后节节倒退下去,方是下手处,圣门工夫,简易直捷,没有这般逆行。阳明判“尽心知天”为生知之圣人境,而朱子判“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为圣人境,两相对比,孰对孰错,一目了然。
本文不是诤王,亦非师朱,而是探讨阳明诠释孟子章句是否正确。如阳明借用古人概念提出自己理论如“致良知”,或是发展古人的讨论如“知行合一”,自无问题。但是诠释先贤章句,应当尊重其固有之义理,不得加以增删发挥。至于他反对朱子的结论却沿袭朱子的理路,误诠孟子,反解“尽心”,故不能服人,要向门人反复解释,则又使吾人数百载之下,叹而铭之。
[1]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93页。
[2]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华书局,2009年,第193页。
[3]
“醒觉”即苏醒自觉,语出《孟子》“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反躬”即返回义,语出《乐记》“不能反躬,天理灭焉”。“对越”即上达义,语出《诗经·清庙》“秉文之德,对越在天”。
[4]
此过程有三点要说明:一是此只是设定的标准过程,事实上凡庸在现实生活中或暗合、或自觉,各任机缘随时随处展开,不必循此。二是本体、工夫、发用三者之暂分只是理论说明之方便,现实中本体即是工夫即是发用。三是此过程在人的一生中不断循环,永无间断。
[5]
道心、人心不必源自晚书,《荀子·解蔽》已云:“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
[6]
所谓孟善荀恶,只是性体偏重不同,孟子性善指道德属性,纯善无恶,荀子则指生理属性,有恶的可能性。
[7]
崔海东,《朱子两种主“动”的涵养工夫辨析》,《中州学刊》,2015年第10期。
[8]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如其乡。’惟心之谓与!”(《告子上》)
[9]
张载:《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44页。
[10]
张载:《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63页。
[11]
徐爱之《传习录》,由阳明门人薛侃刻于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时阳明四十七岁,在南赣。《答顾东桥书》由阳明成于嘉靖四年(1525)九月,年五十四,在绍兴。《答聂文蔚二》则成于嘉靖七年(1528)十月,时五十七岁,在广西。
[12]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页。
[13]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47-48页。
[14]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页。
[15]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8页。
[16]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页。
[17]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8页。
[18]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页。
[19]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8页。
[20]
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第276页。
[21]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94页。
[22]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94页。
[23]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页。
[24]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7-49页。
[25]
朱熹:《朱子全书》第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25-426页。
[26]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9页。
[27]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9-50页。
[28]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98页。
[29]
黄宗羲:《明儒学案·师说》,中华书局,2008年第2版,第7页。
[30]
“问立志。先生曰:‘只念念要存天理,即是立志。能不忘乎此,久则自然心中凝聚,犹道家所谓结圣胎也。此天理之念常存,驯至于美大圣神,亦只从此一念存养扩充去耳。’”“圣人到位天地,育万物,也只从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上养来。后儒不明格物之说,见圣人天不知无不能,便欲于初下手时讲求得尽,岂有此理?”“人只要成就自家心体,则用在其中。如养得心体,果有未发之中。自然有发而中节之和。自然无施不可。”见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2、15、23页。
[31]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119页。
[32]
陈几亭(龙正)疑此条曰:“向说夭寿不贰,属困知勉行;此又言尽性至命,仍与朱子符,与己说歧矣。”见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99页。
[33]
见《王阳明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234页。
本文发表在《贵阳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