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 陈浩: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第32期)
陈浩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联席合伙人
司法案例是总结审判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归纳、提取裁判要旨,形成裁判规则,是发挥案件办理指导性作用的一个重要基础。
2022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持续分享了团队成员原创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裁判规则》,该裁判规则的发表,深受各界朋友欢迎,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23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在坚持持续分享建设工程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已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研究成果予以分享。
2024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仍将持续分享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裁判规则,并将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以及民航建设工程等工程细分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各界朋友分享。
本期分享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第32期)即工程总承包合同有效情形下与工程价款相关的裁判规则(二十四)。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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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违约解除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以“如运营状况不佳,营业亏损,设计价款的75%发包人不再支付”为由拒绝给付设计价款的75%应否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