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一尊乾隆款的窑变釉贯耳瓶,从器型和釉水看绝对官窑无疑,但仔细看器身上有轻微的窑裂和釉斑,直觉告诉我这瓶绝对进不了宫廷,一定是有疑问的。
仅以历史上官窑制瓷成就最高的清雍正、乾隆年间烧制的情况为例,按督陶官唐英的《宫中朱批奏折》所记:“所造之器出自窑火之中,不能保全件件全美,每岁每窑均有落选之件,计次色脚货及破损等数,几与全美之件数相等”。也就是说全美上色御瓷的入选率为50%。
那么清人是怎么处理“次货”的呢?它们是否已大量流散于民间?
自雍正七年始,遂“将次色脚货按件酌估价值,造成黄册,于每年大运之时一并呈进,交储内府。有可以变价者,即在京变价,可有供赏赐者,即留备赏用”,至乾隆八年初“总属如此办理”。可见已有一部分官窑落选瓷在北京变价销售,流入民间。
乾隆七年六月,皇帝谕旨:“嗣后脚货,不必来京,即在本地变价。钦此。”唐英担心会添乱,上书乾隆“落选之黄器,五爪龙等件照旧酌估价值,以备查核,仍附运进京”,而其它次货“似不妨在外变价”,针对唐英奏折,乾隆皇帝朱批:“黄器如所请行。五爪龙者,外边常有,仍照原议行。”
乾隆七年以后,官窑次色脚货就地变卖已成常制,官窑落选瓷器源源不断流入市场,与民窑形成了“官民竞市”的局面。
由于“官民竞市”,大批官窑在市场上流通,官窑式样得以在民窑中仿制,其中的“全美者”还可以“托名御器以射利”。当代仿当代的,后代仿前代的,相同的技术,相同的原料,相同的烧成,现成的官窑样品,有时候界限不一定很清楚了。
在明代,官窑的上色进御之瓷往往是“十中选一”,甚至“百不得一”。明代如何处理“次货”的呢?自洪武至嘉靖年间,景德镇御窑厂落选瓷器一般都就地敲碎掩埋,不